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對城市地下管線工程勘測的要求有哪些?
1、勘察前需掌握的資料
城市管線工程勘察一般進行一次性詳勘。勘察前應收集的主要資料以及現場踏勘的主要工作:
(1)已有的各種地下管線圖、各種管線的設計圖、施工圖、竣工圖及技術說明資料。
(2)測區及其臨近測量點的坐標和高程。
(3)管線類型、基底高程、管徑(或斷面尺寸)、輸送方式、設計示意圖和可能采取的施工方案以及地下埋設物分布概況等。
(4)察看測區的地物、地貌、交通和地下管線分步出露情況、地球物理條件及各種可能的干擾因素。
2、勘察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非開挖施工需要通過勘察和設計解決的主要巖土工程問題如下:
(1)當管線穿越軟弱地基與堅實地基變界部位時,需判明由于地基差異沉降而導致管線損壞的可能性。
(2)選擇確定軟弱地基和振動液化地層適宜的處理與加固方案。
(3)當埋管較深,需深挖輔助坑槽時,應對坑槽邊坡及鄰近建筑物的穩定性進行分析評價,提出適宜的坑槽邊坡支護方案。
(4)在強地震區的管線勘察中,必須對場地和地基地震效應進行分析,應提供相應的防震措施,如采用柔性借口結構、改善管線與附件(彎頭、三通、四通、閥門)的連接混枕基(平基或弧基措施)等。
3、勘探孔的布置要求
工程勘測孔的布置原則:
(1) 勘探孔應沿管線中線布置,當條件不允許時,勘探孔可適用移位。
(2) 穿越鐵道,公路或河谷地段的勘探孔移位不宜偏離管線中線超過3m,勘探孔間距以能控制地層土土質變化為原則,宜采用30~100m,但在穿越鐵道、公路地段,不宜少于2個勘探孔。
(3) 在管線穿越河谷時,河谷兩岸及河床上均應布置勘探孔,其數量不應少于3個勘探孔。
4、勘探孔的深度要求
(1)當管線穿越河谷時,勘探孔深度應到達河床最大沖刷深度以下3~5m。
(2)在必須采取降低地下水位來進行管線施工的地段,勘探孔深應在管線中心下5~10m。
(3)當管線下部有承壓強透水層時,勘探孔應適當加深,或鉆穿承壓水層,并測量其水頭。
5、取樣和測試要求
取樣和測試的一般要求:
(1)沿管線線路取土樣和進行原位測試點的數量應占勘探孔總數的1/3~1/2.
(2)取土樣和進行原值測試點的豎向間距在地基主要持力層內宜為1m。但每一主要土層的土試樣不應少于3件,原位測試數據不應少于3組。
(3)為判定地下水和土對管線的腐蝕性,可每隔2km取水試樣1件。在管頂和管底部位各取土試樣一件。對鋼、鑄鐵金屬管線,還應用電法測定電阻率。每個管線工程的水試樣不應少于3件,管頂和管底部門的土試樣不應當少于3件,電法測試數據不少于3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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