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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 防止城市更新變形走樣
8月10日,住建部就《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明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堅持“留改拆”并舉、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嚴管大拆大建,加強修繕改造,注重提升功能,增強城市活力。
征求意見稿指出,近期各地積極推動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但在推進過程中,出現繼續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傾向,有些地方出現隨意拆除老建筑、征遷居民、砍伐老樹、變相抬高房價、提高生活成本,產生新的城市問題。
因此,征求意見稿提出,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除違法建筑和被鑒定為危房的以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原則上老城區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鼓勵小規模、漸進式有機更新和微改造,提倡分類審慎處置既有建筑。
嚴格控制大規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外,不大規模新增建設規模,不突破老城區原有密度強度,不增加資源環境承載壓力。嚴格控制老城區改擴建、新建建筑規模和建設強度,原則上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建比不宜大于2。
此外,對于居民搬遷,征求意見稿表示,不大規模、強制性搬遷居民,改變社會人口結構,割斷人、地和文化的關系。鼓勵以就地安置為主,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見稿指出,不進行忽視地方實際和居民意愿,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運動式、盲目實施城市更新。要加強工作統籌,堅持城市體檢評估先行,科學編制城市更新規劃和計劃,建立項目庫,明確實施時序,探索適用于存量更新的規劃、土地、財政、金融等政策,完善審批流程和標準規范,拓寬融資渠道,防范債務風險,量力而行。
同時,不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片面追求規模擴張帶來的短期效益和經濟利益。加快補足功能短板。以補短板、惠民生為更新重點,聚焦居民急難愁盼的問題訴求,鼓勵騰退出的空間資源優先用于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基礎設施、防災安全設施、防洪排澇設施、公共綠地、公共活動場地等,完善城市功能。
同時,對于住房租賃需求,征求意見稿提出,鼓勵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改善公共環境,消除安全隱患,同步做好中低價位、中小戶型長期租賃住房建設,統籌解決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等重點群體租賃住房問題,住房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
貝殼研究院高級分析師黃卉表示,征求意見稿主要目的是規范各地的城市更新行為,避免大拆大建帶來的新的城市問題,尤其是帶來的短期內租賃市場供需不平衡問題,推動城市更新進程中租賃市場的平穩發展,保障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體等的租住需求。未來各地將優化和完善城市更新的規劃和行動,升級城市更新模式,以城市居民的真正需求為導向,逐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人居環境。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政策具有非常好的規范效應。此前在執行城市更新中,部分出現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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