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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地段的保護、更新與城市設計的關系
對城市設計的再認識
設計是一種創造性活動,城市設計則是人的,一種復雜的、文化的創造性活動。林奇從城市的社會文化結構、人的活動和空間形體環境結合的角度提出:“城市設計的關鍵在于如何從空間安排上保證城市各種活動的交織”。進而在城市空間結構上實現人類形形色色的價值觀之共存。
城市設計的內容極為豐富,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有四個方面,這就是自然、社會、文化和人。正是由于現代城市規劃在解決工業化、城市化帶來的諸多城市問題之時,出發點與著眼點是“物”,忽略了“人”的因素,因而導致強調以“人”為中心的現代城市設計的崛起。
對于城市設計者來說,最困難的任務之一是要在歷史城市或地段中興建一些新建筑,使新建筑與周圍城市景觀融為一體,非常協調。但比單幢歷史建筑更為重要的是整個地區原有城市結構及其道路格局和空間之間的聯系。許多歐洲的歷史城鎮有一個非常突出的特點,就是街道、廣場與各個時代的建筑群之間的關系非常的自然、和諧,如果把整齊的街道轉角簡單加以拓寬,對某些房屋隨意加以改建,或采用一些不協調的建筑材料,就會破壞整個環境。
歷史地段的規劃設計課題,包含了如何對歷史上留存下來的環境空間進行繼承與發展,還要考慮市民的生活,即城市社會網絡的設計,這也是所謂的“整體性保護”( IntegratedConservation)理念的核心所在。擁有歐洲最古老大學和步行柱廊街道空間的意大利中世紀城市博洛尼亞,以市中心歷史地段保護和平民階層的住宅供給為手段,既繼承了歷史文化遺產,又培育發展了在這些歷史遺產中的市民生活,直到今天這座古老的城市依然生機勃勃。
綜上所述,城市設計不僅是對“城市美”的控制,更重要的是對“城市形體環境和空間場所”的設計,因此,對“場所精神”的保護是城市設計中的重要概念。在進行實體環境開發的同時,必須要對根植在當地的社會文化屬性加以認真考慮,不但必須對有重要價值的建筑群的修復方針政策做出貢獻,而且要對那些不符合新時代生活標準、全部拆除又比較可惜的整個歷史地段的振興政策做出貢獻,以實現城市設計中歷史延續性、歸屬感和認同感等極為重要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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