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公路工程概預算費用及計算方法
建筑安裝工程費
(1)基本概念及工程類別劃分
1)基本概念
為了區別不同的計算基數,采用以下名稱:
①定額直接費——即定額基價,指按(編制辦法)附錄十一規定的《概算定額》、《預算定額》基價表計算的費用。定額直接費是計算其他直接費和現場經費的基數。
②直接費——即工、料、機費,指按《編制辦法》規定計算的工程所在地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之和。
③定額直接工程費——指定額直接費與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之和,是計算間接費的基數。
④直接工程費——指直接費與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之和。
凡費用名稱前冠以“定額”二字的均表示是以定額基價為基數計算的。
2)工程類別劃分
①人工土方:系指人工施工的路基、改河等土方工程,以及人工施工的砍樹、挖根、除草、平整場地、挖蓋山土等工程項目,并適用于無路面的便道工程。
②機械土方:系指機械施工的路基、改河等土方工程,以及機械施工的砍樹、挖根、除草等工程項目。
③汽車運土:系指汽車、火車、拖拉機、馬車運用送的路基、改河土(石)方。購買路基填料的費用不作為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和間接費的計算基數。
④人工石方:系指人工施工的路基、改河等石方工程,以及人工施工的挖蓋山石項目。
⑤機械石方:系指機械施工的路基、改河等石方工程(機械打眼即屬機械施工)。
⑥高級路面:系指瀝青混凝土路面、廠拌瀝青碎石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面層。
⑦其他路面:系指次高級、中級、低級路面的面層,各等級路面的基層、底基層、墊層,采用結合料穩定的路基和軟土等特殊路基處理等工程,以及有路面的便道工程。
⑧構造物1:系指無夜間施工的橋梁、涵洞、防護及其他工程,沿線設施中的構造物工程,互通式立體交又工程(包括立交橋、匝道中的路基土石方、路面、防護等工程),以及臨時工程中的便橋、電力電訊線路、軌道鋪設等工程項目。
⑨構造物2:系指有夜間施工的橋梁工程。
⑩技術復雜大橋:系指單孔跨徑在120m以上(含120m)和基礎水深在10m以上(含10m)的大橋主橋部分的基礎、下部和上部工程。
?隧道:系指隧道工程的洞門及洞內工程。
?鋼橋上部:系指鋼橋及鋼吊橋的上部構造.并適用于金屬標志牌、防撞護欄及設備安裝等工程項目。
3)取費標準的地區類別
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間接費取費標準的地區類別劃分如表7.2所示。
現場經費和間接費費用定額適用于交通部直屬公路施工企業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公路施工企業。地區(州)、市、縣所屬公路施工企業的現場經費和間接費費用定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自行制定,但費用內容應與本定額一致,且不得高于本定額的費率。
(2)直接工程費
直接工程費由直接費、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組成。
1)直接費
直接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項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其內容詳見第2章2.2節(前)。
2)其他直接費
其他直接費系指直接費以外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直接用于工程的費用。公路工程中的水、電費及因場地狹小等特殊情況而發生的材料二次搬運等其他直接費己包括在概、預算定額中,不再另計。
其他直接費內容僅包括冬季施工增加費、雨季施工增加費、夜間施工增加費、高原地區施工增加費、沿海地區工程施工增加費、行車干擾工程施工增加費、施工輔助費等七項,現分述如下:
①冬季施工增加費冬季施工增加費系指按照施工及驗收規范所規定的冬季施工要求,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而增加的其他直接費。內容包括材料費、保溫設施費、工效降低和機械作業率降低所增加的費用,以及工地臨時取暖費等。
冬季氣溫區的劃分,是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滿15年以上的氣溫資料確定的。每年秋冬第一次連續5天出現室外日平均溫度在5℃以下,日最低溫度在一3℃以下的第一天算起,至第
二年春夏最后一次連續5天出現同樣溫度的最末一天為冬季期。冬季期內平均氣溫在一1℃以上者為冬一區,一1至4℃者為冬二區一4至一7℃者為冬三區,一7一10℃者為冬四區,一10一14℃者為冬五區,一14℃以下為冬六區。冬一區內平均氣溫低于0℃的連續天數在70天以內的為Ⅰ副區,70天以上的為Ⅱ副區;冬二區內平均氣溫低于0℃的連續天數在100天以內的為Ⅰ副區,100天以上的為Ⅱ副區。
氣溫高于冬一區,但磚石混凝土工程施工須采取一定措施的地區為準冬季區,準冬季區分兩個副區,簡稱準一區、準二區。凡一年內日最低氣溫在0℃以下的天數多于20天的,日平均
氣溫在0℃以下的天數少于15天的為準一區,多于15天的為準二區。
全國各地的冬季區劃分見(編制辦法》附錄八。若當地氣溫資料與‘編制辦法》附錄八中劃定的冬季氣溫區劃分有較大出入時,可按當地氣溫資料及上述劃分標準確定工程所在地的冬季氣溫區.。
冬季施工增加費的計算方法,是根據各類工程的特點,規定各氣溫區的取費標準。為了簡化計算手續,采用全年平均攤銷的方法,即不論是否在冬季施工,均按規定的取費標準計取冬季施工增加費。一條路線穿過兩個以上的氣溫區時,可分段計算或按各區的工程量比例求得全線的平均增加率.計算冬季施工增加費。
冬季施工增加費,以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之和為基數,按.毛程所在地的氣溫區選用表7.3的費率計算。
②雨季施工增加費雨季施工增加費系指雨季期間施工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而增加的其他直接費。其內容包括防雨、排水、防潮措施費,材料費.工效降低和機械作業率降低所需增加的費用。
雨量區和雨季期的劃分,是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滿巧年以上的降雨資料確定的。凡月平均降雨天數在10天以上,月平均日降雨量在3.5mm-5mm,之間者為Ⅰ區,月平均日降雨量在5mm以上者為Ⅱ區。全國各地雨量區及雨季期的劃分見《編制辦法》附錄九。若當地氣象資料與《編制辦法》附錄九所劃定的雨量區及雨季期出人較大時,可按當氣象資料及上述劃分標準確定工程所在地的雨量區及雨季期。
雨季施工增加費的計算方法是將全國劃分為若干雨量區和雨季期,并根據各類工程的特點規定各雨量區和雨季期的取費標準,采用全年平均攤銷的方法,即不論是否在雨季施工,均按規定的取費標準計取雨季施工增加費。
一條路線若通過不同的雨量區和雨季期時,應分別計算雨季施工增加費或按工程量比例求得平均的增加率,計算全線雨季施工增加費。
雨季施工增加費,以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之和為基數,按工程所在地的雨量區、雨季期選用表7.4的費率計算。
③夜間施工增加費夜間施工增加費系指根據設計、施工的技術要求和合理的施工進度要求,必須在夜間連續施工而發生的工效降低、夜班津貼以及有關照明設施等增加的費用。
夜間施工增加費按夜間施工工程項目(如橋梁工程項目包括上、下部構造全部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之和的0.50%計算。
④高原地區施工增加費高原地區施工增加費系指在海拔高度2 000m以上地區施工,由于受氣候、氣壓的影響,致使人工、機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費用。該費用以各類工程定額直接費之和為基數,按表7.5的費率計算。
⑤沿海地區工程施工增加費沿海地區工程施工增加費系指工程項目在沿海地區施工受海風、海浪和潮汐的影響,致使人工、機械效率降低等所需增加的費用。本項費用,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制定具體和適用范圍(地區),并抄送部公路工程定額站備案。
沿海地區工程施工增加費,以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之和為基數,按表7.6的費率計算。
⑥行車干擾工程施工增加費行車干擾r程施工增加費系指由于邊施工邊維持通車,受行車干擾的影響,致使人工、機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費用。該費用以受行車影響部分的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之和為基數,按表7.7的費率計算。
⑦施工輔助費施工輔助費包括生產工具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和工程定位復測、工程點交、場地清理等費用。
生產工具用具使用費系指施工所需不屬于固定資產的生產工具、檢驗、試驗用具等的購置、攤銷和維修費,以及支付給工人自備工具的補貼費。
檢驗試驗費系指對建筑材料、構件和建筑安裝工程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藥品的費用,以及技術革新和研究試驗費。但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要求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的費用。
施工輔助費以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之和為基數,按表7.8的費率計算。
3)現場經費
現場經費系指為施工準備、組織施工生產和管理所需的費用,其內容包括臨時設施費和現場管理費。
①臨時設施費是指施工企業為進行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產用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臨時設施的費用等,但不包括概、預算定額中臨時工程在內。
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房屋與構筑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工地范圍內的各種臨時的工作便道、人行便道,工地臨時用水、用電的水管支線和電線支線,以及其他小型臨時設施。臨時設施費用內容包括:臨時設施的搭設、維修、拆除費或攤銷費。
臨時設施費以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之和為基數,按表7.9的費率計算。
②現場管理費
是指企業在現場為組織和管理工程施工所需的費用,包括基本管理費用和其他單項費用。單項費用為主副食運費補貼、職工探親路費、職工取暖補貼、工地轉移費四項。
A.現場管理費內容如下:
現場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補貼、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等。
辦公費是指現場管理辦公用的文具、紙張、賬表、印刷、郵電、書報、會議、水、電·燒水和集體取暖(包括現場臨時宿舍取暖)用煤等費用。
差旅交通費是指職工因公出差期間的旅費、住勤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誤餐補助費、職工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職工離退休、退職一次性路費、工傷人員就醫路費、工地轉移費以及現場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嫩料、養路費及牌照費。
固定資產使用費是指現場管理及試驗部門使用的屬于固定資產的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大修理、維修費或租賃費等。
工具用具使用費是指現場管理使用的不屬于固定資產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檢驗、試驗、測繪、消防用具等的購置、維修和攤銷費。
保險費是指施工管理用財產、車輛保險,以及特殊工種的安全保險等。
工程保修費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規定保修期以內的修理費用。
工程排污費是指施工現場按規定交納的排污費用。
其他費用。
B.現場管理費基本費用
現場管理費基本費用,以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費之和為基數,按表7.10的費率計算。
C.現場管理費其他單項費用
現場管理費其他單項費用,是指現場管理費中需要單獨計算的費用,包括主副食運費補貼、職工探親路費、職工取暖補貼和工地轉移費四項,以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費為基數,分別按表7.11、表7.12、表7.13、表7.14的費率計算。
注:(1)綜合里程=糧食運距 x 0.06+燃料運距 x 0.09+蔬菜運距 x 0.15+水運距x0.70;糧食、燃料、蔬菜、水的運距均為權限平均運距。
(2)綜合里程數在表列里程之間時,費率可內插。
③輔助生產現場經費是指由施工單位自行開采加工的砂、石等自采材料及施工單位自辦的人工裝卸和運輸的現場經費。
輔助生產現場經費按人工費的15%計。該項費用并人材料預算單價內構成材料費,不直接出現在概、預算中。
高原地區施工單位的輔助生產,可按其他直接費中高原地區施工增加費費率,以定額直接費為基數計算高原地區施工增加費(其中:人工采集、加工材料、人工裝卸、運輸材料按人工土方費率計算;機械采集、加工材料按機械石方費率計算;機械裝、運輸材料按機械土方費率計算)。輔助生產高原地區施工增加費不作為輔助生產現場經費的計算基數。
(3)間接費
間接費由企業管理費、財務費用兩項組成,其內容詳見第2章2.2節。
企業管理費以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工程費之和為基數按表7.15的費率計算:
財務費用以各類工程的定額直接工程費之和為基數,按表7.16的費率計算。
(4)施工技術裝備費
施工技術裝備費系指為施工企業逐步擴大施工技術裝備的費用。施工技術裝備費按定額直接工程費與間接費之和的3%計算。該項費用直接列入企業資本公積金。
(5)計劃利潤
計劃利潤系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施工企業應取得的計劃利潤。計劃利潤按定額直接工程費與間接費之和的4%計算。
(6)稅金
稅金系指按國家稅法規定應計人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計算公式:
概算綜合稅率按3.41%計。
預算綜合稅率分別為:
納稅人在市區的,綜合稅率為3.41%;
納稅人在縣城、鄉鎮的,綜合稅率為3.35%;
納稅人不在市區、縣城、鄉鎮的,綜合稅率為3.22%.
7.4.2設備、工具、器具及家具購里費
(1)設備、工具、器具購置費
設備、工具、器具購置費系指為滿足公路的營運、管理、養護需要購置的設備、工具、器具的費用。包括渡口設備、隧道照明、通風的動力設備、高等級公路的監控設備,養護用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器具等的購置費用。
設備、工具、器具購置費應列出計劃購置清單。
設備、工具、器具購置費按以下公式計算:
公路工程概預算費用及計算方法(38)
需要安裝的設備,應在第一部分建安工程費的有關項目內另計安裝工程費。
(2)辦公和生活用家具購置費
辦公和生活用家具購置費系指為保證新建、改建項目初期正常生產、使用和管理所必須購置的辦公和生活用家具、用具的費用。
范圍包括:辦公室、單身宿舍及生活福利設施等的家具、用具。
辦公和生活用家具購置費按表7.17的規定計算。
7.4.3工程建設其他費用
(1)土地、青苗等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土地、青苗等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系指按照國家規定所應支付的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樹木等附著物補償費,遷墳費和安置補助費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費和租用土地費、復耕費。
計算方法:根據有權單位批準的建設用地和臨時用地面積,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各項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和耕地占用稅稅率計算。
建設的公路、橋梁與原有的電力電訊設施、水利工程,鐵路及鐵路設施互相干擾時,應與有關部門聯系,商定合理的解決方案和賠償金額,也可由這些部門按規定編制費用以確定賠償金額。
(2)建設單位管理費
建設單位管理費除本身費用外.工程質量監督費、工程監理費、定額編制管理費、設計文件審查費也在本項單獨計算。
1)建設單位管理費
建設單位管理費系指建設單位為建設項目的立項、籌建、建設、竣工驗收、總結等工作所發生的管理費用。不包括應計人設備、材料預算價格的建設單位采購及保管設備、材料所需的費用。
費用內容包括: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補貼、勞動保險基金、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勞動保護費、辦公費、差旅交通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固定資產使用費、職工教育經費、工程招標費、合同契約公證費、咨詢費、法律顧問費、業務招待費、完工清理費、建設單位的臨時設施費、·房產稅、車、使船使用稅、印花稅和其他管理費用性質的開支。
由施工企業代建設單位辦理“土地、青苗等補償費”的工作人員所發生的費用,應在建設單位管理費項目中支付。
建設單位管理費以定額建筑安裝工程費總額為基數,按表7.18的費率,以累進辦法計算。
國際招標的建設單位管理費計算方法同國內招標,即按累進辦法計算。
2)工程質量監督費
工程質量監督費系指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支付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的管理費用。
工程質量監督費以定額建筑安裝工程費總額為基數,按0.15%計算。
3)工程監理費
工程監理費系指建設單位委托具有公路工程監理資格證書的單位,按施工監理辦法進行全面的監督與管理所發生的費用。實行國際招標的工程,包括工程監理費、國際招標費和人員培訓費。
工程監理費以定額建筑安裝工程費總額為基數,按下列費率計算:
國內招標工程費為1.6%;
國際招標工程費率為3.5%;
4)定額編制、管理費
定額編制、管理費系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額(造價管理)站為搜集定額資料、測定勞動定額、測定額編制、管理費以定額建筑安裝工程費總額為基數,按0.17%計列,其中勞動定額測定編制工程定額及定額管理所需要的工作經費。
定額編制、管理費以定額建筑安裝工程費總額為基數,按%017%計列、,其中勞動定額測定費0.05%,額定編制費為0.08%、定額管理費為0.04%。
5)設計文件審查費
設計文件審查費系指上級主管部門對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勘察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時收取的費用。
設計文件審查費以定額建筑安裝工程費總額為基數,按0.05%計列。
7.4.4預留費用
預留費用由工程造價增漲預留費用和預備費兩部分組成。在公路工程建設期限內,凡需動用時,屬于公路交通部門投資的項目,需經建設單位提出,按建設項目隸屬關系,報交通部或交通廳(局)基建主管部門核定批準。
(1)工程造價增漲預留費
工程造價增漲預留費系指設計文件編制年至工程竣工年期間,第一部分費用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間接費等以及第二、三部分費用由于政策、價格變化可能發生上浮而預留的費用及外資貸款匯率變動部分的費用。
計算方法:工程造價增漲預留費以概算或修正概算第一部分建筑安裝工程費總額為基數,按設計文件編制年始至建設項目工程竣工年終的年數和年工程造價增漲率計算。
計算公式如下:
年造價增漲率應由設計單位根據該工程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現場經費、間接費以及第二、三部分費用可能發生的上浮因素,以第一部分建安費為基數進行綜合分析預測。一般可按5%估列。
設計文件編制至工程完工在一年以內的工程,不列此項費用。
(2)預備費
預備費系指經初步設計和概算中難以預料的工程和費用,其中包括按施工圖預算加系數包干費用,其用途如下:
要進行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在批準的初步設計和概算范圍內所增加的工程和費用。
在設備訂貨時,由于規格、型號改變以及因規格不同而代換使用等原因發生的價差。
由于一般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和預防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費用。
在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時,驗收委員會《或小組)為鑒定工程質量必須開挖和修復的費用。
計算方法:以第一、二、三部分費用之和(扣除大型專用機械設備購置費、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建設期貸款利息三項費用)為基數按下列費率計算:
設計概算按5%計列;
修正概算按4%計列;
采用施工圖預算按3%計列。
采用施工圖預算加系數包干承包的工程,包于系數為施工圖預算中直接工程費之和的3%。施工圖預算包干費用由施工單位包干使用。
該包干費用的內容為:
在施工過程中,設計單位對分部分項工程修改設計而增加的費用。但不包括因水文地質條件變化造成的基礎變更、結構變更、標準提高、工程規模改變而增加的費用。
預算審定后,施工單位負責采購的材料由于貨源變更、運輸距離或方式的改變以及因規格不同而代換使用等原因發生的價差。
由于一般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和預防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費用(例如一般防臺風、防洪的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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