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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中的暫列金、暫估價、計日工、總承包服務費、利潤分別是什么?
本文主要對公路工程造價計算中的暫列金、暫估價、計日工、總承包服務費、利潤、規費、稅金等進行簡單介紹。
暫列金額
暫列金額是指建設單位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用于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暫列金額由建設單位根據工程特點,按有關計價規定估算,施工過程中由建設單位掌握使用、扣除合同價款調整后如有余額,歸建設單位。
暫估價
暫估價是指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
暫估價中的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根據工程造價信息或參照市場價格估算,計入綜合單價;專業工程暫估價分不同專業,按有關計價規定估算。暫估價在施工中按照合同約定再加以調整。
計工日
計日工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完成建設單位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圍以外的零星項目或工作,按照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形成的費用。
計日工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按施工過程中形成的有效簽證來計價。
總承包服務費
總承包服務費是指總承包人為配合、協調建設單位進行的專業工程發包,對建設單位自行采購的材料、工程設備等進行保管以及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匯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
總承包服務費由建設單位在最高投標限價中根據總包范圍和有關計價規定編制,施工單位投標時自主報價,施工過程中按簽約合同價執行。
利潤
利潤是指施工單位從事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所獲得的盈利。
利潤是由施工企業根據企業自身需求并結合建筑市場實際自主確定。
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在確定計價定額中利潤時,應以定額人工費、材料費和施工機具使用費之和,或以定額人工費、定額人工費與施工機具使用費之和作為計算基數,其費率根據歷年積累的工程造價資料,并結合建筑市場實際、項目競爭情況、項目規模與難易程度等確定,以單位(單項)工程測算,利潤在稅前建筑安裝工程費的比重可按不低于5%且不高于7%的費率計算。
規費
1.規費的內容及規費的計算
①規費的內容
規費是指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省級政府和省級有關權力部門規定施工單位必須繳納或計取,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費用。主要包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②規費的計算
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以定額人工費為計算基礎,根據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規定費率計算。
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Σ(工程定額人工費x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費率)
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費率可以每萬元發承包價的生產工人人工費和管理人員工資含量與工程所在地規定的繳納標準綜合分析取定。
2.社會保險費
①養老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②失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③醫療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④工傷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業費率為職工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⑤生育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根據“十三五”規劃綱要,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合并的實施方案已在12個試點城市行政區域進行試點。
⑥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按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稅金
1.建筑工程費中稅金的概念
建筑安裝工程費用中的稅金就是增值稅,按稅前造價乘以增值稅稅率確定。
2.采用一般計稅方法時增值稅的計算
當采用一般計稅方法時,建筑業增值稅稅率為9%。
計算公式為:增值稅=稅前造價x9%
稅前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價格計算。
3.采用簡易計稅方法時增值稅的計算
(1)簡易計稅的適用范圍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以及《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的規定,簡易計稅方法主要適用于以下幾種情況:
①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小規模納稅人通常是指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但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也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計稅。
②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③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其中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④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建筑工程老項目:①《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2)簡易計稅的計算方法。
當采用簡易計稅方法時,建筑業增值稅稅率為3%。
計算公式為:
增值稅=稅前造價x3%
稅前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以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含稅價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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