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河北省工程建設標準《河北省人工濕地污水處理技術規程》(征求意見稿)
前 言
本規程是根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2017年度省工程建設標準和標準設計第一批制(修)訂計劃的通知》(冀建工〔2017〕24號文)要求,由河北農業大學會同有關單位編制本規程。
本規程編制過程中,編制組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近年來河北省農村廁所的不足之處,參考國內外相關標準和應用研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審查定稿。
本規程共分6章,主要技術內容包括:1. 總則;2. 術語;3. 基本規定;4. 設計;5. 施工與驗收;6. 運行管理。
本規程由河北農業大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由河北省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
本規程執行過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請將意見或有關材料寄送至河北農業大學(地址:保定市蓮池區靈雨寺街289號,郵編:071000,電話:0312-7521830,郵箱:hb-ljl@163.com)以便今后修訂時參考。
起草單位:
本規程起草單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單
1 總則
1.0.1為科學指導和規范河北省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管理,保護和改善環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編制本規程。
1.0.2本規程適用于河北省內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管理。
1.0.3 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對象為生活污水、初期降雨,或具有類似性質的污廢水。包括城市生活污水、農村生活污水、學校生活污水、住宅小區生活污水、賓館污水、機關事業單位污水、療養院污水、景區污水、污水處理廠尾水等。
1.0.4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管理,除應符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及河北省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語
2.0.1人工濕地constructedwetlands
人工濕地是人們模擬天然濕地系統結構和功能而建造的、可控制運行的濕地系統,用以對污水進行處理的一種工藝,由圍護結構、人工介質、水生植物等部分構成。當污水進入人工濕地時,其污染物被床體吸附、過濾、分解而達到水質凈化作用。
2.0.2 表面流人工濕地surface flow constructed wetlands
指污水在人工濕地介質層表面流動,依靠表層介質、植物根莖的攔截及其上的生物膜降解作用,使污水凈化的人工濕地。
2.0.3水平潛流人工濕地 horizontal undercurrent constructed wetlands
指污水從人工濕地池體一端進入,水平流經人工濕地介質,通過介質的攔截、植物根部及生物膜的降解作用,使污水凈化的人工濕地。
2.0.4垂直流人工濕地 Vertical flow constructed wetlands
指污水從人工濕地表面垂直流過人工濕地介質床而從底部排出,或從人工濕地底部進入垂直流向介質表層并排出,使污水得以凈化的人工濕地。垂直流人工濕地分單向垂直流人工濕地和復合垂直流人工濕地兩種。
2.0.5孔隙率 porosity
指人工濕地充填介質中,存在于介質間的孔隙體積占全部體積的百分比。
2.0.6 水力停留時間hydraulicretentiontime
指污水在人工濕地內的平均停留時間。
2.0.7 表面水力負荷hydraulicsurfaceloading
指每平方米人工濕地表面在單位時間內所能接納的污水量。
2.0.8 水力坡度hydraulicslope
指水在人工濕地內,沿水流方向單位滲流路程長度上的水位下降值。
2.0.9 滲透系數permeabilitycoefficient
指污水在人工濕地介質或防滲層中,單位時間內流動通過的距離。
2.0.10 預處理pretreatment
在人工濕地前,削減進水污染負荷,去除污水中漂浮物、部分懸浮物或有機物及平衡水質水量的過程。
2.0.11水力停留時間 hydraulic retention time
污水在人工濕地處理區總容積中的計算平均停留時間。
2.0.11 污染物面積負荷
指每平方米人工濕地表面在單位時間內去除的污染物數量,包括BOD5、CODcr、NH3-N、TP等。
3 基本規定
3.0.1人工濕地污水處理設施位置的選擇,應符合居住區、村鎮或廠區總體規劃及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并應結合下列因素綜合確定:
1宜靠近自然水體、市政排污管道的排放點或便于處理后回用的地點;
2在城市、居住區處理站內宜在夏季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應與建筑保持一定距離,并用綠化帶與建筑物隔開;
3居住區內處理站宜設置在綠地、停車坪及室外空地;農村地區宜設置在地勢相對較低的荒地處;
4處理設施與生活供水泵站及其清水池水平距離應不得小于10m;
5處理設施地點應便于施工、維護和管理等。
6 有方便的交通、運輸和水電條件。
3.0.2 人工濕地處理構筑物的間距應緊湊、合理,滿足各構筑物的工程施工、設備安裝、填料裝填、濕地池疏通及日常管理的要求。
3.0.3人工濕地的有效面積應分別按污染物面積負荷和表面水力負荷進行計算,并取兩者中的大值。
3.0.4人工濕地應根據處理水量的大小合理確定池數,并至少由兩組平行運行的系統構成。
3.0.5人工濕地的水位控制宜根據人工濕地植物的生長特點確定。
3.0.6對并行運行的處理構筑物間應設均勻配水裝置,各處理構筑物系統間宜設可切換的連通管渠、超越管渠。
3.0.7生產管理建筑物和生活設計宜集中布置,其位置和朝向應力求合理,并應與處理構筑物保持一定距離。
3.0.8農村地區宜結合當地農業生產,加強生活污水削減和尾水的回收利用。
3.0.9在易發生凍害的部分地區,人工濕地設計時應考慮以下兩種保溫防凍措施:
1低溫環境時將人工濕地水位上升至人工濕地表面上≥50mm位置,形成表面冰層對人工濕地填料區及水生植物根系進行保溫。
2在人工濕地表面覆蓋樹葉、樹枝或農用塑料薄膜進行隔離,減少人工濕地熱量散失。
4 設計
4.1一般規定
4.1.1人工濕地工藝設計主要包括表面積、水力停留時間、深度、形狀和構造等,還包括進出水系統、填料布設、植物配置、防滲與結構和維護管理等內容設計。
4.1.2 人工濕地的設計進水SS值不宜超過100mg/L。
4.1.3人工濕地污水處理系統可由單一或多個類型的人工濕地 組成,根據實際情況,可采用并聯式、串聯式或組合式。
4.1.4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應根據受納水體環境容量以及國 家和本市現行的有關標準,合理確定出水水質。
4.1.5人工濕地出水利用前,消毒措施應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 程設計規范》GB50335的規定。
4.2 設計公式
4.2.1人工濕地的表面積設計可按BOD5、CODcr、NH3-N、TP等主要污染物面積負荷和水力表面負荷進行計算,并應取其設計計算結果中的最大值,同時應滿足水力停留時間要求。
4.2.2 采用污染物面積負荷(NA)計算濕地面積。
4.3 表面流人工濕地
4.3.1表面流人工濕地宜設置進水區、處理區和出水區。
4.3.2 表面流人工濕地單池長度宜為20m~50m,單池長寬比宜為3:1~5:1,當區域受限,長寬比>10:1時,需要計算死水曲線。
4.3.3 表面流人工濕地的水深宜取0.3m~0.5m。
4.3.4 表面流人工濕地的底坡宜為0.1%~0.5%。
4.3.5 表面流人工濕地的主要設計參數宜根據試驗資料確定,無試驗資料時,可采用經驗數據或按表4.2.5的規定取值。
4.3.6表面流人工濕地應確保配水均勻,配水方式可采用穿孔管、穿孔墻或三角堰,人工濕地內部可采用導流措施。
4.4 水平潛流人工濕地
4.4.1水平潛流人工濕地結構,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水平潛流人工濕地應設置進水區、處理區和出水區,自上而下宜為覆蓋層、填料層和防滲層。
2 進水區和出水區宜放置粒徑為40mm~80mm的卵石和礫石,長度宜為0.5m,宜分布于整個濕地床寬。
3 處理區填料粒徑宜為4mm~30mm。
4 覆蓋層厚度應大于20cm,材料宜選用土壤。
5 填料層厚度宜為50cm~100cm。
6 水力坡度宜為0.5%~1.0%.
4.4.2 水平潛流人工濕地的長寬比宜為3:1~4:1,長度宜小于50m。
4.4.3 水平潛流人工濕地的填料空隙率宜為30%~50%。
4.4.4 水平潛流人工濕地的主要設計參數宜根據試驗資料確定,無試驗資料時,可采用經驗數據或按表4.3.5的規定取值。
4.4.5 水平潛流人工濕地宜采用多點配水方式,可采用穿孔管或穿孔墻。
4.4.6水平潛流人工濕地串聯時,其過渡連接位置宜設置曝氣裝置。
4.5 垂直流人工濕地
4.5.1 垂直流人工濕地結構,應符合下列要求:
1垂直流人工濕地自上而下宜為覆蓋層、填料層、過渡層、排水層和防滲層。
2垂直流人工濕地各層厚度和材料粒徑可按表4.3.1的規定取值。垂直流人工濕地最大深度不宜大于2m。
4.5.2 垂直流人工濕地配水和集水系統均宜采用穿孔管,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配水支管長不宜大于6m、間距不宜大于2m,孔口間距宜按人工濕地寬度的10%計,不宜大于1m。
2集水支管和配水支管宜間隔、交錯布置,集水支管進水孔徑宜為2cm~3cm,且不應大于排水層材料的最大粒徑。
4.5.3 垂直流人工濕地應設通氣管,通氣管應與集水管相連,其管口至少應高出覆蓋層頂面300mm。
4.5.4 水平潛流人工濕地的主要設計參數宜根據試驗資料確定,無試驗資料時,可采用經驗數據或按表4.4.4的規定取值。
4.6 防滲設計
4.6.1 人工濕地建設時,應在底部和側面進行防滲處理。
4.6.2 人工濕地防滲層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滲透系數不得大于1×10-8m/s。
2 具有抗化學腐蝕能力。
3 具有抗老化能力。
4.6.3當原有土層滲透系數大于10-8m/s時,應構建防滲層,一般采取下列措施:
1水泥砂漿或混凝土防滲:磚砌或毛石砌后底面和側壁用防水水泥砂漿防滲處理,或采用混凝土底面和側壁,按相應的建筑工程施工要求進行建造。
2塑料薄膜防滲:薄膜厚度宜大于1.0mm,兩邊襯墊土工布,以降低植物根系和紫外線對薄膜的影響。宜優選PE膜,敷設要求應滿足《聚乙烯(PE)土工膜防滲工程技術規范》等專業規范要求。
3黏土防滲:采用黏土防滲時,黏土厚度應不小于60cm,并進行分層壓實。亦可采取將黏土與膨潤土相混合制成混合材料,敷設不小于60cm的防滲層,以改善原有土層的防滲能力。
4.6.4對于滲透系數小于10-8m/s,且有厚度大于60cm的土壤或致密巖層時,可不需采取其他防滲措施。工程建設中,應對濕地底部和側壁60cm厚度范圍進行滲透性測定。
4.7 填料
4.7.1 人工濕地填料應能為植物和微生物提供良好的生長環境,并具有良好的透水性。填料安裝后濕地孔隙率不宜低于0.3。
4.7.2人工濕地常用的填料有石灰石、礦渣、蛭石、沸石、砂石、高爐渣、頁巖等,碎磚瓦、混凝土塊經過加工、篩選后也可作為填料使用。
4.7.3 填料應預先清洗干凈,按照設計確定的級配要求充填。
4.7.4 在水平潛流人工濕地的進水區,人工濕地填料層的結構設置,應沿著水流方向鋪設粒徑從大到小的填料,顆粒粒徑宜為16~6mm,在出水區,應沿著水流方向鋪設粒徑從小到大的填料,顆粒粒徑宜為8-16mm。
4.7.5 人工濕地填料層的結構設置,垂直流人工濕地一般從下到上分為濾料層、過渡層和排水層,濾料層一般由粒徑為0.2-2mm之間的粗砂構成,厚度為500-800mm左右;過渡層由4-8mm的砂礫構成,厚度為100-300mm左右;排水層一般由粒徑為8-16mm的礫石構成,厚度為200-300mm左右。
4.7.6 為避免布水對濾料層的沖蝕,可在布水系統噴流范圍內局部鋪設50mm的覆蓋層,粒徑范圍為8-16mm的礫石。
4.7.7 人工濕地填料的有效粒徑比例不宜小于80%。
4.8 植物
4.8.1 人工濕地植物的選擇宜符合下列要求:
1根系發達,輸氧能力強;
2適合當地氣候環境,優先選擇本土植物;
3耐污能力強、去污效果好;
4具有抗凍、抗病害能力;
5具有一定經濟價值;
6容易管理;
7有一定的景觀效應。
4.8.2 植物種植時間宜選擇在春季。為提高低溫季節凈化效果,人工濕地植物宜采取一定的輪作方式,秋冬季節可種植黑麥草、水蔥、水芹等具有耐低溫性能的植物。
4.8.3 植物種植時,應保持池內一定水深,植物種植完成后,逐步增大水力負荷使其馴化適應處理水質;
4.8.4 人工濕地植物栽培時宜采用容器苗移栽方式,并根據植物生物學和生態學特性進行種苗規格和種植密度設計。
4.8.5人工濕地植物優先選用土著植物。
5 施工與驗收
5.1 施工
5.1.1施工單位應嚴格按設計文件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對工
程的變更應取得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文件、工程聯系單等文件后 進行。施工應符合國家相關的標準和規范要求。
5.1.2施工單位應做好文明施工,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 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棄物以及噪 聲、振動等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5.1.3床體高程和底坡應滿足設計要求,進行高程校核后方可 進行下一步施工。
5.1.4防滲層下方的基礎層應平整、壓實、無裂縫、無松土,表面 應無積水、石塊、樹根和尖銳雜物。人工濕地開挖時應保持原土 層,于原土層上采取防滲措施。防滲施工結束后,應進行防滲透 驗收,質量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
5.1.5人工濕地不同區域應投放不同填料,在垂直流人工濕地 中應按填料級配投放填料。
5.1.6若采用穿孔管進行配水和集水,施工時不應損壞穿孔管。
5.1.7 植物種植時,應保持覆蓋層濕潤,宜搭建操作架或鋪設踏
板,不應直接踩踏人工濕地和植物幼苗。
5.2 調試啟動
5.2.1應檢查供電是否正常,水泵、閘閥、水位控制器、儀表和控制系統能否正常工作。
5.2.2應利用充水試驗,檢查構筑物的滲漏和耐壓情況,檢查水 路是否暢通。
5.2.3在人工濕地啟動期間,進水負荷應逐步提高至正常運行 負荷。
5.2.4人工濕地水位應可調節。
5.3 驗收
5.3.1 人工濕地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組織通水試運行,試運
行期不應少于3 個月。施工單位應在試運行期內對工程質量承 擔保修責任。
5.3.2試運行期結束后,建設單位應書面報請當地環保主管部 門進行水質檢測。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應配合環保主管部門進行 出水水質驗收,出水水質應符合設計要求。
5.3.3在依次完成工程主要部位驗收、單項工程驗收、設備安裝 工程驗收和水質驗收后,施工單位應預先1個月向監理和建設單 位書面申請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竣工驗收。
5.3.4 建設單位在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并報主 管部門批準后,應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批準的設計文件和設計變更文件。
2完整的啟動試運行和生產試運行記錄。
3試運行期間進出水污染物連續監測報告。
4其他相關技術資料。
5.3.5 竣工驗收合格后,人工濕地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建 設 單 位應將有關項目前期、勘測、設計、施工及驗收的文件和技術資料歸檔。
6 運行與管理
6.0.1 人工濕地的運行應符合《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 安全技術規范》CJJ60中的有關規定,同時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有 關標準的規定。
6.0.2應根據人工濕地的具體特點,制定運行管理指導手冊。
6.0.3 人工濕地日常運行可采用連續、間歇或潮汐流方式。
6.0.4 管件不應堵塞,水泵、水位控制器等應正常工作。
6.0.5 人工濕地不應出現壅水或上部床層無水狀態。如出現壅
水現象,應檢查配水和集水的均勻性和填料區水流的暢通性。如 集配水不均勻,應對集配水設施進行維護;如填料堵塞,宜按間歇 方式運行人工濕地,必要時可更換部分填料。
6.0.6 應加強對植物生長的管理,補種缺苗和死苗,勤除雜草, 清除枯枝落葉,定期收割植物,及時控制病蟲害。
6.0.7 宜采取投放食蚊魚和青蛙等滅蚊蠅措施。
6.0.8 人工濕地不宜使用除草劑和殺蟲劑。
6.0.9 對人工濕地進出水水質進行監測,各監測項目應符合國
家和地方相關標準的規定。
本規程用詞說明
1 為便于在執行本規程條文時區別對待,對于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
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按……
執行”或“應符合……的規定”。
引用標準名錄
1《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
2《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范》CJJ60
3《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 2795
4《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 2796
5《黑龍港及運東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 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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