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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TSG R1001-2008)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常見問題釋義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TSG R1001-2008,以下簡稱《規則》)自2008年4月30日施行以來,在執行的過程中反映出一些問題,現集中做出解釋如下:
一、設計人員和有關技術機構問題
(一)設計人員。
《規則》中多處提到“設計人員”,各處的含義不同。
1.第九條第(二)款,“……壓力容器設計單位50%以上的從事設計工作的人員”指在設計、校核崗位的人員。
2.第十二條第(一)款“A級、C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專職設計人員總數”和第(二)款“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專職設計人員總數”指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各級設計人員的總和。
第(三)款“SA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的專職設計人員” 指SA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各級設計人員的總和,“……其中專職分析設計人員”指設計崗位的人員。
3.第二十條“每名從事壓力容器設計的人員”指設計崗位的人員。
4.第二十四條第(六)款中三處設計人員均指設計崗位的人員。
5.第三十六條第(十一)款和第三十八條第(三)款“各級設計人員”指全部設計人員。
6.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各級設計人員配備及人員變動基本符合規定”,全部設計人員中每年減少或變更的人數占全部設計人員總人數的比例不超過20%為符合規定,其中變更人數為更換和減少的人數。
(二)有關技術機構。
第九條第(二)款“壓力容器技術機構組織”,對于A級、C級或者SA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指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國家質檢總局委托的其他壓力容器技術機構;對于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指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者總局、各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委托的壓力容器技術機構。
“……不再在鑒定評審時進行人員考核”指換證評審時全部設計、校核崗位人員均不再進行書面開卷考核。
第(三)款,“……參加2次以上(含2次)相關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2次專業培訓的學時合計至少應達到40學時。專業培訓由組織設計審核人員考核的機構進行,對于A級、C級或者SA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指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于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指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者各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委托的壓力容器技術機構。
二、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一)第十一條第(一)款,“分公司性質”僅指國有大型企業如中石油、中石化等下屬的分公司,其余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均應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二)附件A的A2(2)“C2級,指汽車罐車、長管拖車”應為“C2級,指汽車罐車或長管拖車”。
(三)附件C的C1、C2、C3和C4之間的關系見表1。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TSG R1001-2008,以下簡稱《規則》)自2008年4月30日施行以來,在執行的過程中反映出一些問題,現集中做出解釋如下:
一、設計人員和有關技術機構問題
(一)設計人員。
《規則》中多處提到“設計人員”,各處的含義不同。
1.第九條第(二)款,“……壓力容器設計單位50%以上的從事設計工作的人員”指在設計、校核崗位的人員。
2.第十二條第(一)款“A級、C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專職設計人員總數”和第(二)款“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專職設計人員總數”指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各級設計人員的總和。
第(三)款“SA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的專職設計人員” 指SA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各級設計人員的總和,“……其中專職分析設計人員”指設計崗位的人員。
3.第二十條“每名從事壓力容器設計的人員”指設計崗位的人員。
4.第二十四條第(六)款中三處設計人員均指設計崗位的人員。
5.第三十六條第(十一)款和第三十八條第(三)款“各級設計人員”指全部設計人員。
6.第三十九條第(三)款“各級設計人員配備及人員變動基本符合規定”,全部設計人員中每年減少或變更的人數占全部設計人員總人數的比例不超過20%為符合規定,其中變更人數為更換和減少的人數。
(二)有關技術機構。
第九條第(二)款“壓力容器技術機構組織”,對于A級、C級或者SA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指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國家質檢總局委托的其他壓力容器技術機構;對于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指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者總局、各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委托的壓力容器技術機構。
“……不再在鑒定評審時進行人員考核”指換證評審時全部設計、校核崗位人員均不再進行書面開卷考核。
第(三)款,“……參加2次以上(含2次)相關機構組織的專業培訓”,2次專業培訓的學時合計至少應達到40學時。專業培訓由組織設計審核人員考核的機構進行,對于A級、C級或者SA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指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于D級壓力容器設計單位,指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者各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委托的壓力容器技術機構。
二、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一)第十一條第(一)款,“分公司性質”僅指國有大型企業如中石油、中石化等下屬的分公司,其余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均應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二)附件A的A2(2)“C2級,指汽車罐車、長管拖車”應為“C2級,指汽車罐車或長管拖車”。
(三)附件C的C1、C2、C3和C4之間的關系見表1。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
表1 設計單位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的基本內容
C1 質量保證手冊 | C2 程序性文件 | (管理制度) | ||
(1)術語和縮寫; | ||||
(2)適用范圍; | ||||
(3)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 ||||
(4)設計質量保證體系的組織機構和質量保證體系要素、質量控制系統、控制環節、控制點以及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結構層次和相互關系的描述。 | 質量體系結構 | |||
組織機構及職責權限 | (3)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 | |||
文件和資料 | 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 |
(10)設計文件檔案(含電子文檔)保管管理規定; 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管理規定 外來文件管理規定 |
C4 設計技術、管理有關記錄表、卡 | |
合同管理 | 合同控制程序 | |||
設計控制 | (13)設計工作程序 |
(4)設計條件編制與審查制度; (5)設計文件編制管理規定; (6)設計文件更改管理規定; (7)設計文件復用管理規定; (8)設計條件圖(表)編寫制度; (9)設計文件簽署及標準化審查制度; C3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關的設計技術規定 |
||
持續改進 | 內部質量審核程序 | |||
管理評審程序 | ||||
不合格控制程序 | ||||
信息收集處理程序 | (11)設計文件的質量評定及信息反饋管理規定; | |||
糾正預防控制程序 | ||||
人員管理 | 人員管理及培訓程序 |
(1)各級設計人員管理制度; (2)各級設計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
||
執行設計許可規則 | (12)特種設備設計許可印章使用管理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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