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泡沫輕質土澆注施工要點
1.設計依據
1)《現澆泡沫輕質土路基設計施工技術規程》(TJG-F1001-2011)
2)《公路路基設計規范》(JTG D30-2004)
2.主要技術指標
1)濕密度指標
2)抗壓強度指標
3)泡沫標準密度:50kg/m3;
4)發泡倍率:不低于1200;
5) 消泡試驗泡沫輕質土濕密度增加率不超過10%;
6)金屬網采用Φ3~4mm@5cm×5cm鍍鋅鋼絲網即可。
3.施工配合比強度試驗
1)施工配合比強度試驗試塊采用10cm×10cm×10cm立方體試塊。抗壓強度試驗方法同普通混凝土強度試驗方法,但要求壓力機采用小量程砂漿壓力機進行抗壓試驗,且強度結果不做尺寸折減。
2)施工配合比強度試驗以6塊試塊為一組,共做2組分別測定7天和28天齡期強度。當7天齡期抗壓強度≥0.5倍設計強度或28天齡期抗壓強度≥設計強度時,該配合比可作為施工配合比采用。
4.施工設備
1)泡沫輕質土現場制作時,發泡裝置應采用發泡劑水溶液與壓縮空氣混合的預發泡裝置,嚴禁采用攪拌發泡生成泡沫。
2)為確保施工質量的穩定性和均勻性,嚴禁采用小型泡沫混凝土或發泡水泥設備替代泡沫輕質土專用施工設備。
3)泡沫輕質土專用施工設備應滿足:①必須具有發泡劑、發泡劑水溶液、壓縮空氣的流量計量、調節裝置,以確保發泡劑稀釋倍率、泡沫密度滿足要求并可調節泡沫流量以控制泡沫輕質土的濕密度滿足要求;②單臺泡沫輕質土泵送設備的現場泵送流量不低于90m3/h,以確保單個澆注區澆注層在水泥漿初凝時間內完成。
5.泡沫輕質土澆注施工要點
1)泡沫輕質土澆注施工前,應確保基底無積水、無松軟土;基底土層應進行必要的碾壓處理,壓實度應不低于80%。
2)泡沫輕質土單層澆注厚度按0.3m~1.0m控制;同一區段上下相鄰澆注層,當施工期氣溫不低于15℃,最短澆注間隔時間可按12小時控制;否則,澆注間隔時間應不低于2天。
3)泡沫輕質土單個澆注區澆注層的澆注施工時間應控制在水泥漿終凝時間內。
4)應沿澆筑區長軸方向自一端向另一端澆筑;如采用一條以上澆注管澆注時,則可并排地從一端開始澆注,或采用對角的澆注方式。
5)澆筑過程中,當需要移動澆注管時,應沿澆注管放置的方向前后移動,而不宜左右移動澆注管;如確實需要左右移動澆注管,則應將澆注管盡可能提出當前已澆筑輕質土表面后再移動。
6)進行掃平表面時,應盡量使澆注口保持水平,并使澆注口離當前澆筑輕質土表面盡可能低。
7)盡量減少在已澆完尚未固化的輕質土里來回走動。
8)對于路床部位的泡沫輕質土,每層澆注完畢后應采用塑料薄膜進行覆蓋保濕養護;最后1層澆注完畢后,養護齡期不低于7天。
6.金屬網鋪設
1)金屬網鋪設時,應采用U形釘進行錨固,縱向錨固間距2m、橫向錨固間距1.0m。金屬網平面位置應重疊搭接,搭接寬度不低于5cm,搭接處用鐵絲綁扎并用U型釘錨固。
2)金屬網應橫向鋪設。
7.質量檢測與控制
1)開工前的原材料檢驗
a.開工前,應對施工所采用的水泥、粉煤灰、施工用水及發泡劑進行有見證的消泡試驗,以確定發泡劑與其它材料的適應性;其合格標準為泡沫輕質土濕密度增加率不超過10%。
b.當施工配合比強度試驗和消泡試驗均滿足要求時,原材料可不做進場復驗,但施工單位應提供水泥出場合格報告以備隨時查詢;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做水泥進場復驗時,施工單位應無條件服從。
2)過程質量控制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指標及檢測頻率見表1:
表1 過程控制指標
3)固化后的試驗檢測
a.泡沫輕質土固化后常規試驗檢測指標為抗壓強度:
b.泡沫輕質土路基澆注時,按每400m3抽取一組試塊,試塊采用塑料袋單件密封并置于現場進行同條件養護,做28天齡期強度檢測,試塊應采用塑料袋進行單件密封、置于20~25℃環境中養護。
c、抗壓強度檢測試件應在澆注點出料口制取,制取時應量測并記錄濕密度;試件為邊長100mm的立方體;試件3個為1組。
8.其它注意事項
泡沫輕質土路基施工完畢后,僅當最后1層澆注層同條件養護強度≥0.5倍設計強度時方能進行路面結構層或素土回填施工。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路面結構層或素土回填施工時,應避免大型機械如自卸車直接在輕質土頂部行走,應采取邊推平、邊卸料的前進方式進行攤鋪和碾壓,即卸料車應在推平機械的后端卸料。
1)《現澆泡沫輕質土路基設計施工技術規程》(TJG-F1001-2011)
2)《公路路基設計規范》(JTG D30-2004)
2.主要技術指標
1)濕密度指標
路基部位(m) | 施工濕密度RW(KN/m3) |
0~0.8 | 530≤RW≤550 |
>0.8 | 500<RW≤530 |
2)抗壓強度指標
路基部位(m) | 抗壓強度(MPa) |
0~0.8 | ≥0.6 |
>0.8 | ≥0.4 |
4)發泡倍率:不低于1200;
5) 消泡試驗泡沫輕質土濕密度增加率不超過10%;
6)金屬網采用Φ3~4mm@5cm×5cm鍍鋅鋼絲網即可。
3.施工配合比強度試驗
1)施工配合比強度試驗試塊采用10cm×10cm×10cm立方體試塊。抗壓強度試驗方法同普通混凝土強度試驗方法,但要求壓力機采用小量程砂漿壓力機進行抗壓試驗,且強度結果不做尺寸折減。
2)施工配合比強度試驗以6塊試塊為一組,共做2組分別測定7天和28天齡期強度。當7天齡期抗壓強度≥0.5倍設計強度或28天齡期抗壓強度≥設計強度時,該配合比可作為施工配合比采用。
4.施工設備
1)泡沫輕質土現場制作時,發泡裝置應采用發泡劑水溶液與壓縮空氣混合的預發泡裝置,嚴禁采用攪拌發泡生成泡沫。
2)為確保施工質量的穩定性和均勻性,嚴禁采用小型泡沫混凝土或發泡水泥設備替代泡沫輕質土專用施工設備。
3)泡沫輕質土專用施工設備應滿足:①必須具有發泡劑、發泡劑水溶液、壓縮空氣的流量計量、調節裝置,以確保發泡劑稀釋倍率、泡沫密度滿足要求并可調節泡沫流量以控制泡沫輕質土的濕密度滿足要求;②單臺泡沫輕質土泵送設備的現場泵送流量不低于90m3/h,以確保單個澆注區澆注層在水泥漿初凝時間內完成。
5.泡沫輕質土澆注施工要點
1)泡沫輕質土澆注施工前,應確保基底無積水、無松軟土;基底土層應進行必要的碾壓處理,壓實度應不低于80%。
2)泡沫輕質土單層澆注厚度按0.3m~1.0m控制;同一區段上下相鄰澆注層,當施工期氣溫不低于15℃,最短澆注間隔時間可按12小時控制;否則,澆注間隔時間應不低于2天。
3)泡沫輕質土單個澆注區澆注層的澆注施工時間應控制在水泥漿終凝時間內。
4)應沿澆筑區長軸方向自一端向另一端澆筑;如采用一條以上澆注管澆注時,則可并排地從一端開始澆注,或采用對角的澆注方式。
5)澆筑過程中,當需要移動澆注管時,應沿澆注管放置的方向前后移動,而不宜左右移動澆注管;如確實需要左右移動澆注管,則應將澆注管盡可能提出當前已澆筑輕質土表面后再移動。
6)進行掃平表面時,應盡量使澆注口保持水平,并使澆注口離當前澆筑輕質土表面盡可能低。
7)盡量減少在已澆完尚未固化的輕質土里來回走動。
8)對于路床部位的泡沫輕質土,每層澆注完畢后應采用塑料薄膜進行覆蓋保濕養護;最后1層澆注完畢后,養護齡期不低于7天。
6.金屬網鋪設
1)金屬網鋪設時,應采用U形釘進行錨固,縱向錨固間距2m、橫向錨固間距1.0m。金屬網平面位置應重疊搭接,搭接寬度不低于5cm,搭接處用鐵絲綁扎并用U型釘錨固。
2)金屬網應橫向鋪設。
7.質量檢測與控制
1)開工前的原材料檢驗
a.開工前,應對施工所采用的水泥、粉煤灰、施工用水及發泡劑進行有見證的消泡試驗,以確定發泡劑與其它材料的適應性;其合格標準為泡沫輕質土濕密度增加率不超過10%。
b.當施工配合比強度試驗和消泡試驗均滿足要求時,原材料可不做進場復驗,但施工單位應提供水泥出場合格報告以備隨時查詢;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做水泥進場復驗時,施工單位應無條件服從。
2)過程質量控制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指標及檢測頻率見表1:
表1 過程控制指標
控制指標 | 設計值 | 允許誤差 | 檢測頻率 |
濕密度 | A | ±0.1A | 每一區段每一澆注層自檢4次;抽檢2次 |
流動值 | 170 | B±10mm | 每一區段每一澆注層自檢4次;抽檢2次 |
氣泡密度 | D | ±0.10D | 每工作日自檢2次,抽檢1次 |
3)固化后的試驗檢測
a.泡沫輕質土固化后常規試驗檢測指標為抗壓強度:
b.泡沫輕質土路基澆注時,按每400m3抽取一組試塊,試塊采用塑料袋單件密封并置于現場進行同條件養護,做28天齡期強度檢測,試塊應采用塑料袋進行單件密封、置于20~25℃環境中養護。
c、抗壓強度檢測試件應在澆注點出料口制取,制取時應量測并記錄濕密度;試件為邊長100mm的立方體;試件3個為1組。
8.其它注意事項
泡沫輕質土路基施工完畢后,僅當最后1層澆注層同條件養護強度≥0.5倍設計強度時方能進行路面結構層或素土回填施工。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路面結構層或素土回填施工時,應避免大型機械如自卸車直接在輕質土頂部行走,應采取邊推平、邊卸料的前進方式進行攤鋪和碾壓,即卸料車應在推平機械的后端卸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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