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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平面線形設計的一般原則有哪些?
1、平面線形應直捷、連續(xù)、均衡,并與地形、地物相適應,與周圍環(huán)境相協(xié)調(diào)。
2、各級公路不論轉(zhuǎn)角大小均應敷設曲線,并盡量選用較大的圓曲線半徑。公路轉(zhuǎn)角過小時,應設法調(diào)整平面線形,當不得已而設置小于7°的轉(zhuǎn)角時,則必須設置足夠長的曲線。
3、兩同向曲線間應設有足夠長度的直線,不得以短直線相連,否則應調(diào)整線形使之成為一個單曲線或復曲線或運用回旋線組合成卵型、凸形、復合形等曲線。
4、兩反向曲線間夾有直線段時,以設置不小于最小直線長度的直線段為宜,否則應調(diào)整線形或運用回旋線而組合成S形曲線。
三、四級公路兩相鄰反向曲線無超高、加寬時可徑相銜接;無超高有加寬時,中間應設有長度不小于10m的加寬緩和段。工程特殊困難的山嶺區(qū),三、四級公路設置超高時,中間直線長度不得小于15m.
5、曲線線形應特別注意技術指標的均衡與連續(xù)性。
6、應避免連續(xù)急彎的線形,可在曲線間插入足夠長的直線或回旋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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