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公路路線總體設計要點
1.路線起、終點應符合路網規劃要求。確定起訖點位置時,應為后續項目預留一定長度的接線方案,或擬定具體實施設計方案。
2.根據公路功能、設計交通量、沿線地形與自然條件等,論證并確定公路等級、設計速度和設計路段。恰當選擇不同設計路段的銜接地點,處理好銜接處的過渡及其前后一定長度范圍內的線形設計。
3.高速公路、一級公路應根據設計交通量論證并確定車道數。具集散功能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應根據混合交通量及其交通組成論證設置慢車道的條件,并確定其設置方式、橫斷面型式與寬度。
4.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一般情況下宜采用整體式路基。位于丘陵、山區時,應結合地形、地質條件以及橋梁、隧道的布設等論證采用分離式路基的可行性。
5.路線設計應合理確定路堤高度,減小對沿線生態環境的影響,并做好防護、排水、取土、棄土等設計,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環境,使公路工程建設融入自然。當出現高填、深挖時,應同架橋、建隧方案進行比選論證。
6.由面到帶(走廊帶)、由帶到線(沿路線)查明工程地質、水文情況,重大自然災害、地質病害的分布、范圍、狀態,及其對工程的影響程度,論證并確定繞越、避讓或整治病害的方案與對策。
7.確定同作為控制點的城市、工礦企業、特大橋、特長隧道等的連接位置、連接方式。
8.收費公路應在論證收費制式的基礎上,確定收費方式、主線收費站位置及其同被交公路的交叉型式等。
9.綜合擬定互通式立體交叉、服務區、停車區、公共汽車停靠站等重要設施的位置、規模和間距,以符合功能、安全、服務所需的最小(或最大)距離。
10.確定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的建設規模與技術標準。
11.擬分期修建的工程,必須在按遠期規劃的技術標準作出總體設計的基礎上,制訂分期修建方案,并作出相應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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