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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雙修”修什么?做什么?
2017年3月6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于加強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的指導意見》,安排部署在全國全面開展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任務目標,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
《指導意見》指出,生態修復城市修補是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環境的重要行動,是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補足城市短板的客觀需要,是城市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標志。
同時,《指導意見》明確了開展“城市雙修”的基本原則和目標,要求以政府主導,協同推進;統籌規劃,系統推進;因地制宜,分類推進;保護優先,科學推進。
一、“城市雙修”修什么?
“城市雙修”就是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那什么是生態修復,什么是城市修補呢?
生態修復:有計劃、有步驟地修復被破壞的山體、河流、濕地、植被,積極推進采礦廢棄地修復和再利用,治理污染土地,恢復自然生態。
城市修補:解決老城區環境品質下降、空間秩序混亂、歷史文化遺產損毀等問題,促進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際線、色彩和環境更加協調、優美。
針對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的規劃改革,是城市發展方式轉型的必然要求,要把粗放擴張性的規劃轉變為提高城市內涵質量的規劃,以此改善人居環境和城市功能,促進城市與自然有機融合。
二、“城市雙修”做什么?
《指導意見》從四個方面對推動“城市雙修”工作提出了具體意見:
(1)完善基礎工作,統籌謀劃“城市雙修”
a開展調查評估
開展城市生態環境評估,對城市山體、水系、濕地、綠地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開展摸底調查,找出生態問題突出、亟需修復的區域。開展城市建設調查評估和規劃實施評估,梳理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歷史文化保護以及城市風貌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明確城市修補的重點。
b編制專項規劃
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相關規劃和評估結果,確定開展“城市雙修”的地區和范圍。編制城市生態修復專項規劃,統籌協調城市綠地系統、水系統、海綿城市等專項規劃。編制城市修補專項規劃,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和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明確城市環境整治、老建筑維修加固、舊廠房改造利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等要求。開展“城市雙修”重要地區的城市設計,延續城市文脈,協調景觀風貌,促進城市建筑、街道立面、天際線、色彩與環境更加協調、優美。
c制定實施計劃
各地要制定“城市雙修”實施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將“城市雙修”工作細化為具體的工程項目,建立工程項目清單,明確項目的位置、類型、數量、規模、完成時間和階段性目標,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和資金,落實實施主體。
三、修復城市生態,改善生態功能
(1)加快山體修復
加強對城市山體自然風貌的保護,禁止在生態敏感區域進行開山采石、破山修路等破壞山體的建設活動。根據城市山體受損情況,采取修坡整形、礦坑回填等工程措施,消除受損山體的安全隱患,恢復山體自然形態。保護山體原有植被,種植鄉土適生植物,重建山體植被群落。在保障安全和生態功能的基礎上,探索多元的山體修復利用模式。
(2)開展水體治理和修復
加強對城市水體自然形態的保護,避免盲目截彎取直,禁止明河改暗渠、填湖造地、違法取砂等破壞行為。在全面實施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的基礎上,系統開展江河、湖泊、濕地等水體生態修復。全面實施控源截污,強化排水口、截污管和檢查井的系統治理,開展水體清淤。構建良性循環的城市水系統。因地制宜改造渠化河道,重塑自然岸線和灘涂,恢復濱水植被群落。增加水生動植物、底棲生物等,增強水體自凈能力。在保障水生態安全的同時,恢復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和流動性。
(3)修復利用廢棄地
科學分析廢棄地和污染土地的成因、受損程度、場地現狀及其周邊環境,綜合運用生物、物理、化學等技術改良土壤,消除場地安全隱患。選擇種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抗逆性強的植物,恢復植被群落,重建生態系統。場地修復后,嚴格地塊規劃管理,對環境質量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具有潛在利用價值的已修復土地和廢棄設施進行規劃設計,建設遺址公園、郊野公園等,實現廢棄地再利用。
完善綠地系統
推進生態廊道建設,努力修復被割斷的綠地系統,加強城市綠地與外圍山水林田湖的連接。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見綠、500米入園”的要求,均衡布局公園綠地,通過拆遷建綠、破硬復綠、見縫插綠、立體綠化等措施,拓展綠色空間,讓綠網成蔭。因地制宜建設濕地公園、雨水花園等海綿綠地,推廣老舊公園改造,提升存量綠地品質和功能。推行生態綠化方式,提高鄉土植物應用比例。
大力完善城市給水、排水等基礎設施。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處理設施、公共廁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提高基礎設施承載能力。統籌規劃建設基本商業網點、醫療衛生、養老、物流配送等城市公共服務設施。
(2)增加公共空間
加大違法建設查處拆除力度,積極拓展公園綠地、城市廣場等公共空間,完善公共空間體系。控制城市改造開發強度和建筑密度,根據人口規模和分布,合理布局城市廣場,滿足居民健身休閑和公共活動需要。加強對山邊、水邊、路邊的環境整治,加大對沿街、沿路和公園綠地周邊地區的建設管控,禁止擅自占用公共空間。
(3)改善出行條件
加強街區的規劃和建設,推行“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打通斷頭路,形成完整路網,提高道路通達性。
(4)改造老舊小區
統籌利用節能改造、抗震加固、房屋維修等多方面資金,加快老舊住宅改造。支持符合條件的老舊建筑加裝電梯,提升建筑使用功能和宜居水平。實施小區海綿化改造,配套建設菜市場、便利店等社區服務設施。
(5)保護歷史文化
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做好城市歷史風貌協調地區的城市設計,保護城市歷史文化,更好地延續歷史文脈,展現城市風貌。鼓勵采取小規模、漸進式更新改造老舊城區,保護城市傳統格局和肌理。加快推動老舊工業區的產業調整和功能置換,鼓勵老建筑改造再利用,優先將舊廠房用于公共文化、公共體育、養老和創意產業。確定公布歷史建筑,改進歷史建筑保護方法,加強城市歷史文化挖掘整理,傳承優秀傳統建筑文化。
(6)塑造城市時代風貌
加強總體城市設計,確定城市風貌特色,保護山水、自然格局,優化城市形態格局,建立城市景觀框架,塑造現代城市形象。加強新建、改擴建建筑設計管理,貫徹“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鼓勵出精品佳作,促進現代建筑文化發展。
四、健全保障制度,完善政策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
住房城鄉建設、規劃部門要爭取城市主要領導的支持,將“城市雙修”工作列入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議事議程。研究建立長效機制,持續推進“城市雙修”工作。
(2)創新管理制度
研究城市公共空間拓展的激勵機制,鼓勵增加公共空間。抓緊建立公共建筑拆除管理程序和評估機制,制止城市大拆大建。完善園林綠化管理制度,研究建立生態修復補償機制,切實保護和增加綠色空間。
(3)積極籌措資金
推動將重要的“城市雙修”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保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城市雙修”項目,發揮好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動社會力量推進“城市雙修”工作。
(4)加強監督考核
住建部將研究制訂“城市雙修”工作評價考核辦法,定期組織開展全國“城市雙修”實施成效評價,并把評價結果納入國家園林城市、生態園林城市、中國人居環境獎評審考核范圍。
(5)鼓勵公眾參與
加強宣傳工作,普及生態環保知識,提高社會公眾對“城市雙修”工作的認識。要創造條件,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及時聽取社會各界和有關專家的意見,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
五、主要任務目標
2017年,各城市全面啟動城市建設和生態環境綜合評價,力爭完成重要區域、地段、街道的規劃設計,制定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實施計劃,推進一批富有成效的示范項目;
2020年,“城市雙修”工作在全國各市、縣全面推開,通過開展“城市雙修”,使城市病得到有效緩解,城市生態空間得到有效保護與修復,城市功能和景觀風貌明顯改善;
2030年,全國“城市雙修”工作要取得顯著成效,實現城市向內涵集約發展方式的轉變。
《指導意見》指出,生態修復城市修補是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環境的重要行動,是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補足城市短板的客觀需要,是城市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標志。
同時,《指導意見》明確了開展“城市雙修”的基本原則和目標,要求以政府主導,協同推進;統籌規劃,系統推進;因地制宜,分類推進;保護優先,科學推進。
“城市雙修”就是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那什么是生態修復,什么是城市修補呢?
生態修復:有計劃、有步驟地修復被破壞的山體、河流、濕地、植被,積極推進采礦廢棄地修復和再利用,治理污染土地,恢復自然生態。
城市修補:解決老城區環境品質下降、空間秩序混亂、歷史文化遺產損毀等問題,促進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際線、色彩和環境更加協調、優美。
針對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的規劃改革,是城市發展方式轉型的必然要求,要把粗放擴張性的規劃轉變為提高城市內涵質量的規劃,以此改善人居環境和城市功能,促進城市與自然有機融合。
《指導意見》從四個方面對推動“城市雙修”工作提出了具體意見:
(1)完善基礎工作,統籌謀劃“城市雙修”
a開展調查評估
開展城市生態環境評估,對城市山體、水系、濕地、綠地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開展摸底調查,找出生態問題突出、亟需修復的區域。開展城市建設調查評估和規劃實施評估,梳理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歷史文化保護以及城市風貌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明確城市修補的重點。
b編制專項規劃
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相關規劃和評估結果,確定開展“城市雙修”的地區和范圍。編制城市生態修復專項規劃,統籌協調城市綠地系統、水系統、海綿城市等專項規劃。編制城市修補專項規劃,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和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明確城市環境整治、老建筑維修加固、舊廠房改造利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等要求。開展“城市雙修”重要地區的城市設計,延續城市文脈,協調景觀風貌,促進城市建筑、街道立面、天際線、色彩與環境更加協調、優美。
c制定實施計劃
各地要制定“城市雙修”實施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將“城市雙修”工作細化為具體的工程項目,建立工程項目清單,明確項目的位置、類型、數量、規模、完成時間和階段性目標,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和資金,落實實施主體。
三、修復城市生態,改善生態功能
(1)加快山體修復
加強對城市山體自然風貌的保護,禁止在生態敏感區域進行開山采石、破山修路等破壞山體的建設活動。根據城市山體受損情況,采取修坡整形、礦坑回填等工程措施,消除受損山體的安全隱患,恢復山體自然形態。保護山體原有植被,種植鄉土適生植物,重建山體植被群落。在保障安全和生態功能的基礎上,探索多元的山體修復利用模式。
(2)開展水體治理和修復
加強對城市水體自然形態的保護,避免盲目截彎取直,禁止明河改暗渠、填湖造地、違法取砂等破壞行為。在全面實施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的基礎上,系統開展江河、湖泊、濕地等水體生態修復。全面實施控源截污,強化排水口、截污管和檢查井的系統治理,開展水體清淤。構建良性循環的城市水系統。因地制宜改造渠化河道,重塑自然岸線和灘涂,恢復濱水植被群落。增加水生動植物、底棲生物等,增強水體自凈能力。在保障水生態安全的同時,恢復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和流動性。
(3)修復利用廢棄地
科學分析廢棄地和污染土地的成因、受損程度、場地現狀及其周邊環境,綜合運用生物、物理、化學等技術改良土壤,消除場地安全隱患。選擇種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抗逆性強的植物,恢復植被群落,重建生態系統。場地修復后,嚴格地塊規劃管理,對環境質量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具有潛在利用價值的已修復土地和廢棄設施進行規劃設計,建設遺址公園、郊野公園等,實現廢棄地再利用。
完善綠地系統
推進生態廊道建設,努力修復被割斷的綠地系統,加強城市綠地與外圍山水林田湖的連接。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見綠、500米入園”的要求,均衡布局公園綠地,通過拆遷建綠、破硬復綠、見縫插綠、立體綠化等措施,拓展綠色空間,讓綠網成蔭。因地制宜建設濕地公園、雨水花園等海綿綠地,推廣老舊公園改造,提升存量綠地品質和功能。推行生態綠化方式,提高鄉土植物應用比例。
修補城市功能,提升環境品質
(1)填補基礎設施欠賬大力完善城市給水、排水等基礎設施。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處理設施、公共廁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提高基礎設施承載能力。統籌規劃建設基本商業網點、醫療衛生、養老、物流配送等城市公共服務設施。
(2)增加公共空間
加大違法建設查處拆除力度,積極拓展公園綠地、城市廣場等公共空間,完善公共空間體系。控制城市改造開發強度和建筑密度,根據人口規模和分布,合理布局城市廣場,滿足居民健身休閑和公共活動需要。加強對山邊、水邊、路邊的環境整治,加大對沿街、沿路和公園綠地周邊地區的建設管控,禁止擅自占用公共空間。
(3)改善出行條件
加強街區的規劃和建設,推行“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打通斷頭路,形成完整路網,提高道路通達性。
(4)改造老舊小區
統籌利用節能改造、抗震加固、房屋維修等多方面資金,加快老舊住宅改造。支持符合條件的老舊建筑加裝電梯,提升建筑使用功能和宜居水平。實施小區海綿化改造,配套建設菜市場、便利店等社區服務設施。
(5)保護歷史文化
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做好城市歷史風貌協調地區的城市設計,保護城市歷史文化,更好地延續歷史文脈,展現城市風貌。鼓勵采取小規模、漸進式更新改造老舊城區,保護城市傳統格局和肌理。加快推動老舊工業區的產業調整和功能置換,鼓勵老建筑改造再利用,優先將舊廠房用于公共文化、公共體育、養老和創意產業。確定公布歷史建筑,改進歷史建筑保護方法,加強城市歷史文化挖掘整理,傳承優秀傳統建筑文化。
(6)塑造城市時代風貌
加強總體城市設計,確定城市風貌特色,保護山水、自然格局,優化城市形態格局,建立城市景觀框架,塑造現代城市形象。加強新建、改擴建建筑設計管理,貫徹“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鼓勵出精品佳作,促進現代建筑文化發展。
四、健全保障制度,完善政策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
住房城鄉建設、規劃部門要爭取城市主要領導的支持,將“城市雙修”工作列入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議事議程。研究建立長效機制,持續推進“城市雙修”工作。
(2)創新管理制度
研究城市公共空間拓展的激勵機制,鼓勵增加公共空間。抓緊建立公共建筑拆除管理程序和評估機制,制止城市大拆大建。完善園林綠化管理制度,研究建立生態修復補償機制,切實保護和增加綠色空間。
(3)積極籌措資金
推動將重要的“城市雙修”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保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城市雙修”項目,發揮好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動社會力量推進“城市雙修”工作。
(4)加強監督考核
住建部將研究制訂“城市雙修”工作評價考核辦法,定期組織開展全國“城市雙修”實施成效評價,并把評價結果納入國家園林城市、生態園林城市、中國人居環境獎評審考核范圍。
(5)鼓勵公眾參與
加強宣傳工作,普及生態環保知識,提高社會公眾對“城市雙修”工作的認識。要創造條件,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及時聽取社會各界和有關專家的意見,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
五、主要任務目標
2017年,各城市全面啟動城市建設和生態環境綜合評價,力爭完成重要區域、地段、街道的規劃設計,制定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實施計劃,推進一批富有成效的示范項目;
2020年,“城市雙修”工作在全國各市、縣全面推開,通過開展“城市雙修”,使城市病得到有效緩解,城市生態空間得到有效保護與修復,城市功能和景觀風貌明顯改善;
2030年,全國“城市雙修”工作要取得顯著成效,實現城市向內涵集約發展方式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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