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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設計的一般規定有哪些?
路基路面設計的一般規定:
1、路基、路面設計應根據道路功能、類型和等級,結合沿線地形地質、水文氣象及路用材料等條件,因地制宜、合理選材、節約資源。應使用節能降耗型路面設計和積極應用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技術,并應選擇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方便施工的路基路面結構。
2、路基、路面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以及良好的抗變形能力和耐久性。同時,路面面層還應滿足平整和抗滑的要求。
3、快速路、主干路的路基、路面不宜分期修建。對初期交通量較小的道路,以及軟土地區、濕陷性黃土地區等可能產生較大沉降的路段,可按“一次設計,分期修建”的原則實施。
4、路基、路面排水設計應根據道路排水總體設計的要求,結合沿線水文、氣象、地形、地質等自然條件,設置必要的地表排水和地下排水設施,并應形成合理、完整的排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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