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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以常住人口決定公共服務配置
戶籍制度、城鄉二元制結構,此類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隨著市場經濟近幾十年的繁榮,已經被沖擊得支離破碎。制度變動牽一發而動全身,在取消戶籍制度、允許國人自由遷徙條件尚不具備時,漸進式的改革就顯得十分必要。
戶籍制度、城鄉二元制結構,此類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隨著市場經濟近幾十年的繁榮,已經被沖擊得支離破碎。制度變動牽一發而動全身,在取消戶籍制度、允許國人自由遷徙條件尚不具備時,漸進式的改革就顯得十分必要。
國家發改委規劃司日前透露,今年全面落實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調整完善2017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分配辦法,并督促各地研究出臺全面落實人地掛鉤、人錢掛鉤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和細則。同時,在推進特大鎮擴權賦能方面,要推動公共服務從按行政等級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規模配置轉變,允許特大鎮按照相同人口規模的城市市政設施、公共服務標準建設發展。
這意味著,未來不管是城市規劃還是特大鎮建設,住宅用地供應、市政建設等公共服務,都將按照常住人口規劃,而不再主要參考戶籍人口。這種情況下,常住人口遠超戶籍人口的一二線城市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將成必然。
事實上也是如此。今年4月,北京發布未來5年住宅用地供應計劃,住宅用地供應大幅增加,其中自住房和租賃房新建方面,均達到有史以來最高。上海本月發布的《上海市住房發展“十三五”規劃》,也大幅增加了住房土地供應規模,尤其是租賃住宅的土地供應。此外,深圳、杭州等地也出臺了類似政策。
這種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調整公共服務和資源配置,而不是死守某個指標或行政劃分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施政思維轉變。
實際上,中國整體并不缺住房。根據國家統計局不久前公布的數據,2016年全國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40.8平方米,位居世界前列,超過大部分發達國家,統計局也回應了民眾關于是否“被平均”的疑問。
問題出在結構失衡。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一直實行“控制大城市規模、積極發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戰略,土地供給向三四線城市傾斜,與人口向大都市圈集聚的趨勢背離。這種供需錯配,導致部分一二線城市土地供應不足,房價畸高,負面影響不斷;而三四線城市土地則供給嚴重過剩,土地浪費、空城現象屢見報端。
以京滬為例,非戶籍常住人口占比為40%左右,分別達到820萬和980萬。由于戶籍制度的影響,原有的公共服務、城市設施建設多是按照戶籍人口、行政等級來配置,這就導致不少人口凈流入較多地區,外來常住人口享受不到相應資源。
決策層近年不止一次提到,要建設中國新型城鎮化,其核心在于“人的城市化”。國家主席習近平曾對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城鎮化不僅僅是物的城鎮化,更重要的是人的城鎮化,城鎮的發展終究要依靠人、為了人,以人為核心才是城市建設與發展的本質。
換言之,只要在一個地方有穩定的工作和居住,就應該和當地的居民享受同樣的公共服務,包括購房資格和子女入學等不應該受到歧視,包括醫療等社會保障也應該納入到居住地,和當地的市民享受同等公共服務。按照常住人口來分配住宅用地供應和市政建設,亦能一定程度上緩解大城市高房價的弊病,不能一味控制大城市人口增長。同時,也是政府公共服務供給側改革的表現。
允許根據自身發展需要自由選擇居住,是現代社會公民應當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雖然完全打破目前的戶籍制度和城鄉二元制結構,因牽涉利益眾多,條件尚不成熟,但這一項涉及眾多人口的民生問題,正倒逼著改革的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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