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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中出入口與交叉口的有哪些規定?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
8.1.8 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出入口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8.1.8.1 出入口應符合行車視距的要求,并應右轉出入車道;
8.1.8.2 出入口應距離交叉口、橋隧坡道起止線50m以遠;
8.1.8.3 少于50個停車位的停車場,可設一個出入口,其寬度宜采用雙車道;50~300個停車位的停車場,應設兩個出入口;大于300個停車位的停車場,出口和入口應分開設置,兩個出入口之間的距離應大于20m。
3.2.9 庫址車輛出入口與城市人行過街天橋、地道、橋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離應大于50m;距離道路交叉口應大于80m。
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 37-87
第2.1.5條 基地通路出口位置
車流量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車站、車場等)、其通路連接城市道路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離,自道路紅線交點量起不應小于70m;(是2條道路的平直交點,還是轉彎起點處?)
二、距非道路交叉口的過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橋和地鐵出入口)最邊緣線不應小于5m;
三、距公共交通站臺邊緣不應小于10m;
四、距公園、學校、兒童及殘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應小于20m;
五、當基地通路坡度較大時,應設緩沖段與城市道路連接;
六、與立體交叉口的距離或其它特殊情況時,應按當地規劃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通則的條文說明:
4.1.6 本條各款是維護城市交通安全的基本規定,第一款是按大中城市的交通條件考慮的。70m距離的起量點是采用交叉口道路的交點而不是交叉口道路平 曲線(拐彎)半徑的切點,這是因為已定的平曲線半徑本身就常常不符合標準。70m距離是由下列因素確定的:道路拐彎半徑占18-21m;交叉口人行橫道寬 占4-10m;人行橫道邊離停車線寬約2m;停車、侯駛的車輛(或車隊)的長度;交叉口設城市公共汽車站規定的距離(一般離交叉口紅線交點不小于 50m)。綜合以上各因素,基地通路的出口位置離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離不小于70m是合理的。當然上述情況是指交叉口前車行道上行方向一側。在車行道下行 方向的一側則無停車、侯駛的要求,但仍需受其他各因素的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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