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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擬出臺不動產登記新規,增加不動產測繪內容
3月21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深圳市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這意味著,深圳不動產登記新規在公開征求意見之后,即將出臺!
這并不是一份新文件,而是對于《關于加強房地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深府〔2010〕66號,以下簡稱66號文)的修訂。
66號文在2020年5月31日發布以后,對于對推動深圳市房地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發揮了積極作用,解決了一批房地產歷史遺留問題。
然而,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成因錯綜復雜、歷史跨度漫長、涉及部門多、堵點難點多,66號文都有進一步優化完善的必要。
這一次的修改變化點主要在哪些方面呢?
1. 調整政策的適用范圍,將非營利性的公共管理與服務設施、公共設施等不動產也納入了處理范圍。
2. 完善申請主體。以當事人申請為原則,但對因特殊情形導致當事人缺位時申請主體作出補充完善,避免歷史遺留不動產問題因申請主體缺位導致無法推動解決。而且還設立了政府兜底條款。
3. 增加不動產測繪內容。對不動產測繪問題專門作出要求和規定,明確測繪標準等。
4. 優化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及辦理程序。明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轉移登記的申請材料、完善轉移登記的辦理程序。
5. 增加送達規則、統一公告程序。規范了文書送達程序、公告期限、公告地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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