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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設計社會調查的基本類型
只有根據不同的研究類型,才能有效地選擇研究方法或研究途徑。因此,社會調查研究應當首先從各種角度確定研究類型,并制訂出相應的策略。從設計的角度看,主要可以從研究目的、研究的時序性以及調查對象的范圍和性質這幾方面來劃分和確定研究類型。
1.根據目的劃分
描述性研究
城市設計社會調查研究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對城市現象的狀況、過程和特征進行客觀、準確的描述,即描述城市現象是什么,它是如何發展的,它的特點和性質是什么。描述性研究同探索性研究一樣都沒有明確的假設,它也是從觀察人手來了解并說明研究者感興趣的問題。
2)解釋性研究
解釋性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說明城市現象的原因、預測事物的發展趨勢或后果,探尋現象之間的因果聯系,從而解釋現象為什么會產生,為什么會變化。解釋性研究主要運用假設檢驗邏輯,它在研究之前需要建立理論框架(理論假設)并提出一些明確的研究假設,然后將這些假設聯系起來,構成一個因果模型。
2.根據時序劃分
1)橫剖研究
橫剖研究是在某一個時間對研究對象進行橫斷面的研究。所謂橫斷面是指研究對象的不同類型在某一時點所構成的全貌,人口普查和民意測驗多采用橫剖研究的方式。橫剖研究的優點是調查面廣,多半采用統計調查的方式,資料的格式比較統一且來源于同一時間,因而可對各種類型的研究對象進行描述和比較,但資料的深度和廣度較差。
2)縱貫研究
縱貫研究是在不同時點或較長的時期內觀察和研究社會現象,多應用于城市歷史研究、城市形態演變研究和人類學研究等。
3.根據調查對象劃分
1)普查
普查是對較大范圍的地區或部門中的每一個對象都進行調查,常用于行政統計工作,如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等。普查能夠對現狀作出全面、準確的描述,把握整體的一般狀況,得出具有普遍性的概括。但調查的內容較有限,缺乏深度,工作量很大,所花費的時間、人力和經費很多。
2)個案調查
個案調查是從研究對象中選取一個或幾個個體(如個人、家庭、企業、社區和班組等)等)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與抽樣調查相比,個案調查不是客觀地描述大量樣本的同一特征,而是主觀地洞察影響某一個案的獨特因素。
3)抽樣調查
抽樣調查是從研究對象的總體中抽取一些個體作為樣本,并通過樣本的狀況來推論總體的狀況。它比普查要節省時詞、人力和經費,資料的標準化程度較高,可以進行統計分析概括,能了解總體的一般狀況和特征,調查結果具有一定的客觀性和普遍性,應用范圍廣乏。但它的調查內容不如個案調查那樣深入、全面,工作量也較大,在資料的處理和分析上需要運用較復雜的技術。
4)典型調查
典型調查也是從研究對象中選取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個體,并對其進符深入調查。它試圖通過深入地“解剖麻雀”,以少量典型來概括或反映總體,從特殊性中發現一般性。與個案調查不同,典型調查要求被調查的對象具有典型性,所以,選取典型是這種方法的關鍵。
此外,還可以根據調查性質的不同,把城市設計社會調查分為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兩種類型。運用定量方法就是要對多少可比較的一組單位進行觀察,這些單位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群體或機構。定性方法則無法對不同單位的特征作數量上的比較和統計分析,它只是對觀察資料進行歸納、分類和比較,進而對某個或某類現象的性質和特征作出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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