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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普通農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圖設計道路設計總說明

新聞時間:2020-02-13 文章來源: 文章作者:ztcjjt
1.0 設計依據

《xx農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圖設計委托書》


2.0 技術規范、標準和工程施工及驗收標準

2.1 主要技術規范

(1)《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03);

(2)《公路自然區劃標準》(JTJ003-86);

(3)《公路工程抗震設計規范》(JTJ004-89);

(4)《公路橋梁抗震設計細則》(JTG/T B02-01-2008);

(5)《公路勘測規范》(JTG C10-2007);

(6)《公路路線設計規范》(JTG D20-2006)

(7)《公路路基設計規范》(JTG D30-2004);

(8)《公路瀝青路面設計規范》(JTG D50-2006);

(9)《公路軟土地基路堤設計與施工技術細則》(JTG/T D31-02-2013);

(10)《道路工程制圖標準》(GB50162-92);

(11)《公路交通標志標線設置規范》(JTG D82-2009);

(12)《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2009);

(13)《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辦法》

2.2 技術標準

道路等級:公路三級;

設計速度:30km/h,漕塘集鎮段20km/h;

路基寬度:8m,路面寬度:6.5m;

路面類型:瀝青混凝土路面;

標準軸載:BZZ-100;

路面結構設計年限:12年。

2.3 工程施工及驗收標準

(1)《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JTG F40-2004);

(2)《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范》(JTG F10-2006);

(3)《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規范》(JTJ 034-2000);

(4)《公路土工試驗規程》(JTG E40-2007);

(5)《公路工程瀝青及瀝青混合料試驗規程》(JTG E20-2011);

(6)《公路工程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試驗規程》(JTG D82-2009);

(7)《公路工程集料試驗規程》(JTG E42-2005);

(8)《公路路基路面現場測試規程》(JTG E60-2008);

(9)《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試驗規程》(JTG E50-2006);

(10)《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F80/1-2004);


3.0 工程概況

3.1 工程概述

高淳區地處南京南部,被譽為南京后花園,南京的南大門,是世界慢城聯盟授予的“國際慢城”,國家園林縣城、中國最佳生態休閑旅游名縣、全國百強縣,被乾隆皇帝譽為“江南圣地”,素有“日出斗金、日落斗銀”的江南魚米之鄉的美譽。境內西部為水網圩區,東部為丘陵山區,全境為固城湖、石臼湖和水陽江環抱,是首批“國家級生態示范區”。


固城湖
本項目位于高淳區固城鎮,現狀道路為水泥路面,路面寬4m,本次改造設計路基總寬8m,路面寬6.5m,全線采用瀝青混凝土路面。路線線位應盡量擬合老路,減少拆遷。

3.2 沿線自然地理概況

3.2.1 地形地貌

高淳區地處長江以南的沖湖積平面,屬長江下游平原地形,地形東高西低,東部低山丘陵為茅山山脈余脈,呈東北-西南走向延伸,山勢平緩,是太湖水系與水陽江、青戈江水系的分水嶺;西部圩區是固城、石臼、丹陽等湖的的湖積平面,地勢低平,河流、湖塘縱橫交錯。東部低山丘陵區河流東入太湖,河網密度較稀;西部圩區河流西通長江,河網密度較大。

3.2.2 氣象、水文

擬建工程項目地處長江下游的北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四季分明,溫暖濕潤,熱量豐富,雨量充沛。年平均氣溫15.5℃,年平均日照2077小時,年平均降雨1000~1200mm,并且多集中在七、八、九三個月,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氣候宜人,年無霜期達220~230天。

高淳縣東部為茅山、天目山余脈結合部,是蜿蜒起伏的丘陵山區,西部為碧波蕩漾的固城湖、石臼湖所環抱,是河網稠密的圩區,總面積約802km2。主要河流為胥河,橫貫本縣中部,湖泊有固城湖、石臼湖、丹陽湖。路段沿線均屬秦淮河水系,其他用于蓄水排澇的人工水庫、溝塘眾多。


石臼湖
3.2.3 地質構造

本區地質構造隸屬新華夏第二隆起帶與秦嶺東西向構造帶東延的構造體系,該構造洗波及整個化東地區,構造行跡錯綜復雜,印支運動所形成的褶皺遭受后期斷塊和巖漿作用破壞而直接嚴重。區域發育有6種構造行跡:華夏構造、東西向構造、西北向構造、推覆構造、新華夏構造及弧型構造。

線路段主構造為南西-北東向,次生構造為南東-北西向。構造斷裂較老并為隱伏型,區內無全新世活動斷裂存在。

3.3 主要設計內容

本工程設計內容包括路線、路基路面、橋涵工程及交安設施。

3.4 測設簡介

本次施工圖設計始于2013年5月,項目組到現場進行了外業調查,收集相關資料,并就主要方案同業主進行溝通交流。外業調查嚴格按照《公路勘測規范》、《公路工程地質勘察規范》以及《公路工程水文勘測設計規范》等現行規程、規范要求的內容和深度,并對路線方案進行深入分析、研究和比較,對路基路面、排水防護、交叉、筑路材料等進行了認真、全面的調查。

2013年6月中旬,項目組完成本次施工圖設計送審稿。

4.0 路線及交叉設計

4.1 路線

4.1.1 路線平面設計

平面坐標采用1954北京坐標系,中央子午線118度50分,高程基準采用85國家高程標準。

本段道路分一般段和鎮區段,其中一般段設計速度采用30km/h,鎮區段主要受兩側建筑限制,完全擬合既有老路,設計速度采用20km/h。

本道路線形一般段最大半徑為9000m,最小半徑為60m,路線長4804.857m。起點樁號K0+000,坐標X=459475.545,Y=515688.031;終點樁號K4+804.857,坐標X=463936.579,Y=516387.082。

主要控制點有路線起點、沿線老路的利用、鎮區拆遷、路線終點等。


4.1.2 路線縱斷面設計

本次路線縱斷面設計主要控制因素有:①道路起終點的銜接;②對老路的加鋪方案;③被交路的銜接;④平縱組合等。

一般段縱斷面最大縱坡為4.65%;最小縱坡為0.017%。最小凸形豎曲線R=700m,最小凹形豎曲線為R=1000m。最小豎曲線長為47.88m,最大坡長為302m,最小坡長為100m。上述指標均滿足規范要求。

鎮區段縱斷面完全擬合老路。

全線設計標高均為道路中心。

4.1.3 超高、加寬設計

本項目一般段設置了1處半徑小于為250m的平曲線,均需設置超高、加寬。

按照《公路路線設計規范》要求,設計速度30km/h的三級路,60m半徑的圓曲線應設置5%的超高,超高在緩和曲線全長上漸變完成,漸變方式為線性。

根據《公路路線設計規范》要求,小于250m半徑的圓曲線應設置加寬,本項目為設計速度30km/h的雙車道三級路, R=60m處平曲線加寬值為1.2m,加寬漸變在緩和曲線全長內完成,漸變方式為線性。

4.2 路線交叉

4.2.1 設置情況

本項目平面交叉均僅做加鋪轉角處理。終點與303縣道交叉處,對303縣道不做改造。

4.2.2 設計要點

在滿足設計規范前提下,交叉口設計盡可能利用原交叉設計,以降低造價,節約占地。

交叉口豎向設計應綜合考慮行車舒適、排水通暢、工程量大小和美觀等因素,合理確定交叉口設計標高。設計原則如下:

1、兩條道路相交,主要道路的縱坡度宜保持不變,次要道路縱坡坡度服從主要道路;

2、交叉口豎向設計標高應與周邊規劃場地標高相協調。

3、平交口范圍的路基壓實標準按照主線標準進行,路基邊坡按1:1.5設計。

4.3 施工注意事項

4.3.1 路線導線點

本項目地形圖由業主委托專業單位測量。導線點平面控制精度不低于E、F級,高程控制精度不低于四等水準。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進行校核,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不經校核過的導線點不能作為任何放樣的依據。

4.3.2 交叉施工要點

1、施工前認真做好施工放樣工作,核查平交口設計標高是否與原有道路順接,若發現與實際不符應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系。

2、施工前認真做好施工現場排水、原有道路及溝渠的臨時貫通等工作,領會設計意圖,安排好施工工序,對有疑問的地方,及時向設計單位、監理工程師反映。


5.0 路基路面設計

5.1 路基設計及施工

5.1.1 道路橫斷面布置

1、一般路段

路基全寬為8.0m,行車道寬2×3.25m,土路肩寬2×0.75m,路面橫坡1.5%,土路肩橫坡3.0%。設計標高為道路中心線處路面高程。

2、集鎮路段

適用于漕塘集鎮內部沿老路的路段,K0+110~K0+490、K0+580~K0+920路基兩側。路基、路面寬度為6.5m,行車道寬2×3.25m,道路兩側視情況設置矩形蓋板邊溝,路面橫坡1.5%。對于漕塘集鎮內部路用空間狹窄的路段可做特殊處理,若道路邊緣距房屋過近,可不設蓋板溝。設計標高為道路中心線處路面高程。

5.1.2 路基邊坡、護坡道及邊溝

1、一般路段

一般路段路堤邊坡坡率為1:1.5,護坡道寬度為1.0m,護坡道外設底寬為0.4m的流線型土質邊溝,邊溝深40cm。

2、集鎮路段

集鎮段路堤邊坡坡率為1:1.5,道路兩側視情況設置82cm×72cm的矩形蓋板邊溝,蓋板邊溝設于路面邊緣,集鎮段不設置護坡道。


5.1.3 公路用地界

本項目路基公路用地寬度界限為排水邊溝外緣;沿(壓)河、溝、塘路段,河塘邊坡防護基礎外緣以外0.5m為公路用地界;橋梁段落一般不設邊溝,用地界為橋梁正投影外側1.0m。

5.1.4 一般路基設計

填筑路堤前應清除地表15cm耕植土,并根據填土高度h及地面潮濕情況,采用低填超挖或高填基底填前處理的方法進行基底碾壓,其壓實度≥90%,壓實沉降補償按10cm5%石灰土計。若基底處過于潮濕,壓實度難以達到90%時,可向下翻挖20cm摻5%石灰處理并碾壓,其壓實度≥90%。

根據實際情況,擬定了如下填筑方案:

1、路基填土高度H>1.09m時,路床40cm采用5%石灰處治土填筑,壓實度≥95%,其下路基素土分層壓實,上路堤壓實度不小于94%,下路堤壓實度不小于92%,路基底部填筑兩層各15cm素土,其壓實度分別為90%、93%。

2、路基填土高度H≤1.09m時,清除耕植土后,開挖并進行碾壓,確保碾壓后地面距路床頂面不小于70cm,壓實度≥90%。路床40cm采用5%石灰處治土填筑,壓實度≥95%,為確保壓實度過渡,路基底部填筑兩層各15cm素土,其壓實度分別為90%、93%。

3、新老路基拼接時,先拆除原邊坡防護,清除老路邊坡表面草皮、腐殖質土后沿老路邊坡坡面開挖臺階,臺階寬度≥100cm,臺階底向內傾斜3%,邊坡表層清除厚度設計時按平均厚度30cm計。

4、河塘路段路基范圍清淤后,沿原河塘邊坡面開挖成寬度不小于100cm向內傾斜3%的臺階,然后換填40cm4%碎石土,壓實度≥90%,碎石土中碎石含量大于80%,其上回填5%石灰土至整平高程,壓實度≥90%,如處于上路堤范圍則須滿足相應的壓實度標準,整平高程以上同一般路基填筑。

4、路基范圍存在溝渠、暗塘段落需清淤完全后同一般路基處理。

5、摻灰比例遵循動態設計理念,施工時可根據現場土工試驗數據,經現場監理、設計代表同意后進行調整,原則上以設計劑量為準。

5.1.5 路基壓實標準及壓實度

路基壓實采用重型擊實標準,分層壓實。路基壓實度要求見表5-1:

表5-1 路基壓實度指標一覽表

項目分類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 路基壓實度(%) 填料最小強度(CBR) (%)

路 床 0~20 ≥95 6

20~40 ≥95 4

上 路 堤 40~150 ≥94 3

下 路 堤 >150 ≥92 2

零填及挖方路基 0~40 ≥95 6(0~20)/ 4(20~40)

注:①表列壓實度數值系指按《公路土工試驗規程》重型擊實試驗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的壓實度。

②邊溝底部的壓實度要求≥85%,土路肩陪土采用素土,壓實度≥85%。

5.1.6 路基填料強度

路基填料強度及最大粒徑要求應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范》JTG F10-2006表4.1.2 路基填料最小強度和最大粒徑要求中“二級公路”的各項要求,路基填料強度可見表5-1。

5.1.7 路基填料處理及石灰用量計算

為了滿足路基整體強度和壓實度的要求,路基用土須經過晾曬,以降低含水量,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數大于26的細粒土,不得直接作為路基填料使用。路床及路堤采用摻石灰進行處治,以滿足路基填料CBR值的要求。路基填土摻加石灰的具體處理原則如下:

1、行車道路床40cm摻5%石灰土處治。

2、行車道基底填筑兩層15cm素土并碾壓,保證其壓實度不小于90%及93%。

3、高填路段的路基中部的填料采用素土分層壓實。

4、施工加寬按5%石灰處治土計量。

5、若基底處過于潮濕,壓實度難以達到90%時,可翻挖20cm摻5%石灰處理并碾壓。


5.1.8 一般路基的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項

1、應做好原地面臨時排水設施,開挖路基兩側臨時排水溝,以降低地下水位,并與永久排水設施相結合。排除的雨水,不得流入農田、耕地,亦不得引起原有水溝淤積和路基沖刷。

2、為了滿足路基整體強度和壓實度的要求,路基用土須經過晾曬、摻石灰進行處治,以降低路基土的含水量。路基在填筑前應對場地耕植土進行清除,厚度按15cm計列,然后進行地面壓實,壓實補償按10cm素土計列,并按表5-1中要求的壓實度分層夯(壓)實。設計所采用的均為設計計列量,具體施工時應按現場填料壓實情況加以調整。

3、沿(壓)魚塘、河溝路段,應清淤徹底(清淤后塘底土質應基本同塘周圍土質)。

4、路基填筑,必須根據設計斷面,分層填筑、逐層壓實,分層的最大松鋪厚度不應超過30cm,填筑至路床頂面最后一層的最小壓實厚度,不應小于10cm。

5、路基填筑應采用水平分層填筑法施工,即按照橫斷面全寬分成水平層次逐層向上填筑。如原地面不平,應由最低處分層填起,每填一層,經過壓實檢驗符合規定要求之后,再填上一層。

6、若路基填筑分幾個作業段施工,兩段交接處,不在同一時間填筑時,則先填地段,應按1:1坡度分層留臺階。如能交替填筑,則應分層相互交替搭接,其搭接長度不得小于2m。

7、壓實度按壓實標準執行,為保證均勻壓實,應注意壓實順序,并經常檢查土的含水量、摻石灰劑量和拌和的均勻性。

8、為保證路基邊部的強度和穩定,施工時每側超寬30cm壓實(不含路堤沉降加寬),施工加寬與路堤同步填筑,嚴禁出現貼坡現象。

9、對于石灰處治土的施工方法,可采用預拌、悶料的拌和方式,汽車運輸,攤鋪后二次拌和均勻,再分層壓實。

5.1.9 取、棄土方案及環保

本項目所缺土方應結合農田水利工程進行取土或考慮自主外購。


5.2 路面設計及施工

5.2.1 設計標準

設計標準:瀝青砼路面設計以雙輪組單軸100KN為標準軸載,設計年限12年。

5.2.2 路面結構設計參數

本項目自然區劃屬IV2區。

本項目瀝青路面材料設計參數參考《公路瀝青路面設計規范》(JTG D50-2006)取值,設計參數詳見表5-2、表5-3。

表5-2 瀝青路面材料設計參數表

材料名稱 推薦配合比

或型式 20℃抗壓回彈

模量(MPa) 15℃抗壓回彈

模量(MPa) 15℃劈裂強度(MPa)

細粒式瀝青混合料 AC-13C 1400 2000 1.4

中粒式瀝青混合料 AC-16C 1200 1800 1.0

表5-3 基層、底基層、土基材料設計參數表

材料名稱 推薦配合比

或型式 抗壓模量

彎沉計算用

(MPa) 抗壓模量

拉應力計算用

(MPa) 劈裂強度

(MPa) 7d無側限抗壓強度

(MPa)

水泥穩定碎石 4.5 : 95.5 1500 3600 0.5 3.5

石灰土 12% 550 1500 0.2 ≥0.7

土基 干燥、中濕 ≥35MPa

5.2.3 路面結構設計方案

根據《公路瀝青路面設計規范》和預測交通量經分析計算后,瀝青路面路表設計彎沉Ld為33.5(1/l00mm),累計當量軸次451.8萬次。


新建路面(含老路下挖段)設計方案

表5-4 路面結構表

層位 結構名稱 路面厚度(cm)

新建路面

上面層 細粒式瀝青混凝土AC-13C 4

下面層 中粒式瀝青混凝土AC-16C 5

下封層 瀝青封層 0.6(不計厚度)

基層 水泥穩定碎石

(4.5:95.5) 35

底基層 石灰土

(12%) 20

總厚度 64

另注:

1、基層頂面均設置乳化瀝青下封層,以保護基層及防止雨水下滲。各瀝青面層之間的黏層亦采用乳化瀝青。

2、橋面鋪裝采用面層為4cm細粒式瀝青混凝土(AC-13C)+5cm中粒式瀝青混凝土(AC-16C)。

3、橋梁5m長搭板范圍路面結構為4cm細粒式瀝青混凝土(AC-13C)+5cm中粒式瀝青混凝土(AC-16C)+30cm搭板+5cm C20素砼+20cm12%石灰土。

4、老路下挖段:因漕塘集鎮段(K0+500~K0+950)縱斷面設計須擬合老路高程,故挖方或填高小于29cm的路段,將老路面下挖至設計路床頂,按新建路段的路面結構處理,本路段含縱斷面調坡過渡段。

老路拼接新建路面

1、雙側拼寬或拼寬寬度<2m路段

面層:4cm細粒式瀝青混凝土(AC-13C)+5cm中粒式瀝青混凝土(AC-16C)

瀝青下封層

上基層:≥20cm水泥穩定碎石,水穩厚度根據縱斷面控制,與老路頂面的水穩加鋪補強層聯合攤鋪

下基層:15cmC20砼,頂面高程同老水泥板頂

底基層:20cm12%石灰土

2、單側拼寬或拼寬寬度≥2m路段

同前述新建路面(含老路下挖段)的路面結構設計方案。

注:具體設置段落結合現場連續施工便利可適當調整。

老路加鋪范圍

面層:4cm細粒式瀝青混凝土(AC-13C)+5cm中粒式瀝青混凝土(AC-16C)

瀝青下封層

基層:≥20cm水泥穩定碎石,水穩厚度根據縱斷面控制

老水泥板修補(病害處理):坑洞、破碎、龜裂等病害嚴重段采用C20砼換填

5.2.4 路面混合料組成設計及材料要求

1)透層、瀝青封層、粘層設計指標要求

基層施工完成后,須在其表面噴灑透層有以起到固結、穩定、聯結、防水的作用。透層采用中凝液體石油瀝青AL(M)-2;灑布量0.5~0.7Kg/m2。技術要求詳見表5-5。

表5-5 透層用液體瀝青技術要求

試驗項目 單位 技術要求

AL(M)-2

粘度C60.5 S 5-15

蒸餾

(體積) 25℃前 % <7

315℃前 % <25

360℃前 % <35

蒸餾后

殘留物 針入度(100g,25℃,5S) 0.1mm 100-300

延度(25℃,5cm/min) cm >60

閃點(TOC) ℃ >65

含水量 % ≤0.2

瀝青下封層瀝青中集料采用石灰巖碎石,規格S14,其指標詳見表5-6。

表5-6 集料級配范圍

規格 公稱粒徑(mm) 通過下列篩孔(mm)的質量百分率(%)

9.5 4.75 2.36 0.6

S14 3~5 100 85~100 0~25 0~5

瀝青下封層采用優質慢裂乳化重交石油瀝青,其技術要求見表5-7,乳化瀝青噴灑量按純瀝青量為0.9kg/m2~1.1kg/m2;集料撒布量為5m3/1000m2~6m3/1000m2計。

表5-7 瀝青下封層乳化瀝青技術要求

試 驗 項 目 單位 技術要求

破乳速度   慢裂

粒子電荷   陽離子(+)

瀝青標準粘度計C25,3 S 8~20

恩格拉粘度(25℃)   1~6

篩上剩余量(1.18mm篩) % <0.1

與集料的粘附性   >2/3

蒸發殘留物163℃ 殘留物含量 % > 53

針入度(100g,25℃,5S) 0.1mm 80~130

軟化點 ℃ ≥ 40

延度(5℃) cm ≥ 100

溶解度(三氯乙稀) Pa.S ≥ 97.5

常溫貯存穩定性 1d,不大于 % 1

5d,不大于 %  5

面層之間鋪設粘層,粘層采用乳化瀝青,其技術指標詳見表5-8。瀝青噴灑數量折算成純瀝青為0.2~0.3kg/m2,對于隔年施工的面層應取高限;未施工防水層的橋面、搭板的表面噴灑數量折算成純瀝青為0.4~0.5kg/m2。

表5-8 粘層乳化瀝青技術要求

試 驗 項 目 單位 技術要求

破乳速度   快裂

粒子電荷   陽離子(+)

瀝青標準粘度計C25,3 S 10~25

恩格拉粘度(25℃)   1~10

篩上剩余量(1.18mm篩) % <0.1

與集料的粘附性   >2/3

蒸發殘留物163℃ 殘留物含量 % > 50

針入度(25℃) 0.1mm 80~130

軟化點 ℃ ≥ 50

延度(5℃,5cm/min) cm ≥ 30

彈性恢復(25℃,1h) % ≥ 60

動力粘度 Pa.S ≥ 500

貯存穩定性 1d,不大于 % 1

5d,不大于 %  5

2)瀝青混合料組成設計技術指標要求

瀝青路面上面層采用瀝青混合料AC-13C型,下面層采用瀝青混合料AC-16C型;各項材料要求如下:

① 瀝青

為提高上面層瀝青混合料的使用性能,根據工程所在地的氣候、分區(屬Ⅳ1區)及交通等使用要求,按照《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JTG F40-2004) 的規定,面層采用重交通道路石油瀝青,瀝青標號為AH-70,其各項指標要求見表5-9。瀝青性能整套檢驗,每批到貨應至少檢驗一次,對瀝青的三大指標應按每500t(或以下)檢驗一次。

表5-9 重交通石油瀝青技術要求

檢 驗 項 目 AH-70

針入度(25℃,100g,5s) (0.1mm) 60~80

延度(5cm/min,15℃) 不小于(cm) 100

軟化點(環球法) ( ℃) 46

溶解度(三氯乙烯) 不小于(%) 99.0

針入度指數PI -1.0~+1.0

薄膜加熱試驗163℃ 5h 質量損失 不大于(%) 0.6

針入度比 不小于(%) 63

延度(15℃) 不小于(cm) 15

閃點(COC) 不小于 (℃) 230

含蠟量(蒸餾法) 不大于 (%) 2

密度(15℃) 不小于(g/cm3) 1.01

動力粘度(絕對粘度,60℃) 不小于(Pa.S) 180

② 粗集料

粗集料的粒徑規格應符合《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JTG F40-2004)4.8.3的規格尺寸。粗集料應該選用石質堅硬、潔凈、干燥、無風化、無雜質,具有足夠的強度、耐磨耗性、抗沖擊性好、近正方體顆粒的碎石,粒徑大于2.36mm。上面層采用玄武巖。下面層采用石灰巖等堿性石料,應選用反擊式破碎機軋制的碎石,若選用顎式破碎機軋制的碎石,則應嚴格控制細長扁平顆粒的含量,以確保粗集料的質量,其各項指標要求見表5-10。

表5-10 瀝青面層用粗集料質量技術要求

指 標 技術要求

石料壓碎值 不大于 (%) 24

洛杉磯磨耗損失 不大于 (%) 28

視密度 不小于(T/m3) 2.6

吸水率 不大于 (%) 2.0

對瀝青的粘附性 不小于 4級

堅固性 不大于 (%) 12

針片狀顆粒含量 不大于 (%) 15

水洗法<0.075mm顆粒含量 不大于 (%) 1

軟石含量 不大于 (%) 3

石料沖擊值 不大于 (%) 28

上面層石料磨光值 不小于(BPN) 42

③ 細集料

瀝青面層用細集料除應符合《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JTG F40-2004) 4.9.2的要求外,細集料應采用堅硬、潔凈、干燥、無風化、無雜質,并有適當級配的人工軋制的米砂。上面層采用玄武巖軋制的機制砂,下面層采用石灰巖機制砂。細集料也可采用料場料經二次加工軋制而得,細集料中通過0.075mm篩孔的質量百分比宜為0~5。不得采用石屑,嚴禁采用山場的下腳料。如果瀝青混合料級配配制困難,可以摻加適量的天然砂,但摻入量應控制在5%以內(占集料比例)。各項指標要求見表5-11。

表5-11 瀝青面層用細集料質量技術要求

項 目 單位 技術要求

表觀相對密度,不小于 — 2.5

堅固性(> 0.3mm部分),不小于 % 12

含泥量(小于0.075mm的含量),不大于 % 3

砂當量,不小于 % 60

亞甲基藍值,不大于 g/kg 25

棱角性(流動時間),不小于 s 30

④ 礦粉

瀝青混合料的礦粉宜采用石灰巖或巖漿巖中的強基性巖石等憎水性石料經磨細得到的礦粉,原石料中的泥土等雜質應除凈。礦粉要求干燥、潔凈。其質量應符合表5-12的要求。

表5-12 瀝青面層用礦粉質量技術要求

指標 質量技術要求

視密度(t/m3) 不小于 2.5

含水量(%) 不小于 1

粒度范圍 < 0.6mm (%)

< 0.15mm (%)

< 0.075mm (%) 100

90~100

75~100

外觀 無團粒結塊

親水系數 < 1

塑性指數 < 4

⑤ 級配

瀝青路面面層采用C型級配,設計建議的各層礦料級配通過率見表5-13。施工時各層的級配根據試驗確定。

表5-13 瀝青面層瀝青混凝土礦料級配通過率(%)范圍

方篩孔尺寸

(mm) 上面層

AC-13C 下面層

AC-16C 備注

31.5

26.5 100

19 90~100

16 100 74~92

13.2 90~100 62~82

9.5 68~85 50~72

4.75 38~68 26~56

2.36 24~50 16~44

1.18 15~38 12~33

0.6 10~28 8~24

0.3 7~20 5~17

0.15 5~15 4~13

0.075 4~8 3~7

3)水泥穩定碎石基層

基層設計推薦配合比為4.5:95.5,各材料配合比施工時通過試驗加以確定。

合理的水泥穩定碎石組成必須達到強度要求,具有較小的溫縮和干縮系數(現場裂縫較少),施工和易性好(粗集料離析較小)。


設計要求基層水泥穩定碎石7天無側限抗壓強度為3.5~4.5MPa。為減少基層裂縫,必須做到三個限制:在滿足設計強度的基礎上限制水泥用量;在減少含泥量的同時,限制細集料、粉料用量;根據施工時氣候條件限制含水量。設計要求水泥劑量不應大于5%、集料級配中0.075mm以下顆粒含量不宜大于3%、含水量不宜超過最佳含水量的1%。水泥劑量及最佳級配應按照現場試驗確定。各項材料要求如下:

① 水泥(采用42.5普通硅酸鹽水泥P·O)

普通硅酸鹽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火山灰質硅酸鹽水泥都可以用于水泥穩定碎石路面基層施工,禁止使用快硬水泥、早強水泥以及其它受外界影響而變質的水泥。

路面基層宜采用強度等級較低的水泥;水泥各齡期強度、安定性等應達到相應指標要求;要求水泥初凝時間3小時以上、終凝時間不小于6小時。

如采用散裝水泥,在水泥進場入罐時,要了解其出爐天數。剛出爐的水泥,要停放七天,且安定性合格后才能使用,夏季高溫作業時,散裝水泥入罐溫度不能高于50℃,高于這個溫度,若必須使用時,應采用降溫措施。

② 碎石

碎石的最大粒徑為31.5mm,軋石場軋制的材料應按不同粒徑分類堆放,以利施工時摻配方便,采用的套篩應與規定要求一致。

基層用級配碎石備料建議按粒徑9.5-31.5mm、粒徑4.75-9.5mm、粒徑2.36-4.75mm和粒徑2.36mm以下四種規格篩分加工出料。

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中碎石壓碎值應不大于30%,針片狀含量宜不大于15%,集料中小于0.6mm的顆粒必須做液限和塑性指數試驗,要求液限小于28%,塑性指數小于9。集料的顆粒組成應符合表5-14的規定。

表5-14 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中集料的顆粒組成

層位 通過下列方篩孔(mm)的質量百分率(%)

31.5 19 9.5 4.75 2.36 0.6 0.075

基層 100 68~86 38~58 22~32 16~28 8~15 0~3

③ 水

凡飲用水皆可使用,遇到可疑水源,應委托有關部門化驗鑒定。

5.2.5 路面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項

路面施工必須按設計要求,嚴格執行《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規范》(JTJ034-2000)、《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JTG F40-2004)各條文和《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規范》(JTJ034-2000)的規定,質量檢查標準應符合《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F80/1-2004) 和有關施工規范的規定,設計推薦的配合比,僅供施工單位參考。


1、路面底基層施工前路基質量檢查

底基層鋪筑前,應對路基進行全面檢查。主要進行以下項目檢驗:

碾壓檢驗:用15噸三輪壓路機碾壓3~4遍,不得有翻漿、彈簧等現象,檢驗頻度要求全面、隨機。

路基強度檢驗:當取用承載板檢驗時,每100~200m至少布置一個測點,每個測點在上、下行車道中至少有三個數據。當采用彎沉檢驗時,每20m至少8個數據,每一評定長度為200~500m。對于承載板檢驗數據或實測彎沉值不能滿足設計Eo值要求時,應找出其周圍限界,進行局部處理,直到滿足要求。如果采用彎沉檢驗,建議作一定數量的承載板與彎沉的對比檢驗。平整度檢驗:應每50m一處以上,質量標準應在2cm以內。

平整度檢驗:采用3m直尺,每200m測2處×10尺,允許偏差1.5cm以內。

2、石灰土底基層

石灰應符合質量要求,土的塑性指數應在12~20之間,石灰土7天無側限抗壓強度應≥0.7MPa,180天劈裂強度應≥0.2Mpa,設計推薦配合比為12%,(具體最佳配比應在施工時實驗確定)。

各項材料要求如下:

(1)石灰

石灰技術指標符合《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規范》(JTJ034-2000)表4.2.2的規定,要符合Ⅲ級或Ⅲ級以上石灰各項技術指標的要求。石灰要分批進料,做到既不影響施工進度,又不過多存放;應盡量縮短堆放時間,如存放時間稍長應予覆蓋,并采取封存措施,妥善保管。石灰在使用前應測定其鈣、鎂含量,滿足規范要求時方可使用。一般宜采用生石灰粉。

(2)土

宜采用塑性指數12~20的粘土(亞粘土),有機質含量>10%的土不得使用。對于塑性指數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土,如因遠運土源有困難或工程費用過高而必須使用時,應采取相應措施,通過室內試驗和現場試鋪,經論證,質量符合規定后,才允許用于路面底基層施工。

(3)水

凡飲用水皆可使用,遇有可疑水源,應委托有關部門化驗鑒定。

3、水泥穩定碎石基層施工

底基層施工完畢后,應對路面底基層進行沉降觀測,當沉降速率連續兩個月小于5mm/月時,方可進行水泥穩定碎石基層的鋪筑,并繼續沉降觀測。基層鋪筑施工工藝如下:

1)一般要求

(1)清除作業面表面的浮土、松散結構和積水等。并將作業面表面灑水濕潤。

(2)開始攤鋪的前一天要進行測量放樣,按攤鋪機寬度與傳感器間距,一般在直線上間隔為10m,在平曲線上為5m,做出標記,并打好導向控制線支架,根據松鋪系數算出松鋪厚度,決定導向控制線高度,掛好導向控制線(測量精度按部頒標準控制)。用于控制攤鋪機攤鋪厚度的控制線的鋼絲拉力應不小于800N。

(3)水泥穩定碎石基層的施工在每一年的10月30日前完成,以滿足氣候要求。

(4)下層水泥穩定碎石施工結束7天后即可進行上層水泥穩定碎石的施工。兩層水泥穩定碎石施工間隔不宜長于30天。

2)混合料的拌和

(1)開始拌和前,拌和場的備料應能滿足3-5天的攤鋪用料。

(2)每天開始攪拌前,應檢查場內各處集料的含水量,計算當天的配合比,外加水與天然含水量的總和要比最佳含水量略高。實際的水泥劑量可以大于混合料組成設計時確定的水泥劑量約0.5%,但是,實際采用的水泥劑量和現場抽檢的實際水泥劑量應小于5.5%。同時,在充分估計施工富余強度時要從縮小施工偏差入手,不得以提高水泥用量的方式提高路面基層強度。

(3)每天開始攪拌之后,出料時要取樣檢查是否符合設計的配合比,進行正式生產之后,每1-2小時檢查一次拌和情況,抽檢其配比、含水量是否變化。高溫作業時,早晚與中午的含水量要有區別,要求溫度變化及時調整。

(4)拌和機出料不允許采取自由跌落式的落地成堆、裝載機裝料運輸的辦法。一定要配備帶活門漏斗的料倉,由漏斗出料直接裝車運輸,裝車時車輛應前后移動,分三次裝料,避免混合料離析。

3)混合料的運輸

(1)運輸車輛在每天開工前,要檢驗其完好情況,裝料前應將車廂清洗干凈。運輸車輛數量一定要滿足拌和出料與攤鋪需要,并略有富余。

(2)應盡快將拌成的混合料運送到鋪筑現場。車上的混合料應覆蓋,減少水分損失。如運輸車輛中途出現故障,必須立即以最短時間排除,當有困難時,車內混合料不能在初凝時間內運到工地或在試驗確定的延遲時間內不能完成碾壓時,必須予以廢棄。

4)混合料的攤鋪

(1)攤鋪前應將底基層或基層下層適當灑水濕潤。

(2)攤鋪前應檢查攤鋪機各部分運轉情況,而且每天堅持重復此項工作。

(3)調整好傳感器臂與導向控制線的關系;嚴格控制基層厚度和高程,保證路拱橫坡度滿足設計要求。

(4)攤鋪機宜連續攤鋪。如拌和機生產能力較小,在用攤鋪機攤鋪混合料時,應采用最低速度攤鋪,禁止攤鋪機停機待料。根據經驗,攤鋪機的攤鋪速度一般宜在1m/min左右。

(5)基層混合料攤鋪應采用兩臺攤鋪機梯隊作業,一前一后應保證速度一致、攤鋪厚度一致、松鋪系數一致、路拱坡度一致、攤鋪平整度一致、振動頻率一致等,兩機攤鋪接縫平整。

(6)攤鋪機的螺旋布料器應有三分之二埋入混合料中。

(7)在攤鋪機后面應設專人消除細集料離析現象,特別應該鏟除局部粗集料“窩”,并用新拌混合料填補。

5)混合料的碾壓

(1)每臺攤鋪機后面,應緊跟三輪或雙鋼輪壓路機,振動壓路機和輪胎壓路機從邊部向中間進行碾壓,一次碾壓長度一般為50m~80m。碾壓段落必須層次分明,設置明顯的分界標志,有監理旁站。

(2)碾壓應遵循生產試驗路段確定的程序與工藝。注意穩壓要充分,振壓不起浪、不推移。壓實時,可以先穩壓(遍數適中,壓實度達到90%)→開始輕振動碾壓→再重振動碾壓→最后膠輪穩壓,壓至無輪跡為止。碾壓過程中,可用核子儀初查壓實度,不合格時,重復再壓(注意檢測壓實時間)。碾壓完成后用灌砂法檢測壓實度。

(3)壓路機碾壓時應重疊1/2輪寬。

(4)壓路機倒車換擋要輕且平順,不要拉動基層,在第一遍初步穩壓時,倒車后盡量原路返回,換擋位置應在已壓好的段落上,在未碾壓的一頭換擋倒車位置錯開,要成齒狀,出現個別擁包時,應專配工人進行鏟平處理。

(5)壓路機碾壓時的建議行駛速度,第1-2遍為1.5~1.7km/h,以后各遍應為1.8~2.2km/h。

(6)壓路機停車要錯開,而且離開3m遠,最好停在已碾壓好的路段上,以免破壞基層結構。

(7)嚴禁壓路機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壓的路段上調頭和急剎車,以保證水泥穩定碎石層表面不受破壞。

(8)碾壓宜在水泥終凝前及試驗確定的延遲時間內完成,并達到要求的壓實度,同時沒有明顯的輪跡。

(9)為保證水泥穩定碎石基層邊緣強度,應有一定的超寬。

6)橫縫設置

水泥穩定類混合料攤鋪時,必須連續作業不中斷,如因故中斷時間超過2h,則應設橫縫;每天收工之后,第二天開工的接頭斷面也要設置橫縫;每當通過橋涵,特別是明涵、明通,在其兩邊需要設置橫縫,基層的橫縫最好與橋頭搭板尾端吻合。要特別注意橋頭搭板前水泥穩定碎石的碾壓。

橫縫應與路面車道中心線垂直設置,其設置方法:

(1)人工將含水量合適的混合料末端整理整齊,緊靠混合料放兩根方木,方木的高度應與混合料的壓實厚度相同,整平緊靠方木的混合料。

(2)方木的另一側用砂礫或碎石回填約3m長,其高度應略高出方木。

(3)將混合料碾壓密實。

(4)在重新開始攤鋪混合料之前,將砂礫或碎石和方木拆除,并將作業面頂面清掃干凈。

(5)攤鋪機返回到已壓實層的末端,重新開始攤鋪混合料。

(6)攤鋪機中斷超過2h,而又未按上述方法處理橫向接縫,則應將攤鋪機附近及其下面未壓實的混合料鏟除,并將已碾壓密實且高程和密實度符合要求的末段挖成與路中心線垂直的斷面,然后再攤鋪新的混合料。

7)養生

(1)每一段碾壓完成以后應立即開始養生,并同時進行壓實度檢查。

(2)養生方法:應將麻布濕潤,然后人工覆蓋在碾壓完成的基層頂面。覆蓋2h后,再用灑水車灑水。在7d內應保持基層處于濕潤狀態,28d內正常養護。不得用濕粘土、塑料薄膜或塑料編織物覆蓋。上一層路面結構施工時方可移走覆蓋物,養生期間應定期灑水。養生結束后,必須將覆蓋物清除干凈。

(3)用灑水車灑水養生時,灑水車的噴頭要用噴霧式,不得用高壓式噴管,以免破壞基層結構,每天灑水次數應視氣候而定,整個養生期間應始終保持水泥穩定碎石層表面濕潤。

(4)基層養生期不應少于7d。養生期內灑水車必須在另外一側車道上行駛。

(5)在養生期間應封閉交通。

5.2.6 瀝青面層施工

瀝青面層的施工按《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有關內容規定執行。瀝青面層應盡可能連續施工,其時間間隔不要太長,以防止瀝青下面層受到污染。如果施工時間間隔較長,或下層受到污染,攤鋪上一層前應將表面清潔干凈后,澆灑粘層瀝青后再鋪筑。對于

(1) 施工準備

①瀝青路面施工前,應對基層和下封層進行檢查,當質量符合要求時,方可開始施工。

檢查下封層的完整性和與基層表面的粘結性。對局部基層外露和下封層兩側寬度不足部分應按下封層施工要求進行補鋪;對已成型的下封層,用硬物刺破后應與基層表面相粘結,以不能整層被撕開為合格。

對下封層表面浮動礦料應掃到路面以外,表面雜物亦清掃干凈。灰塵應提前沖洗,風吹干凈。

路面基層沉降檢查。下封層完成后,基層頂面沉降速率連續兩個月小于3mm/月,才可鋪筑下面層。

②施工前應對進場的材料按批進行抽檢,以保證材料質量。

③施工前應對施工機具進行全面檢查、調整,以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特別是拌和樓、攤鋪機、壓路機的計量設備,如電子稱、自動找平裝置等必須進行計量標定的調校。

④應有充分的電源和備份設備,確保在一個施工工作日不致因停電或某一設備的故障,造成生產的中斷。

⑤各種礦料必須分類堆放,不同集料應分別放置在硬化場地的堆放場,防止被其它顆粒材料污染。

(2) 瀝青混合料的拌制

① 瀝青混合料的礦料級配應符合目標配合比及生產配合比的要求。混合料瀝青用量:控制在生產油石比-0.1%、+0.2%。

② 瀝青混合料必須在瀝青拌和廠采用拌和機械拌制,拌和廠的設置除應符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等外,還應注意各種礦料應分散堆放,不得混雜,集料(尤其是細集料)、礦粉不得受潮,須設置防雨頂棚儲存。

③ 瀝青混合料應采用間隙式拌和機拌和,拌和機應有防止礦粉飛揚散失的密封性能及除塵設備,并有檢測拌和溫度的裝置和自動打印裝置。

④ 瀝青混合料拌和時間以混合料拌和均勻、所有礦料顆粒全部裹覆瀝青膠結料為度。

⑤ 拌和廠拌制的混合料應均勻一致、無花白料、無結團塊或嚴重的粗細料分離現象,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⑥混合料不得在儲料倉中儲存過夜。

(3) 瀝青混合料的運輸

①混合料應采用大噸位自卸車運輸,為防止瀝青與車廂板粘結,車廂側面板和底板可涂一薄層隔離劑,但不得有余液積聚在車廂底部。絕對不允許使用柴油和水的混合料作為隔離劑。

②為了保證攤鋪溫度,運輸時必須采取加蓋棉被或苫布等切實可行的保溫措施。每車到現場均應測量混合料溫度,低于攤鋪溫度時,混合料不得卸車。

③為了保證連續攤鋪,開始攤鋪時,現場待卸料車輛不得少于5輛。

④在卸料時,運輸車輛不得撞擊攤鋪機,以保證攤鋪出的路面的平整度。

(4) 瀝青混合料的攤鋪

①攤鋪前必須將工作面清掃干凈,如用水沖,必須曬干后才能進行攤鋪作業。

②混合料必須采用機械攤鋪機,在攤鋪前應檢查確認下層的質量,質量不合格時,不得進行鋪筑作業。攤鋪機應調整到最佳狀態,使鋪面均勻一致,不得出現離析現象。

③進行作業的攤鋪機必須具有自動調節厚度及找平的裝置,必須具有振動熨平板或振動夯等初步壓實裝置。下面層攤鋪應采用鋼絲引導的高程控制方式,中面層攤鋪宜采用移動式自動找平基準裝置。

④攤鋪機的攤鋪速度應調節至與供料、壓實速度相平衡,保證連續不斷的均衡攤鋪,中間不停頓。

⑤瀝青路面的松鋪系數應根據試鋪段確定,攤鋪過程中應隨時檢查攤鋪層厚度及路拱、橫坡,達不到要求時,立刻進行調整。

(1)接縫

①采用兩臺攤鋪機時的縱向接縫應采用熱接縫,即施工時將已鋪混合料部分留下10~20cm寬暫不輾壓,作為后鋪部分的高程基準面,然后再跨縫碾壓以消除縫跡。上、下面層縱縫應錯開15cm以上。

②橫向施工縫應采用平接縫,切縫時間宜在混合料尚未冷卻結硬之前進行。原路面必須用切縫機鋸齊,形成垂直的接縫面,并用熱瀝青涂抹,然后用壓路機進行橫向碾壓,輾壓時壓路機應位于已壓實的面層上,錯過新鋪層15cm,然后每壓一遍,向新鋪層移動15~20cm,直至全部在新鋪層上,再改為縱向碾壓。如用其他碾壓方法,應保證橫向接縫平順,緊密。

③應特別注意橫向接縫處的平整度,切縫位置應通過3m直尺測量確定。

④在施工縫及構造物兩端連接處必須仔細操作保持緊密、平順。


5.2.7 質量控制

1)各結構層頂面彎沉控制指標,見表5-16。

表5-16 路面各結構層及土基頂面交工驗收彎沉值

層位 交工驗收彎沉值(1/100mm)

行車道、硬路肩

上面層AC-13C 31.9

下面層AC-16C 34.1

注:1、本要求是在考慮規定齡期(水泥穩定碎石90天,石灰土180天,瀝青混凝土20℃)狀況下,若為非規定齡期或溫度,施工及監理單位應作對比檢測。

2、本表為在最不利季節采用BZZ-100標準軸載實測各層位頂面彎沉,若為非不利季節時為la/K1;K1為季節影響系數。

2)瀝青路面抗滑標準

橫向力系數 SFC60 ≥ 54

構造深度 TD (mm)≥ 0.55

5.3 排水工程

路基路面排水系統包括路面排水和路基排水兩部分,并通過邊溝、橋涵等排水構造物將水排入天然河溝,以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統。

5.3.1 路面及路面邊緣排水

路面及路面邊緣水絕大部分沿路線縱坡和路面橫坡漫流經土路肩、路基邊坡流入路基邊溝,排至路基之外。

5.3.2 路基排水

路基排水主要通過兩側的邊溝來進行。邊溝將匯集的路面水、路基邊坡水排入河溝或排入排水涵洞中,或開挖排水溝引離路基。

出于景觀及節約工程投資考慮,一般路段采用流線碟形土質邊溝,底寬0.4m,深0.4m,兩側坡比1:1;集鎮路段采用82cm×72cm預制砼蓋板邊溝,蓋板邊溝設于路面邊緣,若道路邊緣距房屋過近,可不設蓋板溝。

路線經過河塘地段時,根據排水設計可設置填筑式邊溝,或直接通過河塘排水,但一般不應將水排入魚、蟹塘。邊溝縱坡一般不小于0.5%,特殊情況下可減至0.3%,邊溝長度原則上不超過300m,最大不超過500m。當邊溝與溝渠、道路發生交叉時,一般將邊溝水直接排入排水溝,遇灌溉渠時,則考慮將邊溝水向兩側排除,當邊溝水必須穿過道路時,則設置邊溝過路涵(根據現場需要設置)穿越。邊溝(排水溝)出口與較大河溝相接處或邊溝底高程與排水河溝常水位高程相差較大而可能發生沖刷時,應采用急流槽將水引入河溝中。

5.3.3 路基、路面排水工程的施工

路基邊溝施工應根據設計口寬和挖深進行開挖。應待兩側及溝底夯實后再施工。邊溝施工時應注意進出水口的高程,保證施工后邊溝能將路基水迅速排除至溝邊。

5.4 防護工程

5.4.1 防護設計方案


本項目路基邊坡主要采用生態防護。針對不同情況對一般路段、橋涵兩端及河塘路段等的防護設計分別采用不同的方案。

1、一般路段采用植草防護,防護坡率為1:1.5,防護范圍為邊坡及護坡道。

2、對于臨水塘側的路段可適當加寬護坡道,不采用圬工防護處理。

5.4.2 路基防護施工注意事項

1、路基防護應待地基沉降穩定、路基坡面夯實后施工。

2、防護工程用石料應石質堅硬,漿砌砌體砂漿應緊密、錯縫,嚴禁通縫、疊砌、貼砌和浮塞,防護工程的水泥混凝土預制塊應符合設計要求,表面應光潔。

3、施工填河、塘路段的防護時,在做勺形基礎前,應清淤徹底后,再下挖勺形基礎所需的深度;所有的防護工程開挖的路基邊坡土方可利用于護坡道、土路肩。

6.0 安全設施

6.1 交通標志

6.1.1 標志布置

本工程標志設計中依照國頒《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2009)進行設計。全線設置的標志有:指路標志、交叉口標志、堤壩路標志、村莊標志、限速標志以及停車讓行標志。

6.1.2 版面設計及反光材料的選擇

版面內容中漢字間距、筆劃粗度、最小行距、邊距以及版面布置等參照《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2009)。版面反光材料采用三級反膜。

6.1.3 標志結構設計

根據標志版面尺寸大小及設置位置的需要,本段標志的支架結構分為單柱式與單懸臂式。標志底板采用鋁合金板,為了保證標志版面的平整度,標志板厚度采用2mm,并采用鋁合金龍骨加固,各種標志板的具體采用厚度詳見設計圖。所有鋼材均采用Q235,焊條全采用T42。所有鋼材均采用熱浸鍍鋅防腐處理,施工時應嚴格按照規范要求進行。標志基礎采用鋼筋混凝土基礎,根據板面的大小及地基承載力決定其尺寸及埋置深度。

6.2 交通標線

6.2.1 標線的平面布設

本工程全線布設的標線類型有可跨越對向車行道分界線、禁止跨越對向車行道分界線、停止線、停車讓行線、導向箭頭、人行橫道線等。

可跨越對向車行道分界線 — 設在一般路段道路中心線上,為黃色虛線,線寬15cm,其中實線長度為400cm,間隔600cm。

禁止跨越對向車行道分界線 — 設置在彎道或接近平交口的道路中心線上,為寬15cm的黃色實線。

停止線 — 寬30cm的白色實線,設置于主線車輛停車處。

停車讓行線 — 兩條寬20cm,間距20cm的白色實線與“停”字路面標記的組合,設置于被交路上,表示此車道車輛應停車給主線車輛讓行。

導向箭頭 — 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采用長度為300cm的相應標準尺寸。

人行橫道線:準許行人橫穿車行道的標線,白色平行粗實線(斑馬線),寬度為3m,線寬45cm,間距60cm。

6.2.2 標線的材料選擇

本次設計標線采用加熱型反光涂料。


6.2.3 標線的施工要求

標線施工應滿足以下要求:

(1)標線涂層厚度均勻,無起泡、開裂、發粘、脫落等現象;

(2)標線的端線與邊線應垂直,誤差≯±5°,其他特殊標線,其角度與設計值誤差≯±3;

(3)標線涂層厚度為8mm;

(4)標線表面均勻撒布玻璃微珠,含量為0.3-0.34 kg/m2。

(5)為利于排水,連續設置類標線應每隔15m設置一道排水縫,排水 縫寬3-5cm。

6.3 輪廓標

為了幫助夜間行使的車輛清楚的辨認道路線形,除集鎮段外,在主線路側連續設置輪廓標。設有護欄的路段采用附著式輪廓標,間距為50m;其它路段設置柱式輪廓標,間距為50m。輪廓標反射器采用晶格誘導器,顏色沿路線前進方向左側為黃色,右側為白色。輪廓標的代號由構造型式代號和設置條件代號組成,由A-A-A的通式表示,各種代號規定如下表:

表6-1 輪廓標代號組成一覽表

輪廓標代號 構造型式代號 埋設條件代號

De-輪廓標 Rbw-白色反射片

Rby-黃色反射片

Rsw-白色反光膜

Rsy-黃色反光膜 E-埋設于土中

At-附著式

At1-附著于波形梁護欄上

At2-附著于混凝土護欄上

At3-附著于側墻上

At4-附著于纜索護欄上

6.4其他設施

6.4.1 公路界碑

設置于公路兩側用地范圍分界線上,間距為500m。界碑的設計按照國標的要求,采用鋼筋砼結構。

6.4.2 里程碑

里程碑設在整公里樁號處,單側設置,二面寫字。

6.4.3 百米牌

百米牌反光膜直接貼于柱式輪廓標立柱、路側護欄立柱和砼護欄上,單側設置。

6.4.4 道口標柱

在公路沿線,設于較小交叉路口的兩側,用來提醒主線車輛提高警覺,通過警示顏色讓駕駛者察覺小道口、減速慢行,防范小路口車輛突然出現而造成意外。在通往民居的道路交叉口除了設置道口標柱,還應設置相應標志。在通往田間的小路,僅設置道口標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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