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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詳細規劃技術準則》征求意見稿發布
近日,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昆明市詳細規劃技術準則》《昆明市詳細規劃成果規范》征求意見稿,旨在為昆明市詳細規劃編制提供科學的指導,切實提高昆明市詳細規劃的編制水平,使詳細規劃在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實現公共服務的便利性和均等化、打造高品質城市生活、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重點解決詳細規劃在新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下“怎么編、編什么”等問題。
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的導向作用
上述規劃是對具體地塊用途和開發建設強度等做出的實施性安排,是開展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活動、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核發城鄉建設項目規劃許可、進行各項建設活動等的法定依據。
《昆明市詳細規劃技術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包括總則、土地使用與布局、開發強度、人口規模與住房保障、城市設計、綜合交通、公共服務設施、藍綠空間、歷史文化保護與傳承、公用設施、綜合防災、地下空間、豎向規劃、重點地區管控、附錄15個部分。
《準則》以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及綠美城市建設、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與精細化管理為主要方向,將進一步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的導向作用。
《準則》明確了單元、地塊兩個技術層級,同步編制。單元層級重點落實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要求,與相關專項規劃進行銜接,并增補細化其他需要在單元層級管控的內容,側重統籌性,強調剛性底線管控。地塊層級是對實施治理的支撐保障,側重實施性和彈性管控。
加強對社區的規劃
《準則》在地塊層級中,增加社區單元,與社區范圍有效銜接,重點統籌社區級公共服務設施(5—10分鐘生活圈)空間配置,使社區治理、社區生活圈建設和國土空間規劃相協同,推動社區級公共服務設施集中設置和共建共享。
對城市有重要保障支撐作用的幼兒園、中小學和獨立占地的街道級、社區級公共服務設施,以及變電站、消防站、燃氣供應站、垃圾轉運站、公交首末站等市政設施,在詳細規劃編制階段,通過只規定容積率下限等創新方式,以鼓勵建設為原則,為實施階段按需建設創造條件,促進這些設施建設,盡快補齊城市短板。
為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均等化,補充完善社區生活圈設施,《準則》中明確街道級文化設施、體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社會福利設施的人均用地面積標準。同時,為了優化便民服務、增加街道級、社區級公共服務設施的便利性,公共服務設施應臨街集中設置,同時結合社區公園綠地、公交首末站等形成社區中心或街道中心。
此次同步推出的《昆明市詳細規劃成果規范》是昆明市詳細規劃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重點對詳細規劃編制內容、深度及表達形式等進行規范,同時提供成果文本樣稿、圖則樣稿、說明書樣稿、圖紙樣稿,有利于實現詳細規劃成果的標準化和規范化。
昆明日報全媒體記者:吳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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