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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設計基本原則
1.路線設計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逐步改造,并貫徹“以近組為主,考慮到遠期發展的需要,遠近期結合,分期修建”的原則。
2.必須滿足交通量的需要。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評估國民經濟和城市建設的發屈速度與交通量變化的規律,充分估計需要滿足的交通量。
3.道路路線設計必須結合平面線型、縱斷線型、橫斷布置及路面種類(重要的交叉皮口尚須結合路口因素)統一考慮,并采用適當的技術指標,使之有機結合,布置協調。必須兼顧路線的整體性及局部路段或構造物的特殊性,而取得組合布局合理,技術標準適當,避免由于個別處所的地形、地物、工程量以及道路或構造物本身的技術要求而造成路況65突變,致使全線失調。如布局標準不能協調時,應采取措施逐步過渡,更應避免不利條f4聚集,以保證行車安全。
4.在滿足道路本身技術要求的條件下,結合街道總體布置的需要、房屋建筑和其他市政設施的需要等進行綜合考慮。
5.必須合理利用規定的各項技術指標,宜采用推薦值,只有在工程艱巨不得已時才百采用極限值。在地形、工程造價和施工技術允許的條件下,應盡量提高設計標準,為將來發展或提高創造條件。
6.依照道路的性質及所處的環境,以美學觀點出發,使線形圓順、優美,并與附近由自然景色和建筑藝術相結合,照顧道路的美觀及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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