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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國物流園區(基地)調查報告(2018)》出爐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中國物流學會編制的《第五次全國物流園區(基地)調查報告(2018)》(以下簡稱《報告》),于2018年7月27日在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召開的2018年(第十六屆)全國物流園區工作年會上發布。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中國物流學會先后于2006年、2008年、2012年和2015年組織了四次全國物流園區(基地)調查。2018年組織開展的第五次調查工作,得到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各地發展改革部門、物流行業組織、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物流園區專業委員會會員單位大力支持。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會長、中國物流學會會長何黎明擔任本次調查組組長,副會長賀登才擔任本次調查組副組長并在會上對《報告》作了解讀。
本次調查堅持“全面普查,重點突出”的原則,采取普遍問卷調查、典型案例調查和重點省區市書面調查相結合的方式。納入調查的對象,須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1)署名為物流園區、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公路港、鐵路港、物流港、無水港等的單位或企業;(2)園區占地面積在150畝(0.1平方公里、即10萬平方米)及以上,并具有政府部門核發的用地手續;(3)園區有多家企業入駐,能夠提供社會化物流服務。規劃、在建及運營的物流園區均在調查范圍內,調查數據截止日期為2017年年底。
按照以上調查范圍及方法,本次調查共收到2000多份調查問卷、60多個典型案例和近20個省區市的調查報告。經多種方式對調查問卷逐一篩選復核,確認1638個物流園區提交的調查問卷作為本報告的基礎數據。在對調查數據和信息定量及定性系統分析,并充分吸收地方政府、行業協會、重點物流園區和企業代表及專家意見的基礎上,最終形成本《報告》。
《報告》分為規劃布局情況、開發建設情況、服務功能情況、運營管理情況、發展計劃措施和存在問題、促進物流園區持續健康發展的建議等六部分。
一、規劃布局情況
本部分反映我國物流園區總數、分布、結構、建設狀態和功能類型等情況。經核實,全國符合本次調查基本條件的各類物流園區共計1638家,比2015年第四次調查數據1210家增長35.37%。3年間,我國物流園區個數年均增長10.7%。在列入本報告的1638家園區中,處于運營狀態的1113家,占67.9%;處于在建狀態的325家,占19.8%;處于規劃狀態的200家,占12.2%。
物流園區作為產業集群空間集聚的外在表現,其規劃布局與經濟發展程度密切相關。東部地區率先改革開放,推動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物流園區規劃建設起步早,目前75.7%的園區已進入運營狀態。西部地區隨著近年來經濟增速加快,物流園區進入規劃建設快速發展期,規劃和在建園區占比分別為15.9%和22.8%,高于其他地區。分省區來看,物流園區總數最多的前三名分別為山東(117個)、江蘇(102個)和河南(97個);運營園區數量最多的前三名分別為江蘇(91個)、山東(86個)和浙江(70個)。而海南、西藏、青海等省區的物流園區總數還在10個以內。
2013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2部門聯合印發《全國物流園區發展規劃》,按照物流需求規模大小以及在國家戰略和產業布局中的重要程度,將物流園區布局城市分為三級,確定一級物流園區布局城市29個,二級物流園區布局城市70個。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全國1113個已運營的物流園區中有652個分布在一級、二級物流園區布局節點城市,占比58.6%;兩級節點城市平均運營園區個數為6.6個,遠高于非節點城市的1.9個。反映出國家規劃引導作用增強,節點城市集聚效應顯現。
調查結果顯示,全國約80.2%的物流園區交通主導方式以公路為主。以鐵路、內河、海運和航空為主導運輸方式的占比依次為10.9%、4.2%、2.6%和2.1%。其中,在建和運營的物流園區中,有26.4%的園區含有鐵路貨運場站或引入鐵路專用線。
《物流園區分類與規劃基本要求》(GB/T21334-2017)按照園區依托的物流資源和市場需求特征,根據服務對象和功能,將園區分為貨運服務型、生產服務型、商貿服務型、口岸服務型和綜合服務型等5類。調查結果顯示,綜合服務型園區占比60.6%;商貿服務、貨運服務、口岸服務和生產服務等類型園區占比分別為17.1%、12.3%、5.5%和4.5%。隨著電子商務快速發展,也出現了一批電商、快遞、冷鏈、醫藥等專業物流園區,本次調查將其歸入商貿服務型園區。
從園區開發方式來看,政府在我國物流園區開發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57.7%的物流園區開發方式為政府規劃、企業主導,40.2%的園區為企業自主開發,其他開發方式占比不大。
二、開發建設情況
本部分反映物流園區占地面積、投資規模、信息化智能化發展水平等情況。從調查數據看,物流園區占地面積趨于理性,總體可控。在已投入運營的園區中,實際占地面積0.3平方公里及以下的占50.4%,占地0.5平方公里及以下的為64%,占地1平方公里及以下的為74.9%,占地1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大型園區并不多見。通過走訪調查,我們也發現部分園區實際占地面積與規劃宣傳面積形成較大反差,規劃中的超大型物流園區并未真正落地運營。
物流運營面積占比是指物流園區中物流運營面積占物流園區實際占地總面積的比例,包括碼頭、鐵路裝卸線、道路、倉庫、堆場、雨棚、流通加工場所、貨車停車場、裝卸搬運場地、信息服務用地等,不包括生活配套和商務配套用地。《物流園區服務規范及評估指標》(GB/T 30334-2013)(以下簡稱《規范》)要求物流園區的物流運營面積占比不得低于50%。調查結果顯示,62.7%的園區物流運營面積占比在50%以上。
調查結果顯示,在建和運營的物流園區平均每個實際投資總額為14.5億元。其中,46.9%的園區投資總額在1-5億元之間,投資在5-10億元的園區占20.5%。分經濟區域來看,東部、中部、西部地區園區投資規模分布與上述整體投資分布相差不大,而東北地區園區投資規模在5億元以下的占比為72%,10億元以下占比達93.7%。
園區信息化及設備投資占園區投資總額的比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園區信息化和智能化發展水平。調查顯示,該指標的平均值僅為8.2%,其中51%的園區信息化及設備投資占園區投資總額在5%以下。2017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發布的京東、順豐、菜鳥、蘇寧等10家“國家智能化倉儲物流示范基地”中,信息化及設備投資占比均值在25%以上。可見我國物流園區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還有很大發展空間。
三、服務功能情況
本部分主要反映園區存儲面積、車輛進出、信息平臺、服務種類、業務范圍、綠色物流等情況。調查數據顯示,在投入運營的園區中,存儲面積為5-10萬平方米的園區占比最高,為22.7%;50%的園區存儲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在車輛進出方面,我國物流園區高峰日平均進出卡車數為365輛。
調查結果顯示,約70.4%的園區建立了公共信息平臺。其中東部和中部地區建立公共信息平臺的園區占比高于西部和東北地區。物流園區的信息平臺功能主要集中在信息發布、貨物跟蹤、數據交換、物業管理等方面,而支付結算、融資保險、ISP服務、企業建站服務等增值服務功能實現較少。50%的信息平臺服務功能數量不超過4項,僅有11.6%的信息平臺服務功能數量在10項以上,反映出物流園區信息平臺提供的服務項目相對較少。
從主要業務功能來看,園區服務功能主要集中在存儲、運輸和配送等傳統業務領域,轉運、貿易、信息、貨代等業務同樣發展迅速,具備這些功能的園區占比超過50%;具備流通加工、金融物流服務功能的園區只有30%左右。從園區基礎配套服務功能來看,超過一半的園區具備停車、辦公服務、餐飲、物業、住宿、修理等功能。從政務和商務服務功能來看,金融、保險占比稍高,分別為23%和22%;稅務、工商、海關占比基本相當,分別為17%、17%和16%。
調查顯示,我國23.5%的園區可提供國際物流服務,國內業務輻射全國26個省份以上的園區占比接近30%。
調查數據顯示,新能源使用是物流園區推動綠色物流發展的主要方式。目前,投入運營的園區中,約35.4%的園區至少使用了太陽能、充電樁和加氣站中的一種。其中,使用充電樁的園區占比最高,為17.5%。
四、運營管理情況
本部分主要反映園區管理方式、入駐企業類別、流轉商品種類、物流強度、收入來源等情況。調查結果顯示,70.1%物流園區運營管理主體為企業自主,27.3%園區由政府設立管委會管理。部分園區委托第三方專業運營管理機構進行管理,但占比不大。
調查數據顯示,物流園區入駐商貿企業、快遞企業、電商企業、加工制造企業和公路專線企業占比較高,信息服務、金融保險等企業也有入駐,反映出入駐企業類別呈現多元化態勢,物流生態圈逐步形成。從入駐企業的規模實力來看,4A、5A級物流企業和世界500強企業已有一定比例。
“黑貨”和“白貨”是鐵路部門對不同貨物種類的俗稱。“黑貨”主要指煤炭、礦石、鋼材、有色金屬等大宗物資,“白貨”主要指農副土特產品、食品、藥品、水產品、日用品、郵件、快遞件等日常生活消費品。本次調查列出18個主要商品品類。調查結果顯示,物流園區平均流轉6種商品品類,其中流轉“白貨”品類的園區占比較大,食品、日用品、農副土特產品等占比靠前。表明消費升級驅動物流結構變化,園區流轉商品“白貨”占比增大。
物流強度是指物流園區每平方公里每年的貨物吞吐量,是衡量園區運營效率的重要指標。調查結果顯示,各類物流園區2017年平均物流強度為432.9萬噸/平方公里,對實體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增強。從園區類型來看,貨運服務型園區物流強度最高,超過550萬噸/平方公里;商貿服務型園區物流強度最低,不到400萬噸/平方公里。
調查結果顯示,在投入運營的園區中,一半左右的入駐企業收入以物流業務為主。其中,28.5%的園區入駐企業物流業務占總收入的比值達90%以上。越來越多的園區開始利用自身平臺優勢,整合當地物流資源,介入物流業務活動。物流園區自身收入從物業收入向物流業務收入、商品貿易收入等多元化方向發展。調查數據顯示,69%的園區收入中有物流業務收入,37%的園區從事商品貿易,還有53%的園區開拓了其他業務。
五、物流園區發展計劃、措施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調查結果表明,絕大多數物流園區對未來三年發展前景充滿信心。約21%的園區計劃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長,40.3%的園區計劃保持年均增長10%以上的速度,僅有0.6%的園區對未來增長信心不足。還有30.5%的園區計劃升級改造,6%的園區計劃連鎖復制。物流園區的發展措施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提高服務質量、與各類產業深度融合、園區互聯互通、與上下游客戶建立更緊密關系、拓展業務領域等。多數園區還計劃采用智慧物流技術、推廣現代供應鏈、擴大輻射范圍等。
物流園區在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物流用地供應緊缺。調查結果顯示,全國約45%的園區認為土地資源制約物流園區發展,排在所有問題的第一位。從區域分布來看,城鎮化程度高、經濟較發達的東部地區物流用地供需矛盾更為突出,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物流用地更加緊張。存量用地減少和新增用地供應不足,導致“一庫難求”,物流企業被迫向城市周邊以至更遠地區擴散。城市配送半徑擴大,不僅使物流成本增加,還影響商品新鮮度和服務質量。
(2)運營管理人才缺乏。近年來,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不斷涌現,推動著物流管理、運營和組織模式變革,物流人才需求結構發生巨大變化,高層次專業化人才、復合型人才匱乏成為普遍現象。43.7%的園區認為缺乏運營管理人才成為限制園區發展的主要因素,排在所有問題的第二位。特別是物流信息人才、物流管理人才、產業鏈和供應鏈貫通人才以及國際物流人才更加緊缺。
(3)資金短缺周轉困難。物流園區作為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具有投資規模大、回收周期長等特點。調查結果顯示,36.4%的物流園區表示資金周轉困難,排在所有問題的第三位。從不同區域來看,西部地區物流園區對資金需求更為強烈。
(4)物流園區運營環境有待繼續改善。調查結果顯示,物流園區發展還存在一些政策障礙。如規劃獲批難、用地難、拆遷難、建設難、行路難、進城難、融資難、“營改增”后運輸服務稅負增加、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費等。同時,勞動力成本上升、周邊交通受限、創新驅動不足、同質化競爭和有效需求不足等問題,也是制約物流園區發展的重要問題。
六、促進物流園區持續健康發展的建議
面向政府的政策建議主要有:(1)將物流園區納入國家物流基礎設施網絡“總盤子”。經過20年發展,我國物流園區已成為國家物流基礎設施網絡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現代化經濟體系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應納入國家建設總體規劃和物流樞紐布局。一是選擇一批區位交通條件較好、運營管理相對成熟的既有物流園區作為國家物流樞紐建設的承接地。二是打破地區及行業壁壘,整合需求不足和同質化嚴重的物流園區,推動物流資源向國家物流樞紐集聚,促進各類物流基礎設施合理分工,網絡化運營。三是引導符合條件的物流園區引入鐵路專用線,加強區域內不同園區的“小連接”和“微循環”建設,提高聯運轉運設施銜接水平。四是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牽頭搭建物流園區服務平臺,加快與各類物流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2)著力解決“物流用地難”問題。一是強制規劃。將物流發展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各類建筑規劃均應考慮物流配套用地。二是用途管制。物流園區屬于城市基礎設施組成部分,要確保物流用地規模、性質和空間位置長期穩定。三是用活存量。變更鐵路系統貨運場站用地性質,引入民營資本,開發建設物流園區等基礎設施。支持利用工業企業舊廠房、倉庫和閑置土地資源建設物流設施或提供物流服務。四是改革供地方式。探索“先租后讓”、“租讓結合”、“以租代售”等多種供地方式,降低企業一次性投入成本,保證物流用地永續利用。
(3)切實改善投融資環境。一是建議中央和地方財政設立專項資金,通過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示范獎勵等多種方式支持物流園區發展,特別是國家物流樞紐和示范物流園區開發建設。二是對符合條件的物流園區,在銀行貸款、企業發債、股權融資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三是支持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大型物流園區、企業集團等設立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投資基金,支持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四是適當加大中西部地區、重要節點城市物流園區“補短板”的支持力度。
(4)進一步推進簡政、減稅、降費。一是進一步推動政府信息公開;簡化物流園區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中的行政審批事項。二是政府相關辦事機構進駐大型物流園區聯合辦公,實行“一站式”服務。三是取消物流倉儲設施用地土地使用稅減半征收政策的貨物種類限制,擴大政策適用物流企業范圍。四是物流用地建設期和運營前三年減免土地使用稅。五是減免鐵路專用線、多式聯運轉運設施、軍民融合物流設施等公益性較強的基礎設施用地土地使用稅。六是出臺物流園區收費目錄清單,清理和規范各類行政性收費。
(5)持續抓好示范物流園區工程。一是加大對示范物流園區財政稅收、投資金融、土地規劃、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二是支持示范物流園區優先納入國家物流樞紐、多式聯運試點等重點工程。三是總結示范園區創新做法和發展經驗,做好宣傳推廣工作。四是以示范物流園區為樣本,建立統計制度體系。五是加強對示范物流園區的跟蹤監測和考核,形成動態管理服務機制。六是繼續做好示范物流園區創建工作,構建示范物流園區網絡體系。
面向物流園區運營管理單位的對策建議主要有:一是深入推進產業融合;二是不斷提升服務功能;三是加快園區創新發展;四是構建物流服務“生態圈”;五是促進物流園區互聯互通。
《報告》認為,進入新時代,物流園區建設發展仍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我國物流園區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區域分布不均衡,能力利用不充分,園區之間缺少聯系機制等問題。物流園區應秉持開放共享、合作共贏理念,積極參與互聯互通,從整體上提升物流園區的網絡效應。進而加強與其他物流基礎設施的有機銜接,與相關產業的深度融合,助力實體經濟降本增效,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
《報告》意在全面掌握我國物流園區規劃布局、開發建設、運營管理的總體情況,發現存在問題,研判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為政府有關部門、物流園區和企業提供決策支持服務。詳情請咨詢中物聯物流園區專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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