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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
本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 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主要闡明“十四五”時期建筑業發展的戰略方向,明確發展目標和主要任 務,是行業發展的指導性文件。
一、總體要求
(一)規劃背景
“十三五”期間,我國建筑業改革發展成效顯著,全國 建筑業增加值年均增長5.1,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保持在6.9 以上,建筑企業簽訂合同額年均增12.5,勘察設計企業營業收入年均增長24.1,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工程咨詢服務企業營業收入年均增長均超過15。2020 年,全國建筑業總產值達 26.39 萬億元,實現增加值7.2 萬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 7.1,房屋施工面積149.47億平方米,建筑業從業人數 5366 萬人。建筑業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作用不斷增強,為促進經濟增長、緩解社會就業壓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了重要貢獻。在取得成績的同時,建筑業依然存在發展質量和效益不高的問題,集中表現為發展方式粗放、勞動生產率低、高耗能高排放、市場秩序不規范、建筑品質總體不高、工程質量 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等,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十四五”時期是新發展階段的開局起步期,是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機遇期,也是加快建筑業轉型發展的關鍵期。一方面,建筑市場作為我國超大規模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陣地,在與先進制造業、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發展方面有著巨大的潛力和發展空間。另一方面,我國城市發展由大規模增量建設轉為存量提質改造和增量結構調整并重,人民群眾對住房的要求從有沒有轉向追求好不好,將為建筑業提供難得的轉型發展機遇。建筑業迫切需要樹立新發展思路,將擴大內需與轉變發展方式有機結合起來,同步推進,從追求高速增長轉向追求高質量發展,從“量”的擴張轉向“質”的提升, 走出一條內涵集約式發展新路。
(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穩 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為動力,加快建筑業轉型升級,實現綠色低碳發展,切實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奠定堅實基礎。
(三)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謀劃,系統推進
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 向和結果導向,對標“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 2035 年遠景目標,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加強前瞻性研究、全局性謀劃和戰略性布局,明確建筑業改革發展方向和目標任務,堅持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著力構建行業發展新格局。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
持續完善建筑業管理體制機制,建設高標準建筑市場體系,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有效激發建筑市場各方主體活力。
——堅持創新驅動,綠色發展
推廣綠色化、工業化、 信息化、集約化、產業化建造方式,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建筑業深度融合,積極培育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減少材料和能源消耗,降低建造過程碳排放量,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堅持質量第一,安全為本
統籌發展與安全,堅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決把質量安全作為行業發展的生命線,以數字化賦能為支撐,以信用管理為抓手,健全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機制,強化政府監管作用,防范化解重大質量安全風險,著力提升建筑品質,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二、發展目標
(一)2035 年遠景目標
以建設世界建造強國為目標,著力構建市場機制有效、質量安全可控、標準支撐有力、市場主體有活力的現代化建筑業發展體系。到 2035 年,建筑業發展質量和效益大幅提升,建筑工業化全面實現,建筑品質顯著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大幅提高,高素質人才隊伍全面建立,產業整體優勢明顯增強,“中國建造”核心競爭力世界領先,邁入智能建造世界強國行列,全面服務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
(二)“十四五”時期發展目標
對標 2035 年遠景目標,初步形成建筑業高質量發展體系框架,建筑市場運行機制更加完善,營商環境和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建筑市場秩序明顯改善,工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 基本健全,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建造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加速建筑業由大向強轉變,為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地位更加穩固
高質量完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建設任務,全國建筑業總產值年均增長率保 持在合理區間,建筑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保持在6 左右。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建筑業實現深度融合,催生一批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壯大經濟發展新引擎。
——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
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產業體系基本建立,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 30以上,打造一批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形成一批建筑機器人標志性產品,培育一批智能建造和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
——綠色低碳生產方式初步形成
綠色建造政策、技術、實施體系初步建立,綠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行,工程建設集約 化水平不斷提高,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控制在每萬平方米 300 噸以下,建筑廢棄物處理和再利用的市場機制初步形成,建設一批綠色建造示范工程。
——建筑市場體系更加完善
建筑法修訂加快推進,法律法規體系更加完善。企業資質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個人執業資格管理進一步強化,工程擔保和信用管理制度不斷健全,工程造價市場化機制初步形成。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持續優化,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廣泛推行。符合建筑業特點的用工方式基本建立,建筑工人實現公司化、專業化管理,中級工以上建筑工人達 1000 萬人以上。
——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升
建筑品質和使用功能不斷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平穩有序開展。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智慧化建設初具成效。工程抗震防災能力穩步提升。質量安全技術創新和應用水平不斷提高。
三、主要任務
(一)加快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
1. 完善智能建造政策和產業體系
實施智能建造試點示范創建行動,發展一批試點城市, 建設一批示范項目,總結推廣可復制政策機制。加強基礎共性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構建先進適用的智能建造標準體系。發布智能建造新技術新產品創新服務典型案例,編制智能建造白皮書,推廣數字設計、智能生產和智能施工。培育智能建造產業基地,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形成涵蓋科研、設計、生產加工、施工裝配、運營等全產業鏈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
2. 夯實標準化和數字化基礎
完善模數協調、構件選型等標準,建立標準化部品部件庫,推進建筑平面、立面、部品部件、接口標準化,推廣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方法,實現標準化和多樣化的統一。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工程全壽命期的集成應用, 健全數據交互和安全標準,強化設計、生產、施工各環節數字化協同,推動工程建設全過程數字化成果交付和應用。
3.推廣數字化協同設計
應用數字化手段豐富方案創作方法,提高建筑設計方案創作水平。鼓勵大型設計企業建立數字化協同設計平臺,推進建筑、結構、設備管線、裝修等一體化集成設計,提高各專業協同設計能力。完善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提 升精細化設計水平,為后續精細化生產和施工提供基礎。研發利用參數化、生成式設計軟件,探索人工智能技術在設計中應用。研究應用巖土工程勘測信息挖掘、集成技術和方法,推進勘測過程數字化。
4.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
構建裝配式建筑標準化設計和生產體系,推動生產和施工智能化升級,擴大標準化構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規模,提高裝配式建筑綜合效益。完善適用不同建筑類型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結構體系,加大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筋和消能減震、 預應力技術集成應用。完善鋼結構建筑標準體系,推動建立鋼結構住宅通用技術體系,健全鋼結構建筑工程計價依據,以標準化為主線引導上下游產業鏈協同發展。積極推進裝配化裝修方式在商品住房項目中的應用,推廣管線分離、一體化裝修技術,推廣集成化模塊化建筑部品,促進裝配化裝修與裝配式建筑深度融合。大力推廣應用裝配式建筑,積極推進高品質鋼結構住宅建設,鼓勵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優先采用鋼結構。培育一批裝配式建筑生產基地。
5.打造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
加大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基礎共性技術攻關力度,編制關鍵技術標準、發展指南和白皮書。開展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建設試點,探索適合不同應用場景的系統解決方案,培育一批行業級、企業級、項目級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建設政府監管平臺。鼓勵建筑企業、互聯網企業和科研院所等開展合作,加強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 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建筑領域中的融合應用。
6. 加快建筑機器人研發和應用
加強新型傳感、智能控制和優化、多機協同、人機協作等建筑機器人核心技術研究,研究編制關鍵技術標準,形成一批建筑機器人標志性產品。積極推進建筑機器人在生產、施工、維保等環節的典型應用,重點推進與裝配式建筑相配套的建筑機器人應用,輔助和替代“危、繁、臟、重”施工作業。推廣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設備等智能化工程設備,提高工程建設機械化、智能化水平。
7. 推廣綠色建造方式
持續深化綠色建造試點工作,提煉可復制推廣經驗。開展綠色建造示范工程創建行動,提升工程建設集約化水平,實現精細化設計和施工。培育綠色建造創新中心,加快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產業化應用。研究建立綠色建造政策、技術、實施體系,出臺綠色建造技術導則和計價依據,構建覆蓋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綠色建造標準體系。在政府投資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中全面推行綠色建造。積極推進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推動建筑廢棄物的高效處理與再利用,探索建立研發、設計、建材和部品部件生產、施工、資源回收再利用等一體化協同的綠色建造產業鏈。
(二)健全建筑市場運行機制
1.加強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完善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政策體系,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建筑市場監管機制。完善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工程業績、質量安全事故、監督檢查、評獎評優等信息的歸集和共享,全面記錄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信用行為。推進部門間信用信息共享,鼓勵社會組織及第三方機構參與信用信息歸集,豐富和完善建筑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實行信用信息分級分類管理,加強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等事項中應用, 根據市場主體信用情況實施差異化監管。加大對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資質資格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完善和實施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開展失信懲戒, 持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2.深化招標投標制度改革
完善招標投標制度體系,進一步擴大招標人自主權,強化招標人首要責任。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政府投資工程按照建設、使用分離的原則,實施相對集中專業化管理。優化評標方法,將投標人信用情況和工程質量安全情況作為評標重要 指標,優先選擇符合綠色發展要求的投標方案。積極推行采 用“評定分離”方法確定中標人。完善設計咨詢服務委托和 計費模式,推廣采用團隊招標方式選擇設計單位,探索設計 服務市場化人工時計價模式,根據設計服務內容、深度和質量合理確定設計服務價格,推動實現“按質擇優、優質優價”。全面推行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和異地遠程評標,加大招標投標活動信息公開力度,加快推動交易、監管數據互聯共享。規范招標投標異議投訴處理工作,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依法嚴肅查處規避招標、串通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糾正通過設立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外地企業承攬 業務的做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3.完善企業資質管理制度
深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修訂出臺企業資 質管理規定和標準,大幅壓減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放寬建 筑市場準入限制。下放企業資質審批權限,推行企業資質審 批告知承諾制和企業資質證書電子證照,簡化各類證明事項,實現企業資質審批“一網通辦”。加強企業資質與質量 安全的聯動管理,實行“一票否決”制,對發生質量安全事 故的企業依法從嚴處罰,并在一定期限內不批準其資質申 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資質審批后動態監管,將違法違規行為、質量安全問題多發或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的企業列為重點核查對象,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的依法撤回。
4.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
完善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 注冊監理工程師和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注冊人員權利、義務和責任。推進職業資格考試、注冊、執業、繼續教育等制度改革,推行注冊執業證書電子證照。提高注 冊人員執業實踐能力,嚴格執行執業簽字制度,探索建立個 人執業保險制度,規范執業行為。在部分地區探索實行注冊 人員執業行為扣分制,扣分達到一定數量后限制執業并接受 繼續教育。弘揚職業精神,提升注冊人員的專業素養和社會責任感。
5.推行工程擔保制度
加快推行投標擔保、履約擔保、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和農 民工工資支付擔保,提升各類保證金的保函替代率。加快推 行銀行保函制度,探索工程擔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證保險。落實建設單位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大力推行電子保函,研究制定保函示范文本和電子保函數據標準,加大保函信息公開力度。
6.完善工程監理制度
進一步夯實監理責任,明確職責范圍,提高監理能力, 整頓規范監理市場,優化市場環境。鼓勵監理企業參與城市 更新行動、新型城鎮化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建設。鼓勵監理企業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參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 強化工程監理在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作用。在鐵路工程等領域推廣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監理向政府報告工作制度。推進監 理行業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組織行業協會、監理企業研究 制定工程監理相關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和示范文本,推進 BIM技術、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在工程監理中的融 合應用。
7.深化工程造價改革
完善工程計價依據體系,從國情出發,借鑒國際做法, 改進工程計量和計價規則,優化計價依據編制、發布和動態管理機制,更加適應市場化需要。搭建市場價格信息發布平臺,鼓勵企事業單位和行業協會通過平臺發布人工、材料、 機械等市場價格信息,進一步完善工程造價市場形成機制。加快建立國有資金投資工程造價數據庫,加強工程造價數據積累,為相關工程概預算編制提供依據。強化建設單位造價 管控責任,嚴格施工合同履約管理,全面推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和支付。完善造價咨詢行業監管制度,構建政府主導、 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協同監管新格局。
(三)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
1.推廣工程總承包模式
加快完善工程總承包相關的招標投標、工程計價、合同管理等制度規定,落實工程總承包單位工程設計、施工主體 責任。以裝配式建筑為重點,鼓勵和引導建設內容明確、技術方案成熟的工程項目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支持工程 總承包單位做優做強、專業承包單位做精做專,提高工程總 承包單位項目管理、資源配置、風險管控等綜合服務能力, 進一步延伸融資、運行維護服務。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推進全過程 BIM 技術應用,促進技術與管理、設計與施工深度融 合。鼓勵建設單位根據實施效益對工程總承包單位給予獎 勵。
2.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加快建立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交付標準、工作流程、合同體系和管理體系,明確權責關系,完善服務酬金計取方式。發展涵蓋投資決策、工程建設、運營等環節的全過程工程咨 詢服務模式,鼓勵政府投資項目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帶頭推 行。培養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和領軍 人才。
3.推行建筑師負責制
在民用建筑工程項目中推行建筑師負責制,在統籌協調設計階段各專業和環節基礎上,推行建筑師負責工程建設全 過程管理和服務。出臺推行建筑師負責制指導意見,完善委托發包方式、服務標準、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個人執業保險等 配套制度。依據合同賦予建筑師代表建設單位簽發指令和認 可工程的權利,明確建筑師相應的設計主體責任和咨詢管理責任,更好發揮建筑師對建筑品質管控作用。拓展設計咨詢 服務鏈條,促進工程設計咨詢服務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 伸。探索建立建筑前策劃、后評估制度,優化項目前期技術策劃,對已使用建筑的功能、效益、環境影響等進行綜合評 估,強化設計引領作用。
(四)培育建筑產業工人隊伍
1.改革建筑勞務用工制度
鼓勵建筑企業通過培育自有建筑工人、吸納高技能技術工人和職業院校畢業生等方式,建立相對穩定的核心技術工人隊伍。引導小微型勞務企業向專業作業企業轉型發展,進 一步做專做精。制定建筑工人職業技能標準和評價規范,推 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推動大型建筑業央企與高職院校 合作辦學,建設建筑產業工人培育基地,加強技能培訓。推 動各地制定施工現場技能工人基本配備標準,推行裝配式建 筑灌漿工、構件裝配工、鋼結構吊裝工等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完善建筑職業(工種)人工價格市場化信息發布機制,引導 建筑企業將建筑工人薪酬與技能等級掛鉤。全面落實建筑工人勞動合同制度。
2.加強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
完善全國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充分運用物聯網、生物識別、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實現建筑工人實名制、勞動合同、培訓記錄與考核評價、作業績效與評價等 方面的信息化管理。制定統一數據標準,加強各系統平臺間數據對接互認,實現全國數據互聯共享。將建筑工人管理數 據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加強數據分析應用,提升監管效能。在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基礎上,加強管理人員到崗履職監管,嚴格實行特種作業人員實名上崗,壓實現場管理和技術人員責任。
3.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權益
健全保障建筑工人薪酬支付的長效機制,落實工資保證金、工資專用賬戶管理等制度,推行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委 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制度。完善建筑工人社會保險繳費機制,保障職業安全和健康權益。落實施工現場生活環境、勞 動保護和作業環境基本配置,持續改善建筑工人生產生活環境。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 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五)完善工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
1.提升工程建設標準水平
完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體系,提高安全標準,強化工程 質量保障的標準化措施。進一步完善建筑性能標準,合理確 定節能、室內外環境質量、無障礙、適老化等建筑品質指標。研究制訂綠色建筑設計、施工、運行維護標準體系,完善既有建筑綠色改造技術及評價標準,編制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相關標準。
2.落實工程質量安全責任
全面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及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進一步明確責任邊界,構建以建設單位為首要責任的質 量安全主體責任體系。完善責任追溯機制,加大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力度,依法依規嚴肅事故查處。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落實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和永久性標牌制度。研究制定施工安全風險防控和重大隱患排 查治理標準,建立健全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完善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探索推行“全國一證、分省管理”方式。
3.全面提高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水平
健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制,完善省、市、縣三級監管 體系,厘清層級監管職責,嚴格落實監管責任。依托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平臺和地方各級監管平臺,大力推進“互聯 網+監管”,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化手段和差異 化監督方式,實現“智慧”監督。完善質量安全監管和執法 銜接機制,提高精準執法和服務水平。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隊伍建設,加大專業人員培訓力度,強化層級監督考核機制,提升監督隊伍標準化、專業化水平。組織開展全國工程 質量檢測行業專項治理行動,規范檢測市場秩序,依法嚴厲打擊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
4.構建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新局面
加快工程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健全質量安全 信用信息歸集、公開制度,加大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力度。完善安全生產處罰機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事故“一票否決” 制度。大力發展工程質量保險,積極開展質量保險頂層設計 研究,以城市為單位啟動新一輪質量保險試點,加快推動全國工程質量保險信息系統建設。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 保險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投保理賠事故預防機制。推動建立建筑工程質量評價制度,形成可量化的評價指標和評價機制,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具備條件的第三方機構獨立開展質量評價。推進實施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約束作用。推動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服務市場化,規范技術服務行為。
5.強化勘察設計質量管理
健全完善勘察設計質量管理制度,修訂勘察質量管理辦法,制定設計質量管理辦法。強化施工圖審查作用,全面推 廣數字化審查,探索推進 BIM 審查和人工智能審查。推動建 立勘察設計質量監管信息系統,加強勘察設計質量全過程信 息化監管,加大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問題的查處力度,建立施工圖審查關鍵信息公開制度。加強和改 進消防設計審查管理,探索推進技術審查與行政審批分離,推動消防設計技術審查第三方服務發展。推動將消防設計技 術審查和施工圖審查同步開展,提高審查質量和效率。
6.優化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完善住宅分戶驗收制度,鼓勵購房者參與分戶驗收,按戶留存影像資料,作為住宅交付檔案。細化《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定發布示范文本,明確“兩書” 規范格式和基本內容。試行建設單位按套出具住宅質量合格 證明文件。規范消防驗收管理,推動消防驗收納入竣工聯合驗收,統一出具驗收意見。
7.推進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和信息化
全面推行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加快健全手冊體系,完善建筑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制度。研究制定裝配式建筑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部品部件生產質量可追溯管理,加強豎向節點連接等施工關鍵環節質量安全管控。深化施工安全領域“證照分離”改 革,推進涉企、涉人證照電子化,實現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 作資格證書信息聯網和一站式查詢。制定建筑工程材料、工藝、設備鼓勵應用和限制淘汰名錄,推廣安全先進適用的建造技術,限制淘汰落后工藝。
(六)穩步提升工程抗震防災能力
1.健全工程抗震防災制度和標準體系
落實《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全面梳理現行制度體系,加快制修訂配套規章制度。不斷完善工程抗震防災技術標準體系,加大標準前期研究力度,加快制定工程抗震鑒定和加固標準,制修訂工程減震隔震等抗震新技術應用標準,為提升工程抗震防災水平提供支撐。
2.嚴格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
加強建設工程抗震標準實施監督和抗震設防質量監管,建立重點地區重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專篇編制制度,完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市政工程抗震設防專項論證制度。全面落實位于高烈度設防地區、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建筑抗震設防要求,保障新建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應急指揮中心、應急避難場所、廣播電視等建筑滿足設防地震下正常使用要求。落實工程抗震責任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記錄制度,加大信用信息公開力度。
3.推動工程抗震防災產業和技術發展
推動工程抗震防災產業發展,支持新型經濟快速抗震加固、新型減隔震、結構主被動一體化等技術成果轉化。建立隔震減震裝置質量信息全過程追溯管理機制,探索隔震減震 裝置質量信息公示制度,發揮社會監督約束作用,保障產業健康發展。加強抗震防災基礎理論和應用研究,逐步實現工程抗震計算軟件和大型設備等關鍵核心技術基本自主可控。
4.提升抗震防災管理水平和工程抗震能力
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筑 和市政設施調查,建立全國統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 工程抗震防災基礎數據庫,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程抗震防 災管理的現代化水平,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建設和 工程建設數字化監管提供基礎數據。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礎設施抗震性能鑒定工作,推進實施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 固工程,提升既有建筑抗震能力。
(七)加快建筑業“走出去”步伐
1.推進工程建設標準國際化
加強與有關國際標準化組織的交流合作,參與國際標準化戰略、政策和規則制定。主動參與國際標準編制和管理工 作,積極主導國際標準制定。加快我國工程建設標準外文版 編譯,鼓勵重要標準制修訂同步翻譯。加強與“一帶一路” 沿線國家及地區的多邊雙邊工程建設標準交流與合作,推動我國標準轉化為國際或區域標準。加強我國標準在援外工 程、“一帶一路”建設工程中的推廣應用。
2.提高企業對外承包能力
鼓勵我國建筑企業、工程設計等咨詢服務企業參與共建 “一帶一路”,積極開展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支持企業開展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推動對外承包業 務向項目融資、設計咨詢、運營維護管理等高附加值領域拓 展,逐步提高我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話語權和競爭力。加強對外承包工程監督管理,規范企業海外經營行為。
3.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加快推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地區簽訂雙邊工程 建設合作備忘錄,加強政府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 共同推動建筑企業“走出去”。推進注冊建筑師等工程建設 領域執業資格國際互認,拓展青年人才交流合作渠道,加快培養熟悉國際規則的復合型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規劃實施
各地要加大統籌、協調和支持力度,建立協同推進機制, 明確任務分工,加強動態跟蹤,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到 實處。鼓勵行業協會積極向政府部門反饋規劃實施情況和政 策建議,發揮好行業自律作用,提升服務行業和企業的能力。
(二)開展評估考核
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統計監測和績效評估,根據任務 進展情況、階段目標完成情況、技術發展新動向等對規劃進行動態調整。完善監督考核機制,對規劃實施效果顯著的地 區予以通報表揚,督促規劃組織實施不到位的地區加大工作 力度。
(三)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要及時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廣泛宣傳規劃實施的新進展和新成效,調動社會各界支持建筑業高質量 發展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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