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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設計路線設計需要注意要點有哪些?
1.平面設計
《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范》(CJJ 37-2012)(2016年版)
6.2.2 道路圓曲線最小半徑應符合本條規定
6.2.3 平曲線與圓曲線最小長度應符合本條規定
6.2.4 緩和曲線長度及不設緩和曲線的最小圓曲線半徑應符合本條規定
6.2.5 由直線上的正常路拱斷面過渡到圓曲線上的超高斷面時,必須在其間設置超高緩和段。最大超高橫坡應符合本條規定。
補充說明:(1)按道路橫斷面形式選擇合適的超高旋轉軸位置;
(2)超高值的選擇:處于市區的城市道路不宜采用過大的超高橫坡值,設計者可以選用合適的橫向力系數(≤0.1)采用路線規范第73頁的公式求得超高值再選用。
6.2.6 圓曲線半徑小于或等于250m時,應在圓曲線內側加寬,并設置加寬緩和段
補充說明:加寬緩和段應采用與緩和曲線或超高緩和段長度相同的數值。
6.2.7 視距應符合本條規定
6.2.8 分隔帶及緣石開口應符合本條規定
2. 縱斷面設計
《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范》(CJJ 37-2012)(2016年版)
6.3.1 機動車最大縱斷面應符合本條規定
補充說明:注意橋梁段及交叉口范圍的坡度,與現狀道路相交要考慮現狀道路的路拱橫坡。
6.3.2 道路最小縱坡應符合本條規定
6.3.3 縱坡的最小坡長應符合本條規定
6.3.5 非機動車道縱坡度應符合本條規定
補充說明:注意非機動車道德最長坡長,可插值計算。
6.3.6 豎曲線最小半徑與豎曲線最小長度應符合本條規定
6.3.7 合成坡度應符合本條規定
3. 平縱線形組合
《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范》(CJJ 37-2012)(2016年版)
6.4.2 平曲線與豎曲線線形組合應符合本條規定
《城市道路路線設計規范》(CJJ 193-2012)
8.2.1 線形組合的基本要求應符合本條規定
8.3.1 橋梁及其引道的線形應符合本條規定
8.3.2 隧道及洞口兩端的線形應符合本條規定
4.橫斷面設計
《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范》(CJJ 37-2012)(2016年版)
5.3.2 機動車道寬度應符合本條規定
5.3.3 非機動車道寬度應符合本條規定
5.3.4 路側帶可由人行道、綠化帶、設施帶等組成,路側帶的設計應符合本條規定
5.3.5 分車帶的設置應符合本條規定
5.3.7 路肩設置應符合本條規定
5.4.1 道路橫坡應符合本條規定
《城市道路路線設計規范》(CJJ 193-2012)
5.2.8 隧道橫斷面布置應符合本條規定
5.3.5 變速車道設計應符合本條規定
5.3.8 路肩設計應符合本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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