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新鄉市城市更新專項規劃出爐
1月1日,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新鄉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專項規劃(2022—2035年)》。
近期目標:至2025年,以“三舊”改造為核心,2023年全面啟動鐵西片區(含火車站片區)、型鋼廠片區、大學城片區、河師大片區等8個片區城市更新試點工作。各區按照“一區一示范”的基本原則,探索以統籌片區開發為主的更新模式,制定總體更新計劃、工作標準和考核辦法。
中期目標:至2030年,城市更新行動全面展開。按照計劃推進近期未啟動的其他更新片區項目,城市更新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初步形成,城市結構、功能布局逐步調整優化,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加快轉變,城市人居環境持續改善,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明顯增強。
遠期目標:至2035年,建設成為鄭州都市圈內城市更新的典范,全面實現城區空間品質整體提升、人居環境全面改善、市場活力充分激發、產業經濟穩步發展、社會治理日趨完善、土地效率顯著提升的魅力城區。
中心城區范圍內總更新用地規模5282.25公頃。經評估,規劃共確定三類主要更新方式,分別為保留完善、綜合整治、拆除重建。
全文如下:
新鄉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專項規劃(2022—2035年)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城市更新行動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效引導和有序推進新鄉市城市更新工作,充分發揮城市更新在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加快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完善城市功能、優化配置土地資源、改善城鄉人居環境、保護與傳承歷史文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進一步統籌存量更新資源與要素合理配置,強化資源的有序供給與精準施策,破解城市更新困難問題,切實改善城市面貌和提升城市競爭力,特編制本規劃。
第二條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科學把握城市發展規律,圍繞建設現代化強省目標任務,堅持“留改拆”并舉,統籌歷史文化保護和城市人居環境改善,加大各類資源、要素整合力度,加強體制機制創新,積極穩妥實施城市有機更新,完善城市功能,傳承歷史文脈,提升新鄉城市活力和品質。
第三條規劃原則
以人為本,民生優先。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出發,以不侵蝕生態資源、不破壞歷史遺存、不影響特色風貌、不損害公眾利益為底線,通過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補齊短板,提升人居環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強居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通過空間改造與繡花式治理,提升城市品質和功能,激發城市活力,讓城市更有溫度,促進城市可持續運營。
規劃引領,漸進更新。銜接上位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空間結構和總體布局,構建完善系統的更新計劃,明確政策、機制保障,確保城市更新的可行性、可持續性。聚焦城市主要問題,優先保障公共要素,補齊民生短板,推進系統化、動態化更新,改善人居環境。
政府主導、多元共治。堅持政府統籌,搭建實施平臺,充分調動多元社會主體積極參與,實現政府、市場、社區、個人的共建共享,完善對市場運作的政策引導,著力激發市場主體的投資活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
盤活資源,促進轉型。激活閑置存量資源,促進經濟要素集聚,激發產業活力,推動產業提檔升級。堅持生態理念,整合資源配置,建設綠色低碳、智慧智能、安全韌性城市。
試點先行,有序推進。突出重點,統籌安排,聚焦瓶頸問題,大膽創新,總結經驗,積極探索新模式、新路徑。以項目為抓手,實現動態、可持續地有機更新。
第四條規劃范圍
中心城區范圍,與新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城區范圍保持一致,總規模329.05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區城鎮開發邊界范圍是本次更新規劃的核心范圍,市本級范圍為研究范圍。
第五條規劃期限
2022—2035年。近期為2022—2025年,遠期為2026—2035年。
第六條規劃效力
本規劃是新鄉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是新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在城市更新領域的專項規劃,是新鄉市城市更新行動計劃、城市更新單元規劃編制的重要依據,是指導新鄉市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的重要文件。
第二章更新對象與規模
第一節更新對象
第七條基本定義
本次規劃確定“3+N”類更新對象,“3”是指舊住區、舊村莊和舊工業三類。“N”是指包含舊市場、歷史文物集中區、空閑地以及部分低效的公共設施用地等。
第八條舊住區類
包含老舊小區、棚戶區、城市危房、簡易樓房及其他類。其中老舊小區、棚戶區、簡易房及其他類的確定參照《新鄉市深入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意見》(新政辦〔2021〕30號)等新鄉市相關文件執行。城市危房是指在城市建成區內房屋質量總體較差,經有資質專業檢測單位按照《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2016)評定為C級、D級,以及存在重大隱患的需要拆除新建或改建的房屋。
第九條舊村莊類
主要指位于城鎮建成區的城中村用地,以及有更新需求的城邊村、城郊村等用地。其中,城中村主要指位于本市建成區內,但土地權屬、戶籍、行政管理體制仍然保留著農村模式,由成片農宅組成的村落或街區。城邊、城郊村是指在城鎮開發邊界以內、建成區以外,仍然實行鄉村行政建制,實行村兩委管理的區域。
第十條舊工業類
指土地績效不高、產能落后、待轉型或需騰退整治的工業及倉儲用地。主要包含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禁止類、淘汰類產業用地,不符合安全生產和環保要求的產業用地,“退二進三”產業用地,與規劃定位不符、待轉型或需騰退整治的產業用地等。
第十一條其他類
指因布局不合理、功能亟待置換或提升的,產業面臨調整、急需搬遷、運營不善、商業價值較低的舊批發市場、低端專業市場和馬路市場等;經營不善或建筑質量不佳的老舊樓宇、傳統商圈內商場用地、文化豐富或文物集中分布的商業街區等;不再具備服務功能的現狀公共設施用地,插花地、邊角地、夾心地等零散土地。
第二節更新規模
中心城區范圍內總更新用地規模5282.25公頃。
第三章城市更新目標
第十二條總體目標
以建設區域中心城市和提高城市活力和品質為總體目標,積極探索漸進式、可持續的有機更新模式,做好城市文化的保護與傳承,以功能性更新和社會性更新為核心,落實國土開發保護格局,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提升城鎮空間品質,將新鄉市中心城區建設成為創新高效、和諧包容、綠色活力的現代魅力城區。
第十三條分期目標
近期目標:至2025年,以“三舊”改造為核心,2023年全面啟動鐵西片區(含火車站片區)、型鋼廠片區、大學城片區、河師大片區等8個片區城市更新試點工作。各區按照“一區一示范”的基本原則,探索以統籌片區開發為主的更新模式,制定總體更新計劃、工作標準和考核辦法。
中期目標:至2030年,城市更新行動全面展開。按照計劃推進近期未啟動的其他更新片區項目,城市更新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初步形成,城市結構、功能布局逐步調整優化,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加快轉變,城市人居環境持續改善,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明顯增強。
遠期目標:至2035年,建設成為鄭州都市圈內城市更新的典范,全面實現城區空間品質整體提升、人居環境全面改善、市場活力充分激發、產業經濟穩步發展、社會治理日趨完善、土地效率顯著提升的魅力城區。
第四章城市更新策略
第一節更新策略分區
為切實落實上位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強制性和功能性引導內容要求,結合市本級范圍,規劃劃定“鼓勵改造區、敏感改造區、一般改造區”三大更新策略分區。
鼓勵改造區是指市本級城鎮開發邊界內的現狀城鎮建設用地及其他亟需更新改造的區域,占市本級總用地面積的20.48%。該區域內鼓勵實施城市更新行為,嚴格落實道路及各類基礎設施規模,主要由政府統籌與引導,重點通過增存聯動、土地置換等方式,促進成片連片改造實施,引導更新資源向本區域集聚,支撐重點發展項目建設。
敏感改造區是指市本級內城鎮開發邊界以外的生態空間和農業空間,生態、農業資源豐富且對建設開發活動較為敏感的區域,占市本級總用地面積的38.72%。該區域內存量用地改造要審慎而行,要與其所在地區的空間管制規則相適應,嚴禁大規模開發建設行為。此類區域主要集中于鳳凰山生態保護范圍、衛河(大運河核心監控區嚴格管控區域)、鳳泉湖、平原湖等河流沿線綠線內。
一般改造區是指除上述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占市本級總用地面積的40.8%。該區域內存量用地符合政策及規劃要求的地區,根據城市更新實施計劃,常態化推進更新改造工作,外圍村莊結合鄉村振興規劃要求進行更新改造。
第二節空間格局優化策略
第十四條依據上位規劃,明確城市更新格局
規劃形成“一心、兩帶、雙軸、多片區”的城市更新格局。其中,“一心”指老城文化商業中心,強調減量提質,推進老城品質提升;“兩帶”為大運河文化帶和鐵路沿線提升帶,強調保護更新與提升改造相結合的方式,實現人居環境、產業繁榮新景象;“雙軸”指綜合服務軸(金穗大道)和科技創新軸(新中大道),強調功能集聚,延續城市發展脈絡;“多片區”指規劃確定的大學城片區、河師大片區、高鐵片區(含定國湖片區)、鐵西片區(含火車站片區)、型鋼廠片區、鳳泉湖片區(含寶中片區)、高新區東部片區、北環農貿市場片區,強調增存聯動,推動新老城區協同發展。
第十五條結合功能分區指引,明確各區主體功能
結合上位總體規劃要求,明確鳳泉片區突出生態康養、文化休閑功能;新東片區和經開片區突出商業商務、創新制造功能;鐵西片區突出商貿居住功能;牧野片區和中心片區突出特色商業的綜合服務功能;大學城片區突出創新發展的綜合服務功能;南部片區、朗公廟片區和古固寨片區突出先進制造產業及其綜合服務功能。
第十六條科學配置資源要素,優化更新用地布局
統籌生產、生活、生態、安全需要,因地制宜補齊中心城區短板弱項,以街區為單元,以設施完善和環境品質提升為重點,鼓勵用地功能混合、建筑功能復合、空間環境融合,有序推動更新的整體實施。
第三節產業優化升級策略
第十七條推動存量低效產業空間提質增效,促進產業創新發展
產業園區內,盤活存量土地,優化產業發展空間。鼓勵“工改工”、“工改高新”,保障工業園區內的產業用地比例不低于60%,且產業用地性質不能改變。嚴格控制“工改居”“工改商”等,保障產業空間,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產業園區外,加強零散用地整合,推動工業功能轉換,發展創新產業,改造升級老舊商業區,完善城市功能。城市重點區域如高鐵站區域、鳳泉片區核心區、陸航和衛源湖等區域內的舊廠區,以疏解調遷為主,落位城市重點項目;衛河沿線區域逐步置換為文化、生態、旅游融合發展等空間,發展高端新興產業;其他片區內的舊廠區,與相關規劃一致的,以整治轉型為主,提高土地產出效益。不一致的,積極引導舊廠區向公共服務、市政基礎、道路交通設施等功能轉變,完善城市各類配套設施供給;保留并活化利用具有遺產保護價值的老舊廠區,通過植入新經濟、新業態、新場景,提升業態能級。
第十八條低效商業強化功能混合,促進多元集約發展
改造提升社區農貿市場,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完善城市功能。沿街形成的舊市場,如城關新村集貿市場、東站市場等,應在滿足交通、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結合周邊地塊進行整體更新提升。舊農貿市場,如新市場農貿市場等,應利用土地用途混合、建筑功能混合等措施,合理植入多元業態,提高用地復合性,集約緊湊利用產業發展空間,進行綜合提升改造,打造多元化消費場景。
第十九條促進區域性大型市場轉型升級,優化城區市場空間布局
城市重點片區內的舊市場,如老軍用機場片區周邊舊市場,通過項目帶動實現功能外遷,按照規劃布局、產業定位,落實功能項目和產業載體,提升產業層級,凸顯商業及文化服務等功能。一般地區的舊市場,結合發展要求及功能定位,依托周邊地區環境改善及功能置換,實現自身轉型升級或功能外遷。
第四節人居環境提升策略
第二十條提升人居環境品質,促進民生改善
本次規劃確定的居住空間更新重點主要為舊住區、舊村莊。舊住區以棚戶區、老舊小區為主,舊村莊以城中村為主。規劃根據其建設現狀、改造方式、所處不同功能分區等,進行分方式、有側重、按時序的更新引導,完善配套設施,改善居住環境。
第二十一條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布局,優先補充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搭建“市-區-街道-社區生活圈”四級公共服務體系,以社區生活圈為基本單元,打造集便民服務、社會交流、社區治理于一體的“一站式”社區中心。重點在公共服務設施嚴重缺乏的地區,采用空間騰挪、功能整合等方式,優先保障大型公共服務設施落地。著重補足生活圈公共服務設施短板,增加教育、醫療、文體、公共空間等。
第五節道路交通暢行策略
第二十二條優化城市交通體系
結合更新用地布局,合理構建城市路網結構,增強道路設施供給,根據開發強度適度提高支路網密度,合理整合內部斷頭路,打通微循環,促進地塊高效更新。
第二十三條促進交通樞紐及周邊整體升級
以TOD開發模式為導向,圍繞新鄉火車站、新鄉高鐵站、汽車站等交通樞紐區域更新改造,促進其周邊地區的整體更新,提升開發效益、提升服務能級、改變城市對外形象。
第六節城市韌性提升策略
第二十四條完善市政基礎設施
結合城市更新,充分考慮給水、排水、供電、環衛、消防、燃氣、通信等設施的承載能力,統籌落實市政設施規劃選址布局。對更新單元周邊現有的和規劃的供水加壓、污水收集轉輸、垃圾壓縮轉運、可回收物分揀處置、變電設施、燃氣供應等市政設施是否滿足單元更新后市政需求進行評估。以城市更新為契機,同步考慮周邊區域的需求,補齊短板,加強城市韌性。
第二十五條提升綜合防災水平
建立“城區—生活圈—社區—單元”的多層級網格化防災體系,劃分防災分區,分層、分類、分級預留防災避難空間和中長期安置重建空間。結合城市更新改造,重點解決城市內澇、黑臭水體治理等問題,適度開展海綿城市的建設及排水管網布設、雨污分流等工作。提高建構筑物抗震、消防、防洪等抗災能力,加強超高層建筑防火措施,開展次生災害排查,對不達標的予以整改或更新。
第二十六條提高城市應急能力
在城市更新工作中結合現狀和規劃建設的開敞空間等,預留避難場所,推進生命線應急保障、醫療救護、應急救災物資等系統的建設,在更新中補足所需空間。
第七節特色風貌彰顯策略
立足新鄉特色資源稟賦,積極打造山水塑“新”顏,科創文“享”城的空間風貌。重點建設衛河文化特色風貌區、老城韻味特色風貌區、老站改造特色風貌區、東部新城風尚風貌區、產城融合風貌區、科研特色風貌區、山水城市特色風貌區和其他城市風貌區域的八大風貌分區。重點打造一條千年運河文化走廊(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結合城市建成區內大運河兩岸300米范圍,以不同歷史時期的文化點位為重要節點,形成“一心帶一廊,六段看繁華”的更新主題,打造古為今用、文化傳承和創新體驗于一體的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結合各區特色商業街區、文化活動集聚地等重要節點更新改造,形成多個歷史文化展示節點。
第五章更新方式與功能指引
第一節更新方式
經評估,規劃共確定三類主要更新方式,分別為保留完善、綜合整治、拆除重建。
本次規劃僅對已確定的更新用地進行更新方式引導,其他未劃入更新用地的,也屬于城市更新的廣義范疇,但不確定具體的更新方式。規劃在制定更新方式的選擇標準時,以原則性規定為基礎,在研討具體項目時,可結合實際、綜合分析,做出最終評判。
第二十七條保留完善
主要是指保留建筑物的原主體結構,改變部分或全部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但不改變土地使用權的權利主體和使用期限,以及對歷史文化遺存和歷史地區進行維護修繕、風貌恢復、活化利用的更新方式。保留完善類更新項目可以根據消除安全隱患、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需要來加建附屬設施,并應當滿足城市規劃、環境保護、建筑設計、建筑節能以及消防安全等規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條綜合整治
主要是指通過對建筑局部拆建、建筑物功能置換、整治修繕,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沿街立面改造、環境整治、風貌提升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等更新方式,實現人居環境改善,空間品質優化提升。該類主旨目的在于補齊短板、提升功能,增強城市活力。
第二十九條拆除重建
主要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著物采取拆除清理、重新建設的方式進行改造。主要針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且無法通過綜合整治方式進行改造或提升的更新對象。
第二節用地功能指引
通過對城市建筑的改造和更新,對用地功能的置換和調整,實現城市功能迭代和升級。結合不同更新改造方式,進一步優化用地布局。拆除重建類更新方式涉及規劃用地約2266.67公頃(不含交通運輸用地),包含涉及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217.8公頃,居住用地1140公頃,工礦用地176.26公頃,公用設施用地36.67公頃,倉儲用地45.4公頃,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348.06公頃。
第六章城市更新分類指引
第一節舊住區類
第三十條更新指引
舊住區以優化居住環境與完善配套設施為目標,采取以綜合整治為主的更新方式,審慎開展拆除重建;工商住混合區列入棚戶區計劃的區域,以實現多元化商住等復合功能為目標,原則上鼓勵采取綜合整治的更新方式,必要時可以采取拆除重建等其他方式。
第三十一條老舊小區
老舊小區改造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部門要求,采取以保留完善為主的方式進行更新改造。通過改造利用低效建筑、消極空間,開放共享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內的服務設施,增補便民設施,豐富社區服務供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逐步完善十五分鐘生活圈。
堅持協調統籌理念,當一個項目有多個更新需求,且對應多個研究范圍時,宜統籌考慮,以其中最大的研究范圍,開展更新改造工作,大力推進全齡幸福、步行友好、服務便民、睦鄰和諧、綠色宜居的完整社區建設,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堅持建管并重,加強長效管理。
第三十二條棚戶區
已列入省臺賬或已列入市區級棚戶區改造計劃并且截止目前仍未確認實施主體的棚改項目,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不可修繕的危舊房,因城市功能發展需要搬遷的其他區域,原則上更新方式以拆除重建為主。更新改造應充分聽取居民意愿,鼓勵采用原址安置與異地安置相結合,鼓勵滾動式、漸進式拆除重建。
第三十三條城市危房
經有資質專業檢測單位評定為C級、D級的危舊房,依有關規定進行綜合整治或拆除重建。堅持分類治理、分步實施原則,重點改造D級危房,逐步有序改造C級危房,對集中成片的D級危房,優先納入城市更新片區進行統籌改造。
第三十四條其他類
對工商住混合的舊住區項目,以綜合整治為主;經確認采取保留完善等方式無法消除隱患或實現改造提升的,可以采取拆除重建的更新方式,但應調動業主積極性,鼓勵業主與政府合作開展綜合整治,優化功能布局,營造商業氛圍,促使區域重新煥發活力。
舊住區用地中的零星用地更新,應認真研判更新方式,與周邊用地統籌更新,或并入老舊小區改造計劃。
對具有歷史文化特色或遺存較多的舊住區項目,以綜合整治為主要手段進行保育、活化與復興,注重環境保護與文化繼承,保留傳統街區和生活特色,鼓勵合理的功能置換、提升利用與更新活化。
第二節舊村莊類
第三十五條更新指引
舊村莊主要指城中村。以完善配套和改善環境為目標,以綜合整治為主、拆除重建為輔,積極引導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轉型升級,提高城市化質量。
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建筑老化、環境差、隱患嚴重、村民改造意愿強烈或已列入省市改造計劃的城中村,原則上采取拆除重建的更新方式,通過提高物質空間質量,完善商貿服務、公共服務、市政交通等綜合服務功能。對環境較差、公共服務設施不完善但與規劃用地性質相符的未列入改造計劃的城中村,鼓勵采用綜合整治的方式更新,通過部分拆除增加市政道路設施,改善人居環境和提升配套功能。
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不涉及歷史保護的舊村項目,堅持城鄉融合發展,優先保護修復生態與農業空間,深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結合市縣級道路交通及基礎設施方面相關規劃建設要求,謀劃連片村落微改造與產業活化。需要更新改造的按照上位及相關規劃,以及國家鄉村振興政策要求執行。
經相關主管部門認定具有歷史文化特色的村莊,原則上以保留完善的更新方式為主,修繕廟宇、祠堂等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筑或建筑群,強調歷史文脈的傳承與延續,在保護的前提下,發展特色文化產業與旅游產業。
第三節舊工業類
第三十六條更新指引
以產業升級為目標,規劃功能在符合上位總體規劃和控規要求的前提下,統籌運用拆除重建、綜合整治等更新方式,為產業發展提供優質的空間載體。
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且不涉及政府收儲的舊廠或舊倉儲類項目,更新改造應符合產業園區規劃等相關要求。支持既有低效產業園區更新,鼓勵優先通過微改造、活化產業等方式實施,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符合城市“退二進三”產業用地、規劃確定不再作為工業用途的廠房(廠區)用地、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禁止類、淘汰類產業以及產業低端、使用效率低下的原廠房用地,不符合安全生產和環境要求的廠房用地,統籌考慮采取功能改變、綜合整治、拆除重建等方式進行更新,為產業發展提供優質物質空間。
涉及具有保護價值與重要特色的歷史遺存(含線索)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舊廠項目,鼓勵以工業遺產保護與活化利用模式實施微改造與產業活化。
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涉及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以及其他生態環境類規劃等有明確規劃管控要求的舊廠項目,應嚴格落實相關規劃及政策要求。涉及環境污染的,應按照環境影響專項評估及有關規定開展環境修復、土壤污染治理、復墾復綠等有關工作。
第四節其他類
第三十七條舊市場
積極疏解環路以內的舊市場。城市建設重點片區內的舊市場通過項目帶動實現功能外遷,按照規劃布局、產業定位,落實功能項目和產業載體,提升產業層級,凸顯商業及文化服務等功能;一般地區的舊市場依托周邊地區環境改善及功能置換實現自身轉型升級或功能外遷。合理確定外遷市場承接地,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引入政府平臺公司或社會資本參與舊市場更新,對符合政策要求的城區專業批發市場外遷、提升、新建項目給予支持。
積極推進馬路市場更新改造。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無獨立占地的馬路市場、與規劃用地性質不符且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批發市場、建材等專業市場,現狀物質空間形態和商業業態已難以滿足城市發展需求、急需對用地功能或空間形態進行升級改造的其他市場區域,原則上采取拆除重建的更新方式進行外遷或轉型升級,促進城市內區域性商貿市場順應城市發展需求,為城市高質量發展提供空間。
第三十八條傳統商圈內老舊樓宇
原則上采取保留完善和綜合整治相結合方式,明確功能調整導向,優化產業結構,提升樓宇品質和發展效益。堅持民生優先,著力利用現有建筑空間補齊地區公共服務等配套短板,提升居住品質。
促進老舊院區功能轉換,騰籠換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滿足條件的優先補齊城市短板,補足養老、醫療、教育、文化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
第三十九條其他區域
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的文物集中分布區域或具有特色文化地域的街區,原則上以保留完善和綜合整治相結合的更新方式,對建筑進行分類保護,提倡功能兼容,建議將歷史建筑優先納入更新片區或更新項目中,發揮歷史建筑的文化展示功能,促進歷史文化保護與城市更新協調發展。
推進傳統文化傳承利用,引導具有特定文化或歷史的街區內開展利用和經營等活動。鼓勵在保護街區整體風貌條件下的土地功能混合使用,控制商業開發,推動宜業宜居、文化服務、傳統手工業和相關文化產業發展,塑造“有文化互動、有品質消費、有生活體驗”的文化街區。
積極開展文物集中分布區域內的街區(社區)復興和民生提質行動。控制騰退比例,留住真正原住民,延續社會結構與社群完整性。有條件地區,建議開展居民院落申請式改善行動,實現有機有序更新。配套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保障生活便利性,提升居民幸福感。統籌做好其他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工作。
鼓勵企業利用自有零星用地改造升級,滿足辦公用房需求,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和城市建設品質。
第七章人口及配套設施指引
第一節更新人口分區
第四十條存量發展區域
該區域內公共資源基礎優越,人口變動穩定,但老年人口比重較高,公共養老設施較為緊張。規劃期內區域內不再增配或適當增減相關配套設施,調整各類基礎設施的數量與分布,以滿足人口需求,同時建議增加除機構養老以外的其他形式養老服務。
第四十一條增量發展與潛力發展區域
該區域內人口增長空間較大且處于不斷增長趨勢。規劃期內應結合人口總量、結構和分布的變動,緊密銜接人口布局進行各類服務設施的完善,使公共資源的發展不偏離人口發展的方向,并適當引導人口合理分布。
第二節配套設施指引
第四十二條公共服務設施更新指引
規劃期內,更新用地范圍內應落實公共服務設施139處,主要分布在牧野區與衛濱區。其中,教育設施96處,占地162.50公頃;醫療衛生服務設施4處,占地7.63公頃;文化活動設施3處,占地24.94公頃;體育設施12處,占地12.23公頃;社會福利設施16處,占地20.22公頃;街道級綜合服務中心8處,占地6.62公頃。
第四十三條市政基礎設施更新指引
規劃期內,更新用地范圍內應落實市政基礎設施54處,主要分布在牧野區與紅旗區。其中,供電設施15處,占地10.29公頃;供燃氣設施1處,占地0.09公頃;供水設施3處,占地2.7公頃;環衛設施5處,占地1.08公頃;排水設施14處,占地3.57公頃;消防設施8處,占地5.43公頃;通信設施3處,占地0.82公頃;供熱設施1處,占地0.13公頃;其他公用設施4處,占地1.74公頃。
第四十四條其他指引要求
規劃期內應優先落實上述公共服務和市政基礎設施,其規模及相關指標應滿足國家相關規范、市級相關技術標準及相關規劃要求。
第三節城市道路設施更新指引
第四十五條總體要求
更新改造應充分考慮與綜合交通體系的高效銜接,為構筑健康交通體系,實現鄭新交通一體化的發展目標而努力。城市更新片區或單元更新規劃編制中應優先配套各類道路交通設施,確保城市道路設施的用地供給,并按照規劃要求建設。
第四十六條更新指引
結合更新改造,協調預留鄭州都市圈軌道交通線路,完善對外公路、鐵路通道網絡,推進主次干路建設,提高路網密度,加強重點區域停車設施建設,改善城市交通微循環系統。保障近期對外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用地供給,規劃建設10處社會停車場,新建6條主干路、22條次干路,打通18條主干路、40條次干路,助力新鄉建設成為鄭新一體化區域交通樞紐城市。
中心城區以外區域,基于公交線路建立停車換乘樞紐設施,引導居民轉變出行方式,緩解中心城區交通壓力。公交車站點周邊,根據需要就近設置非機動車停車區域。積極推進慢行交通系統建設,結合公交站點周邊、衛河及人民勝利渠等濱水空間建設完善的慢行網絡,為步行者及自行車使用者創造安全、便捷和舒適的交通環境。
第八章各區城市更新引導
規劃從更新定位、更新重點、更新規模、更新引導等四個方面對市轄各區提出針對性的更新指引。明確各區城市更新目標、更新對象及更新用地規模、綠地、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交通設施的更新任務和主要更新方式。
第一節紅旗區
第四十七條更新目標及重點
以“服務帶動、科技賦能”為核心,重點通過產學研一體、科技創新帶動、宜居城區建設等策略,把紅旗區打造成為活力高效、智慧創新、幸福宜居的城市更新示范區。
城區更新的重點為“一軸、一帶、三核、三區、多點”。一軸為沿金穗大道城市更新主要軸線,一帶為沿衛河城市更新帶,三核為老城服務核心、科教核心、新東服務核心,三區為大學城片區、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區域、高鐵東廣場片區,多點由舊住區、舊村莊、舊工業等單個或多個改造項目組成。
第四十八條城市更新規模
紅旗區更新面積827.72公頃。其中,舊住區用地91.66公頃、舊村莊用地555.16公頃、舊工業用地58.95公頃、其他類用地121.95公頃。更新方式以拆除重建、綜合整治為主,其中保留完善類78.61公頃、綜合整治類108.65公頃、拆除重建類640.46公頃。
第四十九條配套設施及其他
紅旗區更新規劃范圍內新增10所、改擴建3所教育設施,其中小學新增8所、改擴建1所,初中新增2所、改擴建1所,中等職業學校改擴建1所;規劃文化設施1處,區級體育設施1處,區級社會福利設施1處;規劃新增開敞空間103.10公頃,其中公園綠地100.52公頃,防護綠地2.58公頃;更新可打通道路總長約45.04公里,其中快速路1.7公里、主干路4.64公里、次干路11.88公里、支路26.82公里。
第二節衛濱區
第五十條更新目標及重點
以城市更新行動為實施抓手,從生態環境、城市功能、產業發展、空間風貌等進行系統改善,把衛濱區打造成為生態環境改善、城區功能完善、產業高質量發展、空間品質提升的城市更新先導區。
城區更新重點為“兩軸、三核、三區、多點”。兩軸分別為解放大道城市發展軸和人民路—平原路城市發展軸,三核分別為文化旅游核心、商業服務核心和產業服務核心,三區分別為鐵西片區(含火車站片區)、型鋼廠片區、南部片區,多點由舊住區、舊村莊、舊工業等單個或多個改造項目組成。
第五十一條城市更新規模
更新面積共1213.13公頃。其中舊工業用地309.48公頃,舊村莊用地460.36公頃,舊住區用地187.85公頃,其他類用地255.46公頃。更新方式以拆除重建、綜合整治為主;其中保留完善類104.97公頃,綜合整治類254.24公頃,拆除重建類853.92公頃。
第五十二條配套設施及其他
結合更新用地,更新后衛濱區將依托城中村改造建設社區養老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通過城市更新,規劃新建中等職業學校1所、中學2所和小學9所;規劃新增綠地與開敞空間143.75公頃,其中公園綠地124.05公頃,防護綠地19.70公頃;通過更新改造,區域內可打通道路總長約51.25千米;新增市政基礎設施5.39公頃,其中通信設施1處、變電站1處、消防設施1處、污水廠1處、公廁3處。
第三節牧野區
第五十三條更新目標及重點
以舊村莊、舊工業更新為先導,通過生態引領、業態更迭、文化傳承、形態重塑、生活繁榮等理念,將牧野區建設成為活力人文、綠色多元、生活繁榮的城市更新重點區。
城區更新重點為“一軸、一帶、三核、四區、多點”。一軸為沿宏力大道城市更新主要軸線,一帶為沿衛河城市更新景觀帶,三核為綜合服務核心、商貿居住核心、商務商業核心,四區為衛源湖片區、河師大片區、高鐵片區(含定國湖片區)、北環農貿市場片區;多點為由舊住區、舊村莊、舊工業等單個或多個改造項目組成。
第五十四條城市更新規模
更新用地面積約1323.89公頃,其中舊村莊用地712.70公頃、舊工業用地405.56公頃、舊住區用地134.41公頃、其他類用地71.23公頃;更新方式以拆除重建為主,其中拆除重建類876.56公頃,綜合整治類346.31公頃,保留完善類101.02公頃。
第五十五條配套設施及其他
結合更新用地,更新后需新增小學15所、擴建9所,新增九年一貫制學校10所,新增初中1所、擴建1所,擴建完全中學1所,新增高中1所,另新增中小學用地4處;新增中等職業教育設施2處;涉及新增綜合醫院1處,擴建綜合醫院2處;涉及新增區級文化設施1處;新增區級體育場地3處。通過更新,完善衛河等水系廊道的綠網建設,增加老舊城區綠化空間約172.62公頃,重點布局綜合性公園、社區公園、游園及防護綠地等。通過更新改造,區域內可打通道路總長約68.32公里,新增社會停車場用地約8.29公頃;新增市政基礎設施21處,用地約14.60公頃。
第四節鳳泉區
第五十六條更新目標及重點
以舊工業、舊村莊更新為主,突出鳳泉區“生態康養、水韻綠城”特色,把鳳泉區打造成為新鄉市的生態休閑生活區。
結合鳳泉區更新重點,整體形成“一軸、兩核、兩區、多點”的更新格局。一軸為城市活力發展軸,兩核為商貿活力核心和北部服務核心,兩區為寶中片區和濱湖片區,多點由舊住區、舊村莊、舊工業等單個或多個改造項目組成。
第五十七條城市更新規模
更新用地面積約647.34公頃。其中舊村莊301.37公頃,舊工業273.26公頃,舊住區35.76公頃以及其他類36.95公頃。更新方式以綜合整治和拆除重建為主。其中保留完善97公頃,綜合整治類135.08公頃,拆除重建類415.26公頃。
第五十八條配套設施及其他
結合更新用地,依托舊工業改造配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劃新建小學3所,中學1所;新增綠地與開敞空間84.67公頃,其中公園綠地57.62公頃,防護綠地27.04公頃。通過更新改造,區域內可打通道路總長約25.55千米;新增市政基礎設施6.74公頃,其中給水設施2處,排水設施3處,變電站2處,消防設施1處,燃氣設施1處,環衛設施2處。
第五節高新區
第五十九條更新目標及重點
以舊工業更新為主,突出“智創高地、科技引領”的特點,將高新區建設成為科研創新、產學研一體發展、宜業宜居的新鄉南部重要的科創綜合服務中心和鄭新一體化先導區。
城市更新重點為“一軸、兩帶、多點”。一軸為沿新飛大道的城市更新主要軸線,兩帶為沿東孟姜女河和沿趙定河城市更新帶,多點為由舊住區、舊村莊、舊工業等單個或多個改造項目組成。
第六十條城市更新規模
更新用地面積約719.90公頃,其中舊村莊用地594.11公頃,舊工業用地56.36公頃,舊住區用地20.25公頃,其他類用地49.19公頃。更新方式以綜合整治、拆除重建為主。其中保留完善類210.95公頃,綜合整治類271.69公頃,拆除重建類237.26公頃。
第六十一條配套設施及其他
更新用地范圍內規劃新增小學3處,九年一貫制學校2處,初中2處,另新增中小學用地8處;新增高等教育設施1處;新增體育場地2處;新增文化設施2處;新增醫療衛生設施3處,包含1處高新區綜合醫院。新增開敞空間約94.83公頃,主要分布于紡織路、新飛大道、趙定河及東三干渠沿線,重點布局綜合性公園、社區公園、游園及防護綠地等。通過更新改造,區域內可打通道路總長約40.43公里;新增交通場站用地9.18公頃;新增市政基礎設施10處,用地約3.47公頃。
第六節經開區
第六十二條更新目標及重點
以“智慧新城、融合高地”為核心,重點通過產城融合、宜居新區等策略,盤活存量用地資源,提升重點地區城市品質,打造以商務服務、先進制造產業創新集群、生態宜居為主要功能的產城融合新城,實現經開區更高效、更綠色的城市發展目標。
更新的重點為“一軸、一帶、兩片、多點”。一軸為沿金穗大道形成城市更新主要軸線,一帶為沿東大沙河形成更新景觀帶,兩片區為河師大新聯學院南側產業片區、北部綜合發展片區,多點為由舊村莊、舊工業等單個或多個改造項目組成。
第六十三條城市更新規模
更新面積為550.27公頃。其中,舊村莊用地263.44公頃、舊工業用地286.83公頃。更新方式以綜合整治和拆除重建為主。其中保留完善類1.22公頃,綜合整治類320.26公頃,拆除重建類228.79公頃。
第六十四條配套設施及其他
規劃對經開區文化體育、醫療衛生、教育設施等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引導,規劃新增1處全民健身中心、1處專科醫院、1處康養院、2所九年一貫制學校,改擴建1所小學、1所九年一貫制學校及現狀提質1處福利院。規劃引導新增開敞空間用地面積約為22.74公頃,重點布局綜合性公園、社區公園、游園及防護綠地等。更新可打通的道路總長度約為18.8公里,布局新增市政基礎設施用地為2.0公頃。
第九章統籌片區與更新單元
第一節統籌片區和單元劃定
第六十五條統籌片區劃定
更新統籌片區是以十五分鐘生活圈為基本依據,結合城鎮開發邊界、各區和街道行政界線、城市功能結構、產業布局、主次干道、重大公共服務設施、重點項目邊界等要素,兼顧產業布局指引,統籌留改拆及設施平衡等劃定。本次規劃劃定城市更新統籌片區共計34個,其中重點統籌片區17個,一般統籌片區17個,單個統籌片區規模控制在3—8平方公里。
更新統籌片區是項目管理的基本單元,也是城市更新片區規劃編制的基本單元,與控規編制單元保持一致。片區內應嚴格考慮道路、綠地及其他基礎設施的統籌布局與規模,引導片區整體開發,同時應遵循國家“防止大拆大建”要求。
第六十六條更新單元劃定
更新單元是在城鎮開發邊界內,以街道、社區等行政邊界為基礎,充分銜接更新統籌片區、產權邊界、五分鐘(或部分十分鐘區域)生活圈,保證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相對完整;與控規管理的地塊尺度相適應,原則上不突破街道邊界、行政村(社區)界、統籌片區邊界;各類更新資源集中連片,便于統籌更新,原則上更新對象用地總規模不小于更新單元范圍內現狀建成空間的50%。
更新單元可包括一個或多個更新項目;若更新項目改造范圍確實較為分散,可根據改造范圍劃定多個更新單元。更新單元數量和范圍可結合城市更新工作計劃和實際開發情況動態完善或微調。
本次規劃劃定更新單元368個,單個單元用地規模控制在20公頃—400公頃之間,可包含一個或多個城市更新項目。
第二節統籌片區更新指引
統籌片區更新的重點是傳導上位規劃剛性內容,明確更新方式、規模和重點,統籌各類資源配置。從發展定位、公共要素配置、更新資源統籌三個方面對更新片區進行整體統籌與指引。需明確片區目標功能、更新后人口規模預測、開發建設容量、整體利益平衡、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綜合交通設施與開放空間布局和規模管控,確定更新方式、更新用地規模、城市設計內容指引、劃分更新單元、重點任務與實施計劃等內容。
更新用地占控規單元面積大于30%的統籌片區,原則上區政府應組織單獨編制城市更新片區規劃,落實更新專項規劃相關要求,推動成片連片更新,提升用地效率,保障公共利益,指導更新單元實施。
更新用地占控規單元面積不足30%的統籌片區,原則上建議將城市更新內容納入控規體系統籌考慮,可針對更新用地進行專題研究,至少包含更新用地邊界、用地性質、建筑空間與環境、更新方式、更新時序等內容。并將其專題研究成果納入控規使用。
無更新用地的統籌片區,按照相關要求執行即可。
第三節單元更新指引
從現狀數據指標、更新指標要求、重點項目清單三個方面對更新單元進行規劃傳導與實施指引,單元更新規劃應結合已批控規進行編制。本次規劃劃定150個重點更新單元、218個一般更新單元。
第六十七條重點更新單元
主要指位于“一帶”(為運河文化展示帶兩側區域)、“兩軸”(分別為平原路-金穗大道和新中大道沿線區域)、“兩區”(分別為主城區老城區和鳳泉老城區)范圍內,以及近期列入實施計劃的單元。重點對老城中心棚戶區、舊市場更新改造,通過拆除重建、綜合整治、保留完善等多種更新方式進行環境整治,完善配套設施,提升老城區的整體形象和居民的生活品質。
第六十八條一般更新單元
指除重點更新單元以外的其他更新單元,主要位于道清路以南區域、宏力大道以北區域、經開區、小店鎮鎮區等。主要以老舊小區、老舊廠房及倉儲物流集中地區為主,通過對老舊小區的改造,舊廠房的“退二進三”,功能結構升級轉換,完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提升道路網密度、加強公園綠地的建設,提升片區的綜合品質。一般更新單元占比較高,承載著更新的主要項目類型,更新方式多樣,需要按照分區更新計劃,有序推進。
第十章近期重點更新片區
第一節近期重點項目選取原則
近期重點推動已列入“十四五”建設工程的民生問題改善項目、產業升級改造項目和道路交通提升項目,已列入省臺賬的更新改造項目、產業園區的城市更新項目、具有明確更新意愿且更新方向與片區發展方向無較大沖突的項目、位于城市重點發展地區的項目等。近期應優先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或者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項目,提升城市承載力,促進產城融合,增強城市經濟活力和人氣。
第二節近期重點更新片區
結合近期建設要求,至2023年底,優先啟動“八大更新示范片區”,共涉及更新用地2.19萬畝,其中拆除重建約1.69萬畝,保留完善及綜合整治約0.5萬畝。
第六十九條大學城片區
片區范圍:位于紅旗區東南,西至新二街、北至金穗大道、東至京港澳高速、南至南環路,總占地面積2.27萬畝,其中更新用地約3210.61畝。
功能定位:城教融合更新。
更新重點:以建設“省級科教園區”為目標,借助大學城教育資源優勢,推進洪門鎮政府周邊、洪門鎮農貿和建材市場改造,提升區域整體形象。圍繞老舊廠區騰退、棚戶區改造、科隆大道東延、生態廊道綜合開發建設等更新項目,積極引領片區整體品質提升。更新方式以拆除重建主,綜合整治為輔;其中拆除重建用地面積約3017.83畝,綜合整治面積約150.31畝,保留完善面積約42.47畝。
第七十條河師大片區
片區范圍:位于牧野區中部區域,西至牧野大道、東至新中大道、北至師大北路、南至榮校東路,總占地面積5643.29畝,其中更新用地約1450.62畝。
功能定位:綜合服務提升更新。
更新重點:借助高校資源優勢,重點推動河師大東校區周邊的東牧村、新牧村、東十里鋪、豐樂里城中村更新改造,完善片區功能,激發片區活力,以高等教育和大運河文化景觀塑造為主,打造集居住、休閑、娛樂、辦公等多重功能為一體的綜合型人文宜居片區,整體提升人居和濱水環境質量。更新方式以綜合整治主,拆除重建為輔;其中拆除重建用地面積約804.24畝,綜合整治面積約646.38畝。
第七十一條高鐵片區(含定國湖片區)
片區范圍:位于市區東北,北至北環路、南至平原路、東至高鐵東站、西至新七街,總占地面積1.12萬畝,其中更新用地約1903.8畝。
功能定位:綜合服務提升更新。
更新重點:以推動新濮路兩側舊工業改造項目為先導,優化片區路網及用地布局;結合孫聶秦村、上焦村、呂村、定國村等城中村項目改造,完善片區各類配套設施。結合東環路綠帶和東孟姜女河生態廊道建設,完善片區綠網,提供高品質公共空間,完善交通樞紐周邊景觀風貌,形成以城市綜合交通樞紐為中心的城市魅力窗口、宜居生活示范區。更新方式以拆除重建為主,綜合整治為輔;其中拆除重建用地面積約1861.95畝,綜合整治面積約41.85畝。
第七十二條鐵西片區(含火車站片區)
片區范圍:位于衛濱區,西至西孟姜女河、東至勝利街、北至衛河、南至科隆大道,總占地面積約1.52萬畝,其中更新用地6628.16畝(軍用機場占地2851畝)。
功能定位:交通帶動更新。
更新重點:以機場搬遷、火車站區域整體改造為契機,完善片區道路系統,提升片區綠化景觀品質,優化用地布局,激活片區發展。重點推動原陸航機場用地、金家營村、車管所區域、康泰嘉苑南側區域、振動六分廠、八里營村、八里營村東南角舊工業等重點更新改造項目。圍繞該區域整體更新優化后,打造集居住、休閑商業、辦公等多重業態的綜合型片區。更新方式以拆除重建主,綜合整治為輔;其中拆除重建用地面積約5645.3畝,綜合整治面積約702.75畝,保留完善面積約280.11畝。
第七十三條型鋼廠片區
片區范圍:位于衛濱區黃河大道兩側,北至科隆大道以南、西至勝利街、南至南環路、東至京廣鐵路線,總占地面積約3728.14畝,其中更新用地1412.63畝。
功能定位:產城融合更新。
更新重點:積極推動片區“三廠兩村”更新,包含新鄉型鋼廠、新鄉一化、中科化工三大廠區,八里鋪村和孟營村兩大城中村。通過新建幸福社區、道路、濱河公園等提升城市品位及人居環境,以一河(趙定河)串聯三大片區,推動學校和幸福共享中心、商業中心建設,形成活力生活區。整治人民勝利渠、趙定河兩岸景觀風貌,優化藍綠空間,打造高品質城市濱水景觀。更新方式以拆除重建為主,綜合整治為輔;其中拆除重建用地面積約1258.66畝,綜合整治面積約153.97畝。
第七十四條鳳泉湖片區(含寶中片區)
片區范圍:位于京廣鐵路南北兩側,濱湖片區西至錦園路、東至新中大道、北至寶山大道、南至鳳泉湖大道;寶中片區西至團結大道、南至寶山大道、東至游覽路、北至規劃路,總占地約面積4345.5畝,其中更新用地約1833.6畝。
功能定位:綜合服務提升更新。
更新重點:以建設中心城區后花園為目標,以舊廠房拆遷為先導,淘汰低端產業,盤活存量用地資源;搬遷騰挪城中村用地,依托鳳泉湖生態資源,積極推動以文化康養、濱水居住功能為主的高品質生活區和休閑游憩區。更新方式以拆除重建為主,綜合整治為輔;其中拆除重建用地面積約1815.81畝,綜合整治面積約17.79畝。
第七十五條高新區東部片區
片區范圍:位于高新區東南,西至東環路、東至新東大道、北至南環路、南至新菏鐵路,總占地面積2.73萬畝,其中更新用地約4579.05畝。
功能定位:重點產業發展更新。
更新重點:推動該片區各類專業產業園區內村莊更新改造,將德源安置區、和興安置區一期建設作為先導區優先推進;淘汰、置換低效能和高污染等低端產業,促進產業提質升級;依托醫學院、醫院與康養中心等資源,建設打造生命健康產業區;拆除生態廊道內舊廠房、舊村莊,開展高鐵及高速公路沿線環境整治工作,提升城市生態功能;積極打造生命健康產業區、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區、產業人才綜合服務區、生物科技產業區、航空裝備制造產業區,形成高新區健康產業高地、高端裝備制造產業重要基地。更新方式以綜合整治為主,拆除重建為輔;其中拆除重建用地面積約1799.99畝,綜合整治面積約2343.98畝,保留完善類面積約435.08畝。
第七十六條北環農貿市場片區
片區范圍:北至新牧灣小區地界,東至牧綠蔬菜市場東側,南至師大北路,西至新飛大道,包括北環豫北農貿市場、北環舊貨市場、北環蔬菜市場等周邊范圍,總占地面積約2000畝,其中更新用地約886.35畝。
功能定位:產業轉型更新。
更新重點:以市場搬遷改造為先導,推進茹崗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完善片區路網及配套設施,提升高等學校及鳳泉湖周邊居住品質。更新方式以拆除重建為主,綜合整治為輔;其中拆除重建用地面積約678.6畝,綜合整治面積約207.75畝。
第十一章實施與保障機制
第一節更新工作機制
第七十七條健全城市更新工作體制機制
市政府成立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決策城市更新重大事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更新項目實施及監督管理,以及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牽頭擬定城市更新政策,組織編制城市更新年度計劃,開展試點示范,推進城市更新實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城市更新總體規劃編制,將經批準的城市更新規劃、涉及空間利用的規劃內容納入詳細規劃,為規劃城市更新項目提供空間保障;市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依法制定相關專業標準和配套政策,履行相應的指導、管理和監督職責;
區政府(管委會)是推進本行政區城市更新工作的責任主體,需指定相應部門作為轄區城市更新工作的組織實施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和監督城市更新工作;街道辦事處配合區級城市更新部門做好城市更新相關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城市更新工作順利實施。
第二節更新規劃傳導機制
積極構建“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統籌片區更新規劃—單元更新規劃(更新項目實施方案)”三級規劃傳導體系;從更新規模、功能設施統籌、項目實施建設等方面逐級保障項目落地。本規劃更新單元和統籌片區劃分,與已批控規確定的管理單元及街坊界限進行了充分銜接。
第七十八條統籌片區更新規劃
各區政府(管委會)可以根據本規劃和工作實際,編制重點統籌片區更新規劃。通過開展行政轄區內重點區域的更新評估,形成評估報告,明確片區更新重點和目標,制定具體實施計劃。
重點統籌片區評估報告包括片區更新現狀分析,片區更新目標、要求、實施路徑,公共要素配置要求和內容,劃定更新單元,確定更新方式,明確“留、改、拆”比例,核準城市更新單元邊界,根據區域評估結果和項目性質確定實施主體、確定城市更新單元內的具體項目。涉及詳細規劃調整的,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整。
評估報告需經新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新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核后,報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第七十九條單元更新規劃
單元更新規劃主要是落實片區更新計劃,從現狀數據指標、更新指標要求、重點項目清單三個方面對更新單元進行規劃傳導與實施指引,單元更新規劃應結合已批控規進行編制。
區政府(管委會)根據區域評估結果和項目性質,確定實施主體。實施主體編制更新項目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更新方式、實現途徑、設計方案、建設方案、運營方案等內容。
更新項目實施方案經區政府審查后,需經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核后,報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實施。
第八十條完善相關技術標準和技術導則
構建以城市更新實施辦法為基礎的系列更新政策體系。建議近期制定城市更新實施細則、城市更新規劃管理操作規程、城市開發權轉移與容積率獎勵政策等,保障城市更新政策體系的完善;制定城市更新行政審批制度、新鄉市城市更新技術導則、新鄉市老舊小區改造技術指南等,針對重點城市更新實施內容,以問題為導向,重點研究制定危舊樓房改造、歷史建筑和工業遺產保護利用和修繕等技術標準,加強相應技術標準的制定。
第三節政策保障機制
第八十一條土地支持政策
列入國家級、省級重點項目的土地,優先保障土地要素供應。權利人自主更新的,適當延長土地使用年限。城市更新項目中的零星土地,以及不具備單獨建設條件的土地,可與周邊用地整合實施,納入整體改造范圍,涉及土地出讓的,經市政府批準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更新項目在符合規劃且不改變用地主體的條件下,發展國家及本市支持的新產業、新業態的,可享受按原用途、原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相關政策。
第八十二條規劃支持政策
重點在用地性質的兼容與轉換、公共服務設施集約設置、容積率調控、開發權轉移及建筑面積獎勵等方面制定規劃支持政策。如允許容積率在不同地塊、不同城市更新單元之間整體平衡,利用既有建筑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鼓勵用途兼容使用,鼓勵符合條件要求的老舊廠區轉型升級,允許對原有建筑進行內部加層改造、增加連廊、電梯等配套設施。
第八十三條行政審批支持政策
開辟城市更新項目綠色通道,精簡項目審批事項和環節。對城市更新重點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保障項目落地。支持項目實施主體辦理項目及各子項目用地、建設、融資等相關手續,保證項目順利合規推進。
第八十四條稅費支持政策
納入市城市更新計劃的項目,符合條件的,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相關減免政策。同一項目原多個權利主體通過權益轉移形成單一主體承擔城市更新工作的,經有關區政府(管委會)確認,屬于政府收回房產、土地行為的,按相關稅收政策辦理。
第八十五條不動產登記支持政策
城市更新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動的,可通過房屋征收、協議搬遷、房屋買賣、資產劃轉、股份合作等方式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部分風貌保護建筑,當事人可以在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時一并申請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并在不動產登記簿中注明相關事實。
第八十六條征收安置支持政策
多渠道、多方式安置補償方式,實現居住條件改善、地區品質提升。采用等價置換、原地安置、異地安置等方式進行安置。
第四節城市更新資金保障機制
第八十七條資金保障
積極爭取國家級、省級相關獎補資金,加大市、區兩級財政投入力度,充分利用政府專項債券、政策性貸款等資金渠道,探索設立城市更新專項基金,統籌考慮對符合要求的重點城市更新項目所產生的土地出讓金,在扣除國家和省規定計提的相關基金后,全部返還區財政,平衡改造成本。
鼓勵積極利用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對城市更新的支持政策籌集資金。引導商業性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產品,支持城市更新資金籌措。鼓勵市場主體參與,完善社會資金參與城市更新的收益保障機制。鼓勵不動產產權人、原產權單位自籌資金用于更新改造。財政部門按照《城市更新特許經營協議》做好相關財政保障工作。
更多相關信息 還可關注中鐵城際公眾號矩陣 掃一掃下方二維碼即可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