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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塘江流域兩岸總體城市設計》和《杭州市錢塘江綜合保護與發展實施導則》獲批復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錢江新城管委會:
你們《關于提請批復〈錢塘江流域兩岸總體城市設計〉〈杭州市錢塘江綜合保護與發展實施導則〉的請示》(杭規劃資源〔2020〕163號)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杭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編制的《錢塘江流域兩岸總體城市設計》(以下簡稱《城市設計》)和《杭州市錢塘江綜合保護與發展實施導則》(以下簡稱《實施導則》)。現將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對《城市設計》中的主要內容予以明確。
(一)規劃范圍。
以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錢塘江及兩岸區域為規劃范圍,包括“三江一湖”(錢塘江、富春江、新安江和千島湖)兩岸2—4千米縱深地區,壽昌江、蘭江、分水江、淥渚江、浦陽江和京杭運河等重要支流兩岸約500米縱深地區,總面積約3376平方千米。協調范圍為杭州市全域。
(二)愿景與目標。
保護錢塘江流域兩岸歷史與現實相交匯、自然與人文相輝映的自然地理特征和文化環境空間,實現打造世界級濱水區域的發展愿景,展現“詩畫江南、風雅錢塘”的大山水人文畫卷。
(三)總體風貌結構。形成錢塘江流域兩岸“一江映三景、六廊通兩岸、多片展圖卷、三型繪節點”的總體風貌結構。
“一江映三景”:即凸顯錢塘江干流多元交織的風貌特色,在千島湖沿岸和新安江兩岸保持并延續秀麗的風景走廊,在富春江兩岸營造具有東方風韻的文化走廊,在錢塘江中心城區兩岸打造充滿魅力的都市活力走廊。
“六廊通兩岸”:即依托與錢塘江干流相垂直的六條重要支流,打造大運河景觀走廊、浦陽江景觀走廊、淥渚江景觀走廊、分水江景觀走廊、蘭江景觀走廊、壽昌江景觀走廊。
“多片展圖卷”:即由地理空間、人文環境與城鎮空間交織構成的多類型風貌片區。
“三型繪節點”:即重點塑造景觀風貌特色顯著的核心節點地區,彰顯人文型、發展型和生態型節點的特色風貌。
(四)風貌保護要旨。
原則同意本導則提出的錢塘江流域風貌保護和景觀營造的系統性要求,即加強對自然和鄉野風貌的保護,做好規劃范圍內山體、洲島、濕地和灘涂的治理工作;加強對文化資源的保護,做好題名景觀空間的保護性復原,整理形成錢塘江文化線路,不斷創造新的文化地標建筑和公共藝術作品;加強功能空間的協調,增補活力空間,調降沿江住宅建設,預留未來發展空間;加強戰略景觀的控制,做好建筑高度的精細化管理,重視交通與市政設施的景觀化建設,展現兼具時代特點與地域特征的建筑景觀風貌;加強對重點景觀風貌區城市設計和建設項目的審批管理。
二、對《實施導則》中的主要內容予以明確。
(一)規劃范圍。與《城市設計》的規劃范圍相一致。
(二)地位與作用。
原則同意本導則作為指導錢塘江及兩岸區域規劃、保護、建設及相關管理活動的實施總綱,從生態、文化、岸線、產業、風貌等五個方面明確保護與發展的目標和方向,強化導則的戰略引領、剛性管控和實施統籌。同時,對區、縣(市)組織開展的規劃、建設等相關活動,提出規劃編制、生態保護、文化和旅游發展、岸線保護與利用、產業空間引導、風貌控制等要求。
(三)基本原則。
原則同意本導則提出的“規劃引領,協調推進;生態為本,保護優先;城鄉統籌,綠色發展;文化凸顯,景觀秀美;統分兼顧,精細管理”的基本原則,借助錢塘江及兩岸區域的創新、文化、生態新優勢,統籌推進區域空間、功能、景觀的協同,推動區域高質量發展。
(四)岸線區劃分。
原則同意在綜合現狀條件、生態保護、總體功能布局、風貌管控等方面要求的基礎上,將錢塘江及兩岸區域劃分為中心城市岸線區、特色城鎮岸線區和山水田園岸線區等三類地區(以下簡稱三類岸線區),銜接好全市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促進沿江城市、城鎮、鄉村的協調發展。
(五)岸線管控。
原則同意將岸線帶劃分為一級保護岸線、二級協調岸線和三級利用岸線,實行分級保護利用管理,嚴格落實三類岸線區和重要事權管理要求,加強防洪堤和生態堤岸的建設與改造,合理規劃布局碼頭設施,統籌推進沿江綠道的建設與品質提升。
(六)高度管理。
原則同意本導則適用范圍內的各項建設,在滿足城市強制性建筑高度和非強制性建筑高度管理的基礎上,分為基本高度控制管理區和基本高度引導管理區兩類,實行“適度彈性”的高度分區管理。
三、《城市設計》成果由導則和說明構成,導則成果包含文本和圖集,是總體層面引導錢塘江流域兩岸景觀風貌保護和營造的技術性文件,應分層次進行深化落實與實施;《實施導則》成果由通則和分則組成,共同指導各分區的保護、建設、管理及相關活動。
四、《城市設計》《實施導則》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五、《城市設計》《實施導則》經批準并加蓋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規劃設計成果檢驗章后生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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