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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階段交通影響評價研究差異有哪些?
由于不同規劃階段工作重點的不同,所以各階段的交通影響評價委托部門、研究重點與研究目的也存在一定差異,具體如下:
研究對象與特點
實施階段 | 委托部門 | 研究對象 | 目標 | 優點 | 不足 |
控制性詳細規劃階段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單位 | 控規編制單元 | 評價土地開發與交通關系,并提出相關反饋與建議。 | 能夠對控規進行調節與反饋,協調多個開發項目。 | 控規的評估反饋,相關設施難以落實至各出讓地塊。 |
土地出讓(選擇)階段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單位 | 重大項目選址地塊 | 為建設項目與規模提供支持,并對建筑設計方案進行指導。 | 對開發強度配套指標進行研究,有效避免選址不當。 | 資料完備程序受限,與相關管理程序銜接不佳。 |
項目報建階段 | 土地開發建設單位 | 項目建筑方案 | 對項目內部交通進行組織優化及設計,并對建筑方案進行局部優化改善。 | 評價內容與深度明確,并對內部交通進行組織優化及設計。 | 難以調節土地開發強度,只能局部改善。 |
交通影響評價一般由項目概況、現狀分析、規劃解讀、需求預測、交通評價、改善建議內容組成。由于不同規劃階段交通影響評價工作目標的差異,各階段交通影響評價研究內容與深度也不同。
內容與深度
不同階段 | 控制性詳細規劃階段 | 土地出讓(選址)階段 | 項目報建階段 |
需求預測 | 億人口(面積)為基準,對不同的交通發展模式進行交通需求預測 | 以地塊面積與容積率為基準,按照不同地塊的開發強度進行交通需求預測 | 以項目建筑面積與功能為基礎,進行交通需求預測 |
交通評價 | 對不同交通發展模式下,區域交通系統運行水平進行評價,并給出片區開發強度與交通發展模式的建議 | 對不同開發強度分別進行交通評價,給出土地開發強度的建議值 | 評價項目開發對各交通系統的影響情況是否顯著 |
改善建議 | 針對特定交通模式,對用地布局進行反饋并就交通系統設施規模布局提出合理化控制建議 | 給出合理的開發建議值,并對今天子系統提出相應的控制指標與設施預留空間 | 對項目布局進行局部優化,參照相關規范設施規模布局的優化,并給出交通組織建議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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