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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導則
序言
為了規范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工作,2010年2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了《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辦法》,明確了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的定位及作用,規定了編制的基本要求、主要編制內容、規劃成果組成,以及編制管理與審查制度。為了指導各城市做好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工作,特制定《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導則》。本《導則》提出了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的目的、原則、主要內容、技術要點及編制程序,并明確了規劃成果形式和要求。
1. 總則
1.1. 目的
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旨在科學配置交通資源,發展綠色交通,合理安排城市交通各子系統關系,統籌城市內外、客貨、近遠期交通發展,形成支撐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綜合交通體系。1.2. 作用
1.2.1. 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導城市綜合交通發展的戰略性規劃。1.2.2. 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是編制城市交通各子系統規劃的依據,對外交通、道路、公共交通、步行與自行車交通、交通樞紐、停車、交通管理、交通信息化建設等子系統規劃及近期規劃應符合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
1.3. 編制原則
1.3.1. 應以建設集約化城市和節約型社會為目標,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社會公平、城鄉協調發展、保護自然與文化資源。1.3.2. 應貫徹落實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戰略,優化交通模式與土地使用的關系,統籌各交通子系統協調發展。
1.3.3. 應遵循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原則,在交通需求分析的基礎上,科學判斷城市交通的發展趨勢,合理制定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方案。
1.3.4. 應統籌兼顧城市規模和發展階段,結合主要交通問題和發展需求,處理好長遠發展與近期建設的關系。規劃方案應有針對性、前瞻性和可實施性,且滿足城市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的交通要求。
1.4. 規劃范圍與期限
1.4.1. 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范圍應當與城市總體規劃相一致。1.4.2. 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期限應當與城市總體規劃相一致。
1.4.3. 城市重大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布局應考慮城市遠景發展要求。
2. 工作階段與要求
2.1. 工作階段
2.1.1. 編制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的工作過程,一般可劃分為現狀調研、專題研究、綱要成果、規劃成果四個階段。2.1.2. 綱要成果編制應與城市總體規劃綱要成果編制相銜接。
2.1.3. 規劃成果編制應與城市總體規劃成果編制相銜接。
2.2. 工作要求
2.2.1. 現狀調研階段。通過多種方式收集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和規劃資料,聽取相關部門規劃設想和建議;分析城市發展中存在的主要交通問題;根據規劃需要開展相應的交通調查。2.2.2. 專題研究階段。在現狀調研基礎上,對影響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專題研究,一般應包括交通發展趨勢、城市交通發展戰略與政策、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布局等。
2.2.3. 綱要成果階段。重點評價和分析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論證城市綜合交通發展趨勢和需求、交通發展戰略和交通資源配置策略,提出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框架;確定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總體發展目標和交通各子系統規劃目標;提出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的布局原則。
2.2.4. 規劃成果階段。確定城市綜合交通發展戰略、政策和保障措施;確定城市交通設施布局方案、控制性規劃指標和強制性內容;提出對城市交通各子系統規劃的指導性技術要求;提出近期規劃的策略與方案。
3. 規劃內容
3.1. 交通發展戰略
3.1.1. 根據城市社會經濟發展和城市發展目標,優化選擇交通發展模式,確定交通發展與市域城鎮布局、城市土地使用的關系,制定綜合交通體系發展目標、分區發展目標、交通方式結構,提出交通發展政策和策略。3.1.2. 主要內容:
(1)確定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總體發展方向和目標。
(2)確定各交通子系統發展定位和發展目標。
(3)確定城市交通方式結構。
(4)確定交通資源分配利用原則和策略。
(5)提出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發展政策和措施。
3.2. 綜合交通體系組織
3.2.1. 依據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總體發展目標和交通資源配置策略,統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功能組織,提出規劃布局原則和要求。3.2.2. 主要內容:
(1)研究對外交通系統構成,以及城市內外交通的銜接關系,論證大型對外交通設施選址和布局原則。
(2)研究客運交通分布,確定客運交通走廊、客運交通樞紐的功能、等級和規模,提出客運系統總體布局框架。
(3)論證公共交通系統構成和功能等級,分析城市軌道交通和大運量快速公共交通系統規劃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
(4)研究城市道路干路網組成和功能等級,研究城市防災減災和應急救援運輸通道,提出規劃布局原則。
(5)研究貨運交通分布,確定貨運交通走廊。論證貨運交通通道的交通組織模式和管理策略。
(6)研究步行、自行車交通組織模式,確定城市不同地域步行、自行車交通的功能定位,提出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的總體布局原則。
(7)研究提出城市停車設施的供給策略和總體布局原則。
(8)研究提出交通信息化建設與交通管理的基本策略。
3.3. 對外交通系統
3.3.1. 依據城市具體情況研究對外交通系統網絡和區域交通設施布局,處理好與相關專業規劃的關系。3.3.2. 主要內容:
(1)確定干線公路網規劃布局,規劃入城公路與城市道路系統的銜接方案。確定公路客貨運場站的功能、等級、規劃布局,提出公路客貨運場站設施用地規模控制建議。
(2)論證鐵路線路走廊規劃布局,確定鐵路客貨運場站布局及功能定位,提出鐵路場站設施用地規模控制建議,提出鐵路客運站交通集散組織模式和設施配置要求,規劃鐵路貨運站集疏運通道。
(3)確定不同類型港口、碼頭功能及規劃布局,提出設施用地規模控制建議,規劃港口貨運集疏運方式和集疏運通道。
(4)確定航空港功能、等級規模和規劃布局,規劃航空港與市區的快速交通集散系統。
3.4. 城市道路系統
3.4.1. 按照與道路交通需求基本適應、與城市空間形態和土地使用布局相互協調、有利公共交通發展、內外交通系統有機銜接的要求,合理規劃道路功能、等級與布局。3.4.2. 主要內容:
(1)優化配置城市干路網結構,規劃城市干路網布局方案,提出支路網規劃控制密度和建設標準。
(2)提出城市各級道路紅線寬度指標和典型道路斷面形式。
(3)確定主要交叉口、廣場的用地控制要求。
(4)確定城市防災減災、應急救援、大型裝備運輸的道路網絡方案。
3.5. 公共交通系統
3.5.1. 依據城市公共交通系統構成和客運系統總體布局框架,統籌規劃公共交通系統設施安排和網絡布局。3.5.2. 主要內容:
(1)確定城市軌道交通網絡和車輛基地的布局原則及控制要求。
(2)確定大運量快速公共汽車(BRT)網絡,提出線位控制原則及控制要求,以及停車場、保養場規劃布局和用地規模控制標準。
(3)確定公共汽(電)車停車場、保養場規劃布局和用地控制規模標準,提出首末站規劃布局原則。
(4)確定公共交通專用道設置原則和技術要求,規劃公共交通專用道網絡布局方案,提出港灣式公交站點的設置原則和規劃建議。
(5)提出出租汽車發展策略和出租汽車駐車站規劃布局原則。
3.6. 步行與自行車系統
3.6.1. 按照安全、方便、通暢的原則,結合城市功能布局,合理規劃步行與自行車系統。3.6.2. 主要內容:
(1)確定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網絡布局框架及規劃指標。
(2)提出行人、自行車過街設施布局基本要求。
(3)提出步行街區布局和范圍。
(4)確定城市自行車停車設施規劃布局原則。
(5)提出無障礙設施的規劃原則和基本要求。
3.7. 客運樞紐
3.7.1. 按照人性化、一體化、節約用地的原則,優化布局客運樞紐,統籌各種交通方式的銜接。3.7.2. 主要內容:
(1)確定客運樞紐的規劃布局和用地規模控制標準。
(2)提出相應的配套設施規劃建設要求。
3.8. 城市停車系統
3.8.1. 遵循城市停車設施的供給策略,綜合利用城市土地資源和地下空間,確定各類機動車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基本要求。3.8.2. 主要內容:
(1)確定城市機動車停車分區和不同類別停車需求的供給目標。
(2)提出城市配建停車指標建議及管理對策。
(3)提出城市機動車公共停車場規劃布局原則。
3.9. 貨運系統
3.9.1. 依據城市功能布局,合理規劃貨運交通系統。3.9.2. 主要內容:
(1)確定城市貨運樞紐、場站的規劃布局、規模和用地控制指標。
(2)確定城市貨運道路網絡和管理對策。
3.10.交通管理與交通信息化
3.10.1. 按照人性化管理、信息資源共享的要求,合理確定交通管理和交通信息化發展對策及設施規劃原則。3.10.2. 交通管理主要內容:
(1)確定交通系統管理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原則和建設要求。
(2)提出交通需求管理的對策。
3.10.3. 交通信息化主要內容:
(1)提出交通信息化的發展模式和系統框架。
(2)提出交通信息共享機制和共享信息類別。
3.11.近期規劃
3.11.1. 依據城市近期發展目標和城市財政能力,制定近期交通發展策略,提出近期交通基礎設施安排和實施措施。3.11.2. 主要內容:
(1)提出近期交通發展政策與措施。
(2)提出近期城市交通系統規劃方案。
(3)確定近期建設的交通項目和建設時序。
(4)估算近期交通建設投資。
3.12.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3.12.1. 遵循有利于促進規劃實施和管理的原則,提出規劃的實施策略和措施。3.12.2. 主要內容:
(1)提出規劃實施的管理機制和對策。
(2)提出保障規劃實施的技術經濟政策和對策。
4. 技術要點
4.1. 現狀調研
4.1.1. 資料收集要求(1)收集的基礎資料應包括統計數據、政府文件、調查成果、相關規劃文本與圖紙等。
(2)反映現狀的數據資料宜采用規劃起始年的前一年資料,特殊情況下可采用前兩年的資料。
(3)反映發展歷程的數據資料不宜少于5年,且最近的年份不宜早于規劃起始年的前兩年。
(4)相關規劃資料應收集最新批復的規劃成果和在編的各項規劃草案。
(5)5年之內的居民出行調查等起訖點交通調查資料可以應用于現狀與發展趨勢分析,5年以上的調查資料可作為參考,需要經過補充調查修正后方可應用。
4.1.2. 資料收集內容
(1)主要包括:城市社會經濟、城市土地使用、交通工具、交通設施、交通運行與管理、公共交通、對外交通、交通政策與法規、交通投資、交通環境、交通研究成果及相關規劃等。
(2)資料收集一覽表
資料分類 | 主要內容 | |
1、城市社會經濟 | 城市概況、行政區劃、人口及用地規模,城市經濟總量、產業結構與產業布局,城市布局形態、建成區規模、用地分布,城市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城市統計資料等。 | |
2、城市土地使用 | 城市土地使用、人口及就業崗位分布等。 | |
3、城市道路交通設施 | 各級道路現狀及規劃資料,停車設施現狀及配建停車標準等。 | |
4、城市交通運行 | 交通工具擁有量,交通出行特征,道路交通量狀況,停車管理,交通管理設施,交通信息化建設,貨運交通管理等。 | |
5、對外交通 | 對外交通線網以及場站布局、功能、等級規模,客貨運量,專項發展規劃、近期重大項目建設計劃等。 | |
6、公共交通 | 公共交通規模、設施布局、票制票價、運行管理模式等。 | |
6、交通政策與法規 | 交通建設投資規模、各類設施投資比例,現行地方性交通法規、標準,相關交通發展策略研究等。 | |
7、圖件及報告資料 | 城市現狀及規劃用地圖、現狀及規劃道路交通設施圖、現狀及規劃對外交通系統圖,相關規劃及報告文字資料。 | |
8、其他 | 旅游設施分布和旅游交通現狀,環境保護、車輛排放管理、各類保護區現狀,重點地區地質情況評價報告等 |
4.2. 交通調查
4.2.1. 交通調查一般包括:居民出行、車輛出行、道路交通運行、公交運行、出入境交通、停車、吸引點、貨運等調查項目。4.2.2. 應根據城市基礎資料狀況,結合規劃編制要求確定具體交通調查內容。
4.2.3. 通常情況下,主要交通調查項目及內容如下:
主要調查內容及調查信息
調查項目 | 調查內容 | 調查范圍 | 主要調查信息 |
1、居民出行調查 |
城市居民出行 流動人口出行 |
規劃編制范圍 | 出行率、出行目的與方式、出行時間與距離、出行時空分布、出行意愿等 |
2、車輛出行調查 | 機動車出行 | 規劃編制范圍 | 出行率、出行時間與距離、出行空間分布、載貨狀況等 |
3、公交運行調查 | 常規公共交通 | 線網覆蓋范圍 | 線路客運量、斷面客流量、主要上下站量、客流流向、滿載率、公交車通過量、公交乘客特征等 |
軌道交通 | 線網覆蓋范圍 | 客運量、斷面客流量、主要上下站量、換乘量、乘距、站間OD,換乘站布局等 | |
出租汽車 | 注冊運營出租汽車 | 載客次數、平均載客人次、平均距離、行駛里程、載客率等 | |
4、道路交通運行調查 | 路段交通流量 | 現狀建成區范圍 | 斷面機動車、非機動車、步行交通特征 |
道路交叉口流量 | 現狀建成區范圍 | 進出交叉口機動車、非機動車、步行交通特征 | |
機動車行程車速 | 現狀建成區范圍 | 各級道路行程車速等 | |
5、出入境調查 | 出入口道路交通 | 現狀市區范圍 | 進出境機動車流量、流向、車輛構成等 |
6、停車調查 | 公共停車場 | 現狀建成區范圍 | 停車規模、停放時間、停車特征、泊位周轉率等 |
7、吸引點調查 | 主要公共設施 | 現狀建成區范圍 | 吸引規模、方式、分布、吸引強度等 |
8、交通信息化調查 | 電子票用IC卡 | 現狀應用領域 | 電子票種類、發行數量、應用領域和規模 |
9、貨運調查 | 貨物運輸 | 現狀市區范圍 | 主要貨物種類及重要集散點分布、貨運組織模式等 |
4.2.4. 按照交通調查項目不同以及擬獲取的調查信息內容和精度要求,可以采用全樣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等方式。
(1)居民出行調查通常采用抽樣調查方式,抽樣率需根據城市人口規模計算確定。一般情況下,100萬人口以上城市的最小抽樣率不低于1%,50~100萬人口城市不低于2%,20~50萬人口城市不低于3%,20萬人口以下城市不低于5%。補充調查的抽樣率應滿足修正交通模型的精度要求。暫住人口與流動人口的抽樣率可根據交通出行特征確定。
(2)車輛出行調查通常采用抽樣調查,抽樣率按照車輛屬性及規模分別確定。
(3)出入境調查宜采用抽樣調查,抽樣率一般在15%~20%。
(4)公交運行調查可采用抽樣調查。當線路條數較少時,宜采用全樣調查。
(5)停車調查應按照調查目的確定調查規模。一般情況下,停車設施使用信息可采用抽樣調查。
(6)吸引點調查一般選取具有代表性的地點進行典型調查。
(7)校核線調查一般不少于12小時,有條件的城市可利用交通監控系統自動采集數據。
4.2.5. 交通小區是研究分析居民、車輛出行及分布的空間最小單元。應結合城市交通調查和交通分析將規劃范圍內的地域劃分為若干交通小區,交通小區劃分應保持延續性。
4.3. 現狀分析
4.3.1. 以調查數據和相關資料為基礎,切實反映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的現狀特征和存在問題,提出發展思路。4.3.2. 現狀分析應包括以下主要方面:
(1)城市概況。包括:城市區位、自然地理、歷史文化、城市功能定位、現狀城市人口與用地規模等基本狀況。
(2)城市經濟與產業。包括:城市經濟發展規模、水平與增長態勢、城市產業結構、城市財政能力、基礎設施投資規模與結構比例、存在問題等。
(3)城市空間結構與土地使用。包括;現狀城市空間結構特征、城市功能布局及土地使用特點、城市發展與交通系統的關系等。
(4)城市交通需求。包括:居民出行特征、典型走廊和城市斷面的交通分布特征,各類交通工具的規模、增長情況、使用特點以及影響因素,城市重要集散點的交通吸引特征,城市主要貨源點分布及貨運交通集散特征等。
(5)城市對外交通。包括:各種對外交通的客貨運輸規模和增長情況,貨物運輸的主要種類,對外交通系統布局、場站設置與城市規劃建設的關系,與城市交通銜接存在的突出矛盾等。
(6)城市道路交通。包括:現狀城市道路網絡規模、結構、布局特點,道路功能與土地使用的相互關系,現狀道路服務水平,主要道路、交叉口交通流狀況等。
(7)公共交通。包括:各種公交方式發展水平、線網規模、布局及場站設施,各類公交方式運營組織模式及服務水平,優先發展公交的保障措施,公交專用道、港灣公交站、公交優先信號設置狀況,公交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8)步行、自行車交通。包括:步行、自行車交通的分布及主要交通特征,步行街區布局及管理,步行、自行車交通設施和運行管理現狀,以及存在問題等。
(9)城市停車。包括:公共停車規模、布局,配建停車狀況,路內停車狀況,不同地區停車供求狀況,停車設施使用狀況及運營管理等。
(10)交通管理。包括:交通管理設施、交通組織等基本狀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11)交通信息化。包括:交通信息化建設、交通信息共享需求等基本狀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12)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總體評價。歸納城市交通存在的關鍵問題及其癥結,分析交通發展內外部制約因素,評價城市交通與經濟、資源、環境、城市建設的協調關系,提出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的發展思路。
4.4. 需求分析
4.4.1. 應綜合運用交通調查數據、統計數據、相關規劃定量指標,建立交通分析模型,形成科學地交通需求分析方法。4.4.2. 需求分析中常用的基礎數據包括:
(1)人口。包括基于交通小區的人口規模、構成、分布等。
(2)就業、就學崗位。包括就業、就學崗位總量和交通小區分布,就業崗位應按照行業及交通特征劃分。
(3)車輛保有量數據。包括機動車、非機動車的規模、分類,通常要用到5年以上的歷史數據。
(4)交通基礎設施相關數據。包括道路、公共交通、樞紐、停車等。
(5)客貨運輸數據。包括各種交通方式的客貨運量、客貨周轉量、交通節點的交通集散量。
(6)交通運行數據。包括主要道路的交通量、行程車速、交通延誤等。
4.4.3. 需求分析的主要內容及模型:
(1)出行生成。包括各交通小區的人員、車輛出行生成,一般可采用回歸分析模型、生成率模型、聚類分析模型等進行測算。
(2)出行分布。包括人員出行分布和車輛出行分布,一般可采用增長率模型、重力模型、介入機會模型等進行測算。
(3)出行方式。包括各種交通方式的構成比例和分布,一般可采用轉移曲線模型、Logit模型、重力轉換型模型等進行測算。
(4)出行分配。包括各種交通方式反映在道路網絡上的交通量和客運網絡上的運輸量,按照需求分析目的不同,一般可采用平衡分配模型、最短路分配模型、多路徑概率模型、容量限制模型等進行測算。
(5)利用通用的交通分析軟件進行交通需求分析時,應對交通模型參數進行重新標定。
(6)交通需求分析時,可以根據技術條件和模型技術發展趨勢,采用組合交通模型或其他形式模型。
4.4.4. 規劃方案測試的主要內容:
(1)城市機動車發展規模。
(2)交通方式構成與交通政策影響。
(3)城市道路網絡總體容量和各級道路服務水平。
(4)城市道路關鍵走廊與斷面容量和服務水平。
(5)交通換乘樞紐及重要交通集散點的服務水平。
(6)城市重要地點的交通可達性。
(7)停車需求規模及停車設施供需關系。
(8)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分析。
4.5. 方案制定
4.5.1. 規劃方案應以交通發展需求預測為基礎,結合城市地形、地貌和規劃的城市空間形態及功能布局進行編制。4.5.2. 規劃方案應體現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發展的總體目標和相關要求。
4.5.3. 交通網絡布局、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布局應進行多方案比較。
4.5.4. 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選址應避讓環境敏感點、地質災害地區、歷史文化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規劃布局方案需滿足專業技術規定的要求。
4.5.5. 方案形成過程中,應采取多種方式征求相關部門和公眾意見。
4.6. 方案評價
4.6.1. 規劃方案評價應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評價內容需包括經濟、社會、環境、交通運行效果等方面。4.6.2. 方案評價應包括以下主要要素:
(1)交通運行預期效果及與規劃目標的吻合程度。
(2)對城市規劃布局的引導和支撐作用。
(3)對城市用地資源的占用程度。
(4)對城市生態和環境的影響程度。
(5)對城市歷史文化、文物古跡和各類保護區的影響。
(6)地質災害影響程度。
(7)規劃的工程規模與投資。
4.7. 強制性內容
4.7.1. 應包括城市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城市干路系統網絡、城市軌道交通網絡、交通樞紐布局。4.7.2. 指導各交通子系統規劃的控制性指標應列入強制性內容。
4.7.3. 可以根據城市的具體情況,增加強制性規劃內容。一般情況下,對外交通設施和交通場站規劃宜列為強制性內容。
5. 成果要求
5.1. 成果形式
5.1.1. 規劃成果由規劃文本、規劃說明書、規劃圖紙、基礎資料匯編組成。5.1.2. 成果形式為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
(1)紙質文檔采用A4幅面豎開本裝訂,其中規劃圖集宜采用A3幅面印制并折頁裝訂。
(2)電子文檔采用通用的文件存儲格式。其中文本可采用WPS、DOC、PDF等文本格式或圖形格式,圖紙文件應采用CAD、GIS等矢量文件格式存儲。
(3)電子文檔應包括交通調查原始數據、模型數據等數據文件,采用數據庫格式存儲。
5.2. 規劃文本
5.2.1. 規劃文本應當以條文方式表述規劃結論,內容明確簡練,具有指導性和可操作性。5.2.2. 強制性規劃內容采用與其他規劃內容有明顯區別的字體或格式進行表述。
5.2.3. 規劃成果文本編寫大綱
一、總則。主要包括:編制依據,指導思想,規劃原則,規劃范圍,規劃期限等。
二、規劃目標。主要包括:近遠期綜合交通體系總體發展目標,城市交通方式結構,各交通子系統的發展目標等。
三、交通發展戰略。主要包括: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發展與城市發展的關系,交通資源配置的原則和策略,各交通子系統的功能定位、相互關系和發展策略,重大交通發展政策等。
四、綜合交通體系組織。主要包括: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構成,城市內外交通銜接關系,客貨交通組織模式和總體布局框架,城市干路系統組成,城市應急救援、防災減災道路規劃布局原則,城市客運樞紐結構,自行車、步行交通系統總體布局框架,城市停車供給策略,交通信息化建設與交通管理的基本策略等。
五、對外交通系統規劃。主要包括:各種對外交通方式的網絡布局,場站功能、等級和用地規模控制指標等。
六、城市道路網絡規劃。主要包括:城市干道網絡布局,各級道路規劃指標,城市應急救援、防災減災、大型裝備運輸道路組織等,規劃道路、交叉口、廣場列表。
七、公共交通系統規劃。主要包括:公共交通系統構成,各種公共交通方式的場站設施功能、布局和用地控制指標,公共交通網絡重要控制點規劃布局,公共交通專用道布局,公共交通線網和站點規劃建設要求等,規劃城市軌道交通線網和公共交通場站列表。
八、步行與自行車交通規劃。主要包括: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網絡規劃指標,行人、自行車過街設施布局基本要求,步行街區布局和范圍,自行車停車設施布局原則等。
九、客運樞紐規劃。主要包括:客運樞紐規劃布局、功能、等級和用地規模控制標準,配套設施安排等。
十、城市停車系統規劃。主要包括:停車分區和規劃供給指標,城市配建停車標準,機動車公共停車場設施規模和布局原則,設置路內停車位的基本原則和控制標準等。
十一、貨運系統規劃。主要包括:城市貨運樞紐、場站規劃布局、規模和用地控制指標,貨運道路安排等。
十二、交通管理與交通信息化規劃。主要包括:交通管理設施布局原則和要求,交通需求管理系統框架,城市交通信息化發展模式,交通信息化系統框架,交通信息共享機制和共享信息類別等。
十三、近期規劃。主要包括:近期建設目標和建設策略,交通設施建設安排與投資規模,重點地區交通改善對策與方案等。
十四、規劃實施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規劃實施的管理機制,技術經濟政策,對城市交通各子系統規劃的指導性技術要求等。
5.3. 規劃說明書
5.3.1. 規劃說明書由正文和附錄兩部分組成。5.3.2. 規劃說明書正文應當與規劃文本的條文相對應,對規劃文本條文做出詳細說明。
5.3.3. 規劃說明書附錄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現狀分析評價報告。
(2)交通調查分析報告。
(3)交通模型報告。
(4)其它專題研究報告。
(5)相關部門建議。
(6)公眾意見。
5.4. 規劃圖紙
5.4.1. 規劃圖紙所表達的內容應當清晰、準確,與規劃文本內容相符。5.4.2. 現狀圖、規劃圖和分析圖應保持圖例一致。
5.4.3. 規劃圖集應按現狀圖、規劃圖、分析圖的順序排列。
5.4.4. 規劃圖紙比例一般采用:大中城市為1/10000~1/25000,小城市為1/5000~1/10000。
5.4.5. 主要現狀圖、規劃圖如下:
(1)市域交通現狀圖
(2)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現狀圖
(3)市域交通規劃圖
(4)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圖
(5)對外交通規劃圖
(6)城市道路系統規劃圖
(7)城市公共交通系統規劃圖
(8)自行車、步行系統規劃圖
(9)城市客運樞紐規劃圖
(10)停車系統規劃圖
(11)貨運系統規劃圖
(12)近期規劃圖
5.4.6. 分析圖視需要進行繪制。
5.5. 基礎資料匯編
5.5.1. 基礎資料匯編應當包括規劃涉及的相關基礎資料、參考資料及文件。5.5.2. 基礎資料匯編按下列順序進行編排。
(1)文件。
(2)基礎資料
(3)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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