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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設計分類,你都知道嗎?
一、道路分類
1) 主干道
連接場地主要出入口的道路,是場地道路的基本骨架,屬全局性的主要道路,通常交通量較大,且對外交通聯系多。
典型特征:道路路面較寬,一般路面寬度為30—40米,對景觀要求也較高。
2) 次干道
是連接場地次要出入口及各組成部分的道路,與主干道相配合,是主干道的補充。特征: 一般路面不寬(20m-24m左右),交通量不大。
3) 支路
通向場地內次要組成部分的道路,其交通量小、路幅較窄。
特征:一般為保證場地交通可達性及消防要求(≥4m)設置。平時以步行及非機動車通行為主,有時限制機動車通行。一般寬度為12m-18m
4) 引道
通向建筑物、構筑物出入口,并與主干道、次干道或支路相連的道路。
特征:一般與建、構筑物的出入口寬度相適應;當有機動車通行要求時,其路面寬≥3.5m。
5) 人行道
行人通行的道路,包括獨立設置的人和非機動車專用道以及機動車道一側或兩側的人行道。
特征:一般民用建筑場地的步行道多兼有休息功能,可與綠化、廣場結合,應有較好的綠化環境。
二、交叉口設計
1) 各相交道路中心線在同一高程相交的道口為平面交叉口。
其形式取決于場地道路系統布局、交通流量與道路性質、交通組織方式等,常有:
(a) 十字形交叉口
兩條道路垂直或近似垂直相交;其形式簡單,交通組織方便,街角建筑易于處理,適用范圍廣,是最基本的交叉口形式。
(b) X型交叉口
兩條道路以銳角或鈍角斜交;當相交銳角較小時,形成狹長形交叉口,不利于交通組織(特別是左轉交通),街角建筑難以處理,應盡量避免這種形式。當斜交不可避免時其交角應>45度。為保證城市交通暢通,場地內道路與城市道路相接時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
(c) T字形交叉口
是道路盡端與別條道路相交的主要形式;一般用于次要道路與主要干道相交的交叉處,應優先保證主要干道的交通通暢。
(d) 錯位交叉口
T字形交叉口的變化,交叉口之間的距離應大一些,否則將影響主干道上的車速。
(e) Y字形交叉口
因地形限制或道路布局而產生的形式。視野開闊,交通順暢。
(f) 復合式交叉口
用于多條道路交叉處;一般用地較大、交通組織復雜,應盡量避免。
2) 交叉口處的視距保證
三、道路橫斷面
沿著道路寬度方向垂直于道路中心線所在的剖面,稱為道路橫斷面。
道路橫斷面的設計寬度為路幅寬度。
1).居民區級道路:道路紅線之間的道路各項用地寬總和。
2).一般建筑場地道路:建筑控制線之間的距離。
1、 道路排水形式
城市型道路
一般市區場地和郊區場地的道路通常為城市型道路。
道路以突起的的路緣石保護路面,采用暗管排水系統。
郊外場地,或道路密度較小,地形起伏較大,外觀要求不太高的場地。
路面兩側不設高出的路緣石,而有保護路面的路肩,路肩外設明溝排除道路及兩側建筑用地的雨水;
為防止場地積水對行車和路基的影響,路面一般略高于兩側用地。
2) 路拱坡度
道路在橫向上單位長度內升高或降低的值,稱為路拱坡度(i),通常用%、‰或小數值表示 。
a)綠帶的橫坡過大會造成植物根部的土壤被沖刷,一般取0.5%~1.0%。
b)人行道橫坡通常采用直線型向路緣石方向傾斜,為利于排水同時避免行人因坡大滑倒,考慮地面材料和降雨強度的不同,其橫坡可為1%~3%,一般取值1%~2%。
c)由于車行道寬度較大,為盡快排除地面水,車行道一般都采用雙向坡面,由道路中心線向兩側傾斜,形成路拱。拱頂到溝底的高度稱為路拱矢高或路拱高度。
3) 道路的橫斷面形式
(1) 一塊板
車行道由一塊連續的路面組成,采取對向混行,機動車、非機動車混流方式組織交通,或僅以劃線標志分隔對向車流及機動車、非機動車車道;適用于路幅寬度不大、雙向交通量不均勻的路段,以及車流量不大、出入口較多的道路,是場地內應用最廣的道路橫斷面形式。
(2) 二塊板
利用分隔帶隔離對向車流,將車道一分為二的橫斷面形式。
適用于有較高景觀與綠化要求,機動車流量大,車速要求高,非機動車類型單一且流量較小的場地主要干道,特別是場地主要出入口附近或道路橫向高差較大的路段。
(3) 三塊板
以兩條分隔帶隔離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車道,將車行道一分為三的橫斷面形式。
適用于機動車交通量大、車速要求高、非機動車多且道路路幅較寬的大型場地交通干道,如居住區主要道路等。
(4)四塊板
以三條分隔帶使對向車流分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車種分流的橫斷面形式。
常見于大城市的主城干道,在場地中應用極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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